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在校女生管理百人QQ群,操盘“引流”,进行裸聊犯罪

来源 | 都市现场综合青浦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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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间,上海一女子学院在校生凌霖(化名)伙同好友诗诗(化名)组建QQ群,编辑色情诱惑性文字,吸引他人添加裸聊犯罪团伙分子的QQ号码,导致多人被敲诈勒索,凌霖从中获利10余万元。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对凌霖等人提起公诉。
2019年12月底的一个夜晚,家住上海市青浦区的小魏(化名)至派出所报案称:他在QQ上与他人裸聊后被敲诈人民币3500元。原来小魏在微博上看到一名头像是美女、名为“蜜桃酱”的博主发布了有“互看”字眼的信息,他十分心动,私信对方并添加了对方指定的QQ,通过该QQ与对方裸聊后被敲诈勒索。公安机关随即展开侦查。很快,几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到案,令人诧异的是,这起案件幕后的推手竟是一所女子学院的一名19岁的在校学生。
在凌霖到案后,她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2019年10月起,她在网上接受裸聊犯罪团伙的“任务”,去各大平台“引流”,犯罪团伙告诉她,每成功引流一人就付给她2元“报酬”,凌霖于是流连于各大平台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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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发帖消息。青浦检察院供图(下同)
不久后凌霖觉得“效率”不高,便伙同自己朋友诗诗一起建了一个QQ群,并在百度贴吧内拉拢了吴冬(化名)等想找工作赚钱的人,在群里发布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QQ号码,吴冬等人进行申领,随后分散到各大平台,伪装成女性发布一些如“阿姨想找弟弟”“小姐姐真的找不到男孩子吗”之类的文字,引诱一些意志力淡薄的人来添加。但这些QQ号码实际由犯罪团伙提供,添加后就会被该团伙诱导进行裸聊,在裸聊过程中会被偷偷录下视频,继而该团伙就以此敲诈被害人,威胁说要让被害人声名狼藉,让他“被学校/公司开除”,受害人不得不“破财免灾”。
凌霖建群后就不用再忙于“引流”,而是开始了群内成员的管理工作,她告诉群成员:每使一人添加上QQ号码,就能获得1.1至1.7元的“报酬”。QQ群日益壮大,最多时竟有近百人。吴冬等人不是没有怀疑过这到底是个什么工作,他们甚至还有人为了“冲业绩”,去开通小号自行添加这些QQ号码,但加上后却被发来的内容吓了一跳,由此意识到这是在违法犯罪,然而他们觉得自己应该没什么关系,此后还是继续“引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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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案发,凌霖已非法获利10万余元,而群内吴冬等人也从凌霖处非法获利数万元不等,仅吴冬一人就为该裸聊犯罪团伙引流数万人,受害人遍布全国各省市。
检察院审查认定,被告人凌霖等人利用信息网络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2021年3月2日,检察机关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对凌霖等人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网络空间纷繁复杂,遇见可疑的人千万不能随意添加,“美女头像”的背后,可能是犯罪陷阱,文明上网,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
另外,利用网络进行犯罪同样也是犯罪,依法将进行定罪处罚,网络并非法外之地,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来还它一片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