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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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公告
全县各族群众:
根据自治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要求,我县于2021年3月26日启动大规模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现按照“居民告知、知情同意、自愿、规范有序、依次接种”的原则,开展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的全民接种工作。凡新和县户籍内目标人群及相对固定的流动人员实施“应接尽接”的原则。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接种对象包括哪些?
18至59周岁在本县人群;
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60岁及以上老年人;
18周岁以下及其他未在本次接种对象人群将根据国家后续安排部署开展接种工作。
二、接种费用
免费
三、新冠疫苗需要接种几针?
新冠疫苗共接种2剂次,两剂次间隔为21天。
四、接种时需要提交材料
新和县户籍居民:居民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
新和县辖区居民携带以上材料到就近新冠疫苗固定接种点。接种时,须签署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五、哪些人不能接种新冠疫苗?
1.属于严重过敏体质,既往注射其他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或初次接种本疫苗出现过敏者,严禁接种本疫苗。
2.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或核酸、抗体检测阳性者;严重慢性病或慢性病急性发作期患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者;患有惊厥、癫痫和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史者;患有血小板减少症者或者出血性疾病患者;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或者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均不适合接种本疫苗。
3.处于哺乳期或妊娠期、在接种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的妇女请暂缓接种。
4.接种前有任何不适者建议暂缓接种。
5.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六、接种后需注意什么?
1.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前,接种医生会询问健康状况,请如实告知相关信息。
2.完成第一针接种后,避免剧烈运动,注意保暖等。
3.期间不要酗酒,保证充分的睡眠、休息。
4.无论是第一针还是第二针,接种后按压棉签需扔在指定的医疗垃圾桶内,不得带走。同时,要在留观区留观30分钟,确定无任何特殊情况后,才可自行离开。
5.接种当日避免注射部位沾水并注意局部卫生,以防诱发皮肤感染,接种后身体有不适及时向接种单位报告。
七、我县哪些单位可以接种新冠疫苗?
根据《自治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总体方案》及相关会议精神要求,为完成上级下达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任务,我县现启用的接种点及接种台的基础上,接种点共有11个、接种台共有25个,同时每一个接种点(单位)确定一名总负责人及具体负责人。
名单如下:
来 源:新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