10条提示!条条关乎你的“钱包”

3月14日,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了2021年十大消费提示。其中,直播代购、预防式消费等榜上有名。
一、直播代购成风潮,保持理性勿冲动
直播带货生动形象,代入感强,消费者很容易冲动付款。直播带货夸大宣传、诱导冲动消费、产品质量不合格、售后退换货服务不到位等现象,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突出问题。
省消保委建议消费者保持清醒和理智,避免冲动下单,盲目消费。在选购时,尽量选择正规电商平台和信誉好的主播,商品品质和售后服务才会更有保障。
二、装修公司看实力 消费者避免上当
近年来,装修企业虚假优惠、忽悠消费者交付定金和工程款。收钱后,不守合同,拖延工期等问题成为投诉热点。
省消保委建议消费者选择装修公司时,要选择信誉口碑较好、成立时间相对较长、资质和经营情况优良的装修企业。不要轻信宣传和承诺。签订合同前,请仔细了解条款及内容是否清晰、详细、公平合理,装修款不要一次性支付,要随着工程进度分期支付
三、购买汽车 选正规店家才放心
省消保委建议消费者购买汽车时,尽量选择正规汽车4S店。购车前,仔细查看购车合同条款。提车时,注意查看各项随车手续是否齐全,对车辆外观、功能质量进行查验,发现问题及时保留证据积极维权,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四、售后服务有猫腻 查真辨伪免损失
一些不法商家和个人利用网络搜索平台、电话查询平台,冒充厂家售后客服电话、品牌售后维修、官方维修人员,对故障家用电器小病大修,高额收费等现象成投诉热点。
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通过产品说明书、品牌官网查询授权售后联系方式。在网络搜索平台查找厂家售后时,请注意甄别是否为官方授权售后服务。消费者亦可登录中国消费者协会官网,点击“售后服务电话查验宝”,搜索品牌或厂家名称查询相应品牌的售后服务电话。
五、注意保护个人信息 谨防泄露风险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往往需要向商家提供个人信息,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这些信息面临被泄露的风险。
省消保委建议消费者在消费时,要注意保护自己个人信息安全,除非必要,不填写提供个人详细信息资料,不轻易扫来源不明的二维码,不随意提供验证码,不下载不正规的小程序。
六、网贷平台有陷阱 消费贷款量力行
某些不法经营者与网贷平台合作,在给消费者推销价值较高的商品或服务时,会以优惠折扣或无息贷款等承诺,诱导消费者办理金融消费贷款。
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需要贷款时,请量力而行。确需必要,请首选正规银行的分期贷款服务。签约时注意查看合约条款,在涉及金额较大时,建议请律师或专业人士把关。
七、预付消费投诉多 大额办卡要慎重
一些经营者利用大额优惠诱导,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预收消费者资金后,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等给消费者造成损失。
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进行预付消费时要慎重,签订协议时查看有无不平等条款,谨慎办理大额预付消费卡
八、儿童托管重安全 实查细看保平安
个别托管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内,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儿童安全,造成儿童受伤后,对家长的合理维权诉求采取消极应对措施,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选择托管场所时,注意查看其经营资质情况,以及经营场所设施和安全制度措施是否齐备。
九、教育培训选正规 分段付费风险低
去年,受疫情影响,线下培训机构无法如期开课,有部分教育培训机构发生履约困难、拖延退费和关门倒闭等情况。
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教育培训机构,签订详细清晰的合同,按学期分段支付学费。
十、宠物消费新热点 留好凭证是关键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宠物及相关产业消费逐年增加,投诉也开始增多。
省消保委建议消费者购买宠物,请选择口碑信誉良好的商家。付款时,索要发票、疫苗注射凭证,最好能书面约定健康状况和品种等细节。
3月14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2020年消费维权案例,快来看看都有哪些。
案例一:4S店买的新车竟是二手车
2019年消费者反映,在汉中市南郑区苏家山村汉中海通机电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的新车实为二手车,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经汉中市南郑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情况属实。该公司在售车过程中隐瞒车辆真实信息,误导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涉嫌欺诈。依据相关规定,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汽车销售中的违法行为,并处以40万元罚款。当事人向消费者赔偿3.5万元。
案例二:购买假化肥致树木死亡
