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收银“四舍五入”多收五分钱?退还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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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2021年4月1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消保委接到投诉,投诉人称其在某超市购买了商品,标价为4.85元,然而在收银结账时,投诉人被收取了4.9元,通过四舍五入后多收5分,回家后查看票据后觉得此事不合理,提出了异议。消费者认为:超市货架上的标签标示着价格为4.85元,标价具体到分,四舍五入多收钱,侵害了消费者权益,遂向黄岩区消保委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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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过程及结果
4月1日下午,工作人员前往超市了解情况。超市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反映的现象确实存在,超市内标价时为了让价格显得实惠,部分商品使用了带有零头的标价。而收银时四舍五入的算法是收银系统自动结算生成。工作人员认为,超市收银时未预先征求消费者同意,擅自进行“四舍五入”的做法,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超市有规范经营行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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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衡量一次交易是否是公平交易,主要要素在于,在交易过程中,当事人是否出于自愿,有无强制性交易或者歧视性交易的行为,消费者是否得到实际上的满足或者心理的满足等等。该超市擅自四舍五入多收消费者钱款,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虽然本案涉案金额小,但是明显呈现出不公平的支付对价行为,消费者买到了商品,却付出了高于标价的钱款,心理上被强制的感受是显而易见的。超市负责人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经与投诉人协调,表示了歉意,对该笔消费进行了退款,并表示立即进行改正,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消费提醒
消费者在日常购物时应擦亮双眼,不轻信商家宣传,理性选择商品,付款离柜前仔细检查商品及其价格。购物后,应保存好消费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可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浙江消保委、黄岩区消保委
发布单位:中国工商出版社 新媒体部(数字出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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