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荒要问责!陆河促春耕保供应十条工作措施来了

3月17日,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1年陆河县促春耕保供应十条工作措施》。其中提到:建立耕地撂荒督查及惩戒制度。由县纪委监委、农业农村部门和媒体成立县专项工作督查核查组,对各镇落实撂荒耕地复耕情况进行督查,对种植情况进行核查。特别是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标准农田和道路两旁、村庄周边等范围内具备耕作条件的耕地,行政村出现 1 处连片 5 亩以上丢荒的,对所在地村委主要负责人及镇驻村责任人进行问责;所在镇出现 3 处连片 5 亩以上丢荒的,对镇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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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林娟如
【作者】 林娟如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