2020年7月,消费者在渭南市合阳县甘井镇循环工业园区陕西金丰喜肥业有限公司购买了硫酸钾型复合肥9.1吨。施肥10天后,发现树叶干枯脱落,树木死亡,协商四次无果。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经取证调查发现,该批次化肥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依据《产品质量法》“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规定,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没收了该公司的不合格化肥及违法所得,并罚款1.5余万元。
案例三:开发商承诺赠送的房屋竟变成天井
消费者反映由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开发,位于西安市灞桥区的“宫园学府”项目,在宣传时承诺买房赠送一间房屋。业主收房发现,承诺赠送的房屋变成了天井。购房者不满,拒绝收房。
后经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当事人当初宣传赠送的房屋属于违法建设,已经拆除。在未告知业主的情况下,开发商把赠送房屋换成了天井。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60万元。
案例四:销售过期药品被罚款
消费者反映去年2月在西安市蓝田县蓝新路陕西昌辉堂医药有限公司蓝田县第六分店购买的快力枸橼酸莫沙必利片药品为过期药品。
经西安市蓝田县市场监管局调查,该药品销售时已过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其余过期药品。当事人主动联系消费者,退还购药费用,并为其做身体检查,承担相应责任。依据相关规定,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没收了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对当事人处以3万元罚款。
案例五:“免费体验”遇“陷阱”
2020年8月,消费者反映参加宝鸡市渭滨区某美容美体店“免费体验”活动时,服务人员未经消费者同意将3盒按摩液打开涂抹在其身上。事后,店方称人工服务免费,所用产品需付费8400元,最终消费者支付了2800元才得以脱身,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经宝鸡市渭滨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依据相关规定,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退还消费者2800元,并改正其违法行为。
案例六:“减免”变“贷款”
2020年12月,消费者反映在宝鸡市眉县某手机专卖店购买手机时,商家称店内有活动,使用固定套餐购买手机可减免1000元。之后,消费者在购房办理贷款时才发现,当时减免的费用实际为分期贷款,因未按时还款影响了征信,造成无法贷款购房。
经宝鸡市眉县市场监管局调查,专卖店工作人员当时没有说清楚此项业务的真实内容,使消费者误认为使用套餐购机就可以减免1000元,而减免的费用实际是以分期形式偿还贷款。后经调解,当事人向消费者道歉,并配合还清贷款,使消费者征信恢复良好。
案例七:训练中止退款难
2020年3月,消费者反映在咸阳市三原县某减肥训练营缴纳5000元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减肥训练。后因新冠疫情停止训练,消费者多次要求退还剩余费用遭拒。随后,三原县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另外6名消费者反映同样问题。
经咸阳市三原县市场监管局调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但当事人不愿退还剩余费用。经多次调解,训练营为7名情况相同的消费者共退费13620元。
案例八: 消费者购买商品未达承诺效果商家却拒不退款
2020年3月,消费者反映在商洛市洛南县某理发店接受生发护理服务时,店家承诺服务三期后就能长出头发,如达不到承诺的效果,持商品包装盒可退款。但消费者用完没有达到当时承诺的生发效果,店家以盒子外包装破损为由,拒绝退款。
经商洛市洛南县市场监管局调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依据相关规定,经过调解,当事人为消费者退回费用6000余元。
案例九:燃气灶安装不当引纠纷
2020年4月,消费者在宝鸡市高新区某维修店购买了一台燃气灶和一台抽油烟机,当天下午销售商上门调试安装。次日消费者使用燃气灶时,突然发生了爆炸,并导致消费者被烧伤。消费者联系销售商协商无果,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经宝鸡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这起事故是由于安装问题造成燃气灶漏气而引发的爆炸。经过调解,批发商和生产商赔偿消费者1.4万元,销售商赔偿消费者1.6万元。
案例十:婚宴取消遇难事
2020年4月,消费者反映在西安市灞桥区某婚宴中心交付25万元预订婚宴,因新冠疫情不能如期举办婚礼,与商家协商退款无果,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经西安市浐灞分局广运潭市场监管所调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经调解,当事人为消费者退款25万元。
供稿: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南江远
编辑丨Amber 审核丨荆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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