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首个!佛冈县检察院生态检察室实行“四诉合一”融合办案

近日,佛冈县人民检察院生态检察室正式揭牌成立,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河,佛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金绍辉出席了揭牌仪式。
佛冈县人民检察院生态检察室是清远市首个成立的生态检察室,是佛冈检察通过整合人员、职能和机制,进而打破“四大检察”在生态环保领域融合发展的壁垒,为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是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绿水青山的又一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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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清远首个“生态检察室”挂牌成立。程浩 摄
建立生态“前哨站”
实行“四诉合一”融合办案模式
近年来,佛冈检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勇于向各类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亮剑”,将恢复性司法和绿色司法理念用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模式,为佛冈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记者了解到,作为生态“前哨站”,生态检察室实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诉合一”融合办案模式,组建生态检察专业化办案团队,负责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以及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负责对公益诉讼“随手拍”及公益保护观察员的日常管理和线索收集,开展生态环境资源检察业务工作调研和动植物保护、公益植树、生态法治宣传等工作,开辟佛冈生态司法的“绿色通道”,实现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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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河(右二)了解生态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唱好公益诉讼检察“重头戏”
为推进生态资源保护,佛冈县人民检察院坚持理念先导、机制先行、品牌先创,制定《法治佛冈·绿色检察”品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将“平和、文明、理性、规范”的执法理念融入检察工作各个方面和司法办案全过程,下好品牌建设“先手棋”。
去年,佛冈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公益诉讼随手拍”活动。在“佛冈检察”官方微信上线运行“公益诉讼随手拍”举报平台,汇集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环境保护,拓宽公益诉讼线索举报渠道,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社会化。
聘任公益保护观察员。积极探索基层法治化新模式,建立公益保护观察员制度,公益保护观察员逐步覆盖全县90个村社区,搭建“检察官+公益保护观察员”的网格化工作格局,与检察机关共同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构建广泛的公益保护力量,以纵横联动的协作格局共同推进公益保护。
织好生态检察“法治网”
近年来,佛冈县人民检察院严厉打击危害生态环境犯罪,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法治佛冈 绿色检察”品牌创建,推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依法打击破坏资源、侵占林地等违法犯罪。
2020年,佛冈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2人,起诉45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4份,督促修复林地、基本农田196.9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2.67万吨。对2件非法倾倒工业垃圾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院判决生态修复费用3913万余元。
而在成立生态检察室后,通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将实现办案工作专业化,形成“四诉合一”+“三化”办案运行工作机制,促进“四大检察”深度融合发展,延伸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服务触角,开展贴近生态环境保护一线法律监督,让生态检察室真正成为老百姓身边生态资源的守护者。
专项监督强化生态司法保护。找准保护生态环境的切入点,开展“保护生态环境 促进绿色发展”专项监督工作,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和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涉嫌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惠普的民生福祉,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佛冈检察将积极探索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新举措、新机制,以生态检察室成立为契机,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工作,将生态检察室真正成为老百姓身边生态资源的守护者,真正实现“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为美丽佛冈添旗彩。
【记者】程浩
【通讯员】陆凤英
【作者】 程浩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