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铁法院:惊恐!又现保姆虐童事件 法官来说法

当代社会下,很多职场中的年轻妈妈在考虑到父母年纪大,带孩子辛苦等因素下,会选择雇佣保姆来照看孩子。由于各种保姆虐待、殴打孩子的事件频出,让很多家长担心。所以很多家庭选择“老人看保姆,保姆看孩子”的模式。也有家庭会选择在家中安装摄像头查看保姆带孩子。近日,一位宝妈就从自家摄像画面中看到“闹心”的一幕。
图片
案例一
01
图片
近日,重庆渝北区,樊先生夫妇喜获掌上明珠,为了更好的照顾孩子,樊先生给孩子请了一个保姆王大姐,每个月给对方5000元工资,由于是樊先生妻子的同事母亲,因此也算是熟人比较放心,为了方便照顾孩子,樊先生在家里安装了一个监控,近日,樊先生妻子上班时偶然打开监控,看到了令人愤怒的一幕,王大姐正在对婴儿实施殴打,视频中保姆多次扇婴儿耳光,并且在视频中说:“弄死你”一类恶毒的话语,而且把孩子扔到半空中,孩子只有40天,颈椎都没有长好,来回摇晃孩子的头随后樊先生便报了警,目前王大姐已经被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元。
图片
案例二
02
一日,李女士回家发现7个月大的女儿左脸红肿,且有疑似被掌掴后的手掌印,通过家中监控其发现保姆在照看孩子时存在有疑似扇耳光、用胸捂住口鼻等虐待孩子的行为,但保姆对此矢口否认。无奈之下李女士报了警,知晓东家有视频证据,保姆突然跪地磕头求饶,承认孩子脸上的掌印是打的,原因竟是孩子哭闹不止,保姆情绪激动失控所致。目前,李女士已将保姆开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妈妈们在选择保姆阿姨时,一定要慎重。相比选择需要带孩子有经验的保姆,其实更需要的是阿姨们的责任心和对孩子们的耐心。同时要到正规机构、渠道雇佣保姆,与保姆签署正规雇佣合同。选择在家里安装摄像头的家庭,发现异常时及时保留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包头铁路运输法院
编辑:史梓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