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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自然资源局林某被纪委立案调查 “坟爷”与佳明公司互相串通实施虚假评估

陆丰“坟爷”案实名举报人林键国昨日再度召开记者发布会表示,因涉嫌帮助“坟爷”林耀昌在通缉期间伙同林汉招利用长城公司使用被征收土地诈骗贷款,陆丰市自然资源局原副局长范某某、地籍室原主任林锦胖及数名相关工作人员已被纪委监委立案调查。林键国昨天还表示,在自己实名举报“坟爷”的这十多年间,自己一直提心吊胆,之前每年都不敢回家乡祭祖。今年清明返乡祭祖,发现老家祖坟遭到了破坏。一开始他以为只是墓碑遭到了破坏,经过进一步勘查,他发现,不止是墓碑,祖坟内部先人骨灰竟然也遭到了不法分子的破坏。这让他感到十分痛心且愤怒。“这是犯罪行为。给我的内心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林键国说。但让林键国感到欣慰的是,社会上有很多热心人士通过各种方式向他十多年来坚持实名举报“坟爷”违法犯罪行为的做法表示支持。“这让我感到,自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林键国在发布会上表示,对“坟爷”案及其相关责任人的查处工作也在深入进行中。继陆丰农商行董事长徐思宏被免职后,陆丰市自然资源局林锦胖等人因涉“坟爷”案被查。记者随后向陆丰市有关部门核实了这一消息。举报人林键国呼吁广东纪委监委、汕尾市、陆丰市纪委监委深挖“坟爷”背后的保护伞,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林键国表示,今年清明节他返乡祭祖期间,发现祖坟又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经过仔细勘查他发现,祖坟被破坏的程度比想象中的要严重得多。现在,祖坟再度遭到破坏一事,也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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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汕尾市检察院对林键国的答复,该院对与“坟爷”案有关的广东佳明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佳明评估公司)涉嫌提供、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失实罪、陆丰市农信社原董事长刘某某等人、同案犯袁某红等人已提起立案监督。林键国昨天表示,林锦胖等人还有涉嫌违规帮助“坟爷”林耀昌变更7.62万平方米土地用途,而“坟爷”继而进行虚假评估,诈骗贷款4700万元。
2008年9月26日,“坟爷”林耀昌控制的陆丰市卡绿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每平方米57.19元,总价435.78万元的价格,向广东福来喜食品有限公司购买位于陆丰市东海镇上海路东侧的76200平方米涉案土地。获得该土地后,“坟爷”林耀昌闲置两年内没有开发利用,为充分利用土地诈骗巨额贷款,“坟爷”林耀昌最先从土地的性质入手,于2011年8月18日向陆丰市国土局申请将闲置多年“综合土地”“变通”成“居住用地”。而时任陆丰市国土局窗口、地籍部门负责人的林锦胖,数日之内就帮“坟爷”林耀昌办妥批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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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22日,陆丰市国土局将上述土地使用证书(陆府国用[2011]第0112358号、第0112357号、第0112356号、第0112359号)的“综合用地”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正涉嫌是林锦胖等人的操作,“坟爷”林耀昌伙同“佳明评估公司”等虚假评估低价,57天内将低价连番4倍,继而诈骗贷款4700万元。
就在变更土地用途之前的一天,即2011年8月21日,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产地产评估价格有限公司出具土地评估价格上述四块土地共76200平方米土地,评估地面价格每平方米252.5元,总地价为1924万余元。而变更“居住用地”用途之后,评估地面价格每平方米330元,四块土地共76200平米土地总地价变成2514.6万元。而在变更土地性质的过程中,“坟爷”林耀昌每平方仅补交土地价31元,就将闲置用地成功变更为居住用地。
“通过这样的评估,‘坟爷’每平方仅缴纳补交土地价31元,就将76200平方米地块仅仅缴纳236.22万元地价却成功‘洗白”成居住用地。‘坟爷’补交地价时的评估价值,评估地面价格每平方米252.5元,总地价为1924万元。变更用途之后,评估地面价格每平方米330元,总地价变成2514.6万元。然而,在2011年10月24日竟然暴涨到1.0560亿元。明眼人一看就能发现其中的问题所在。”林键国表示。
2011年10月24日,“坟爷”林耀昌又委托“广东佳明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咨询公司”,将前述四幅土地在使用性质没有任何变化、市场波动不明显的情况下,将7.62万平方米土地总价值为2514.6万元,在57天内评估价格暴涨为1.056亿元,凭空连番4倍。最终,以该土地作为抵押物,成功诈骗贷款4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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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4日,佳明公司将7.62平方土地总价值2514.6万元在57天内评估为1.056亿元的报告表。林键国向媒体提供的一份材料显示,“坟爷”林耀昌提供抵押的土地在登记前,已经不足76200平方米,其中有近2000平方土地已经因修路原因被当地政府征收使用。
事实上,2014年至2015年期间,陆丰市人民政府、陆丰市住建局根据法律规定,对该涉案4宗违规及其他企业的闲置土地,经人民政府依法处理已完成统一规划,统一调整土地用途,以闲置土地回收价格295元每平方,76200平方,总价值2250万元,已经由郑某强等多家企业建设为“陆丰产业园”正式使用。事实上,“坟爷”上述7.62万平方土地被政府依法处理后,最终“只有旧证,没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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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人林键国表示,林锦胖等人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背事实与法律,协助“坟爷”林耀昌转变土地性质,不排除存在行贿受贿的情形,希望纪检监察部门也能一一查明。另一方面,对于佳明评估公司故意与“坟爷”林耀昌团伙相互勾结,故意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协助其诈骗巨额贷款,相信公安机关会作出公正的认定。对于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为查明案件真相,在十年后再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佳明公司涉案评估报告进行重评一事,林键国表示,当前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如火如荼进行。相信汕尾市经侦支队办案人能够秉公执法,尽快依法立案侦查、抓捕“坟爷”林耀昌一伙的漏罪漏犯。也建议接受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务必依法公正进行评估,切莫重蹈广东佳明公司有关负责人被判刑以及广东建诚评估公司可能面临被立案追责的覆辙。
林键国在记者发布会上说,办案单位已委托第三方机构重新评估十年前即2011年和2012年期间,广东佳明评估公司对“坟爷”林耀昌7.62万平方土地价值是否高估。事实上,涉案佳明公司将“坟爷”林耀昌7.62万平方居住用地,在每平方330元总价值为2514.60万元价值基础上,土地性质没有改变,却不足57天就另行评估为1.0566亿元(2011年10月24日,将陆府国用(2011)第0112357号、陆府国用(2011)第0112358号的两块土地每平方评估为1667元;2012年6月1日,将陆国府国用(2011)第0112356号、陆府国用(2011)第0112359号的两块土地每平方评估为1100元。)这足以证实“坟爷”与佳明公司存在互相串通,实施虚假评估的内幕。据举报人所知,“坟爷”案原帮人马一直企图通过包庇佳明评估公司涉嫌出具重大证明文件失实罪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为“坟爷”改变罪名从轻处罚。林键国说,他已多次建议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调取2015年或2016年陆丰市人民法院三次委托汕尾市价格鉴定中心(从原来的每平方295元、380元、580元)的报告,或参考碧桂园2015年或2016年征用涉案土地紧邻的商业用地用途的价格每平方米540元。同时建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审慎监督第三方机构依法公正评估鉴定,杜绝暗箱操作等违法行为发生。
文、图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肖欢欢实习生吴迪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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