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检察:全省首份跨区协作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函出炉

3月26日,广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怀集县人民检察院针对绥江水浮莲及生活垃圾问题共同向广宁县水利局、怀集县水利局、古水镇政府、坳仔镇政府发出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函。这是广宁、怀集两地检察机关签订《关于开展绥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以来落地的第一份磋商函,也是省内第一份跨区协作联合发出的磋商函。

▲签收磋商函

案情回顾

3月12日,正当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之际,广宁县人民检察院收到线索反映绥江广宁河段漂浮大量水浮莲。该情况引起了本院党组的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跟进落实。经调查核实,发现广宁县东乡水电站坝前拦截了大量的水浮莲。随后,干警会同古水镇水利站工作人员继续前往绥江古水河段巡查,发现绥江古水河段亦有多处漂浮的水浮莲。

水浮莲

为进一步查清绥江水浮莲情况,推动上下游和源头治理。3月17日,本院积极与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取得联系,并将上述线索进行移送。线索得到怀集县检察院的积极响应,并提议由双方共同前往绥江古水至坳仔渡头河段巡查。两地办案干警通过实地查看、走访群众和无人机航拍等手段,证实该河段以及部分相接的山涌内漂浮着大量水浮莲。此后数日,两地检察机关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对此公益事件分别进行立案。

▲现场签收线索移送函、用无人机巡查绥江水浮莲

无独有偶,3月24日,两地检察机关同时接到举报称广宁县古水镇三坑村流向怀集县坳仔镇仙溪村的绥江支流漂浮大量生活垃圾。两院派员共同到上述地点调查核实,发现该两村委会交界河段处的大量的玻璃瓶、塑料瓶、塑料袋等生活垃圾已被古水镇三坑村委会组织人员打捞清理,部分垃圾在岸边当场焚烧处理。两地交界的支流段尚遗留大量干枯及倒塌的竹子,影响河道流通,有可能继续拦截堆积漂浮垃圾,影响水生态环境,有碍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

两地检察机关对上述事件共同进行研判分析,并根据前期签订的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决定启动联合处置,共同牵头制定了《关于绥江水浮莲联合整治的工作方案》,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和属地政府就破环绥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联合开展整治。

3月26日,两院牵头组织广宁县水利局、怀集县水利局、古水镇政府、坳仔镇政府、永固镇政府到绥江广宁至怀集河段开展联合巡查,并在牛岐水电站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广宁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友强对工作方案进行解读,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醒泉对开展联合整治提出工作要求,两地水利部门及属地政府就开展联合整治进行发言。会上,两地检察机关向有关单位现场送达了磋商函,就绥江广宁至怀集河段及支流漂浮物污染水生态环境问题开展磋商。

▲广宁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友强对工作方案进行解读

▲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醒泉对开展联合整治提出工作要求

两地检察机关将继续秉持生态环境工作“一盘棋”的观念,以高度政治自觉和为民办实事情怀,建立工作联络机制,推动开展联合整治,以公益诉讼工作实效持续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来源:广宁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