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天然防护栏,筑牢吉林绿色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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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了吉林省《关于落实的实施意见》的新闻发布会。
天然林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吉林省天然林资源丰富,天然林主要分布在东部长白山区,天然林面积占全省森林面积的75.4%,在全国31个省份中排名第5位。
经过23年努力,吉林省森林面积和蓄积实现了双增长,森林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为筑牢长白山区森林生态屏障发挥了关键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打下了良好基础。
修复意义
保护修复天然林是吉林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的实际步骤,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
保护修复天然林有利于提升森林生态功能,加快森林正向演替,不断提高森林质量;有利于巩固吉林省粮食大省地位,防止水土流失、遏制土地沙化,提高粮食综合生产力;有利于提高森林碳汇能力,发挥森林固碳释氧作用,改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环境。保护和修复天然林,对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绿美吉林、加快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意义重大。
主要原则及指导思想
吉林省要把所有天然林都保护起来,将重点国有天然林、地方国有天然林、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林全部纳入保护范围。建立全面保护、系统恢复、用途管控、权责明确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工作落实体系和绩效评价体系,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修复天然林,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着力改善林区民生,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筑牢吉林绿色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吉林省全部9382万亩天然乔木林、80万亩天然灌木林地、34万亩天然疏林地等得到有效管护,形成较为完善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工作落实体系和绩效评价体系。
到2035年,吉林省天然林面积保有量稳定在9382万亩左右,森林质量明显好转,天然林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承载力显著提高。
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以天然林为主体的健康稳定、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使天然林成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生态屏障、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和东北森林带的核心支撑。
四项主要措施
一是保护更加精准化。在对吉林省天然林实行保护的基础上,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以及生态区位的重要性,建立天然林分级保护制度,实行更为严格、细致的管制措施。对纳入保护重点区域的天然林,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健康的必要措施外,禁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对基础区域的天然林,可开展天然林抚育、培育作业,在不破坏地表植被、不影响生物多样性保护前提下,可在天然林地适度发展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特色种植养殖等产业。对占用天然林地,实行最严格的审批制度。
二是管护更加体系化。将多年在天保工程区积累的森林管护经验推广到全省,加强天然林管护体系建设。制定天然林管护办法,完善管护制度,逐步在吉林省各县局形成局、场、站、护林员的四级管护组织架构,层层签订管护责任状,落实管护责任,实行管护责任协议书制度,加强高新技术应用,强化监督考核,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森林管护体系。
三是修复更加科学化。按照生态为本、保护优先的原则,尊重自然规律,根据天然林演替和发育阶段,实施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为辅的修复措施,遏制天然林分继续退化,加速天然林生态功能恢复,提高林地生产力。通过实施科学的修复措施,优化树种结构、林龄结构、树木单株,调整林木竞争关系,加快森林正向演替,促进形成地带性顶级群落,培育高价值木材。
四是监管更加制度化。针对天然林保护修复的质量和效果,建立起以激励约束为导向的绩效评价制度。建立天然林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将天然林保护修复成效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事项,作为干部调转和使用的重要参考,通过用人指挥棒,保护和调动各级干部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问答
Q:
吉林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23年,吉林省林草局作为吉林省林草行业主管部门,工程都取得了哪些成效?
1998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吉林省启动实施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试点。23年来,吉林省全面保护天然林,2015年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工程区内森林资源全部得到有效管护,完成中幼龄林抚育2645万亩,人工造林184万亩,封山育林481.1万亩,后备森林资源培育635.65万亩,主要取得了三个方面的显著成效:
一是生态功能明显改善。实现了有林地面积和森林蓄积双增长,工程区有林地面积由工程实施前的5154.3万亩增加到5356.9万亩,净增长202.6万亩。森林蓄积由工程实施前的4.38亿立方米增加到5.79亿立方米,净增长1.41亿立方米。森林固碳释氧能力明显增强,水源涵养能力进一步加强,林相逐渐变好,降雨量和湿度明显增加,洪涝灾害明显减少,一些地方过去干涸的水源和泉眼水流喷涌。濒危动物野生东北虎、东北豹在汪清、珲春、黄泥河等重点国有林区频繁出现,种群数量分别增长到37只、48只。这表明,随着天保工程的实施,长白山区优质的森林资源和完整的生物链为野生东北虎、东北豹提供了良好的生态家园。工程区内90%以上都是天然林,贡献最大的主要还是天然林。
二是转型发展势头强劲。依托天然林资源,吉林省积极推进林区转型发展,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发展森林旅游、休闲康养、林下种植养殖等特色资源产业,鼓励扶持森林生态经济发展壮大。吉林省设立省级林业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累计投入资金近1亿元,扶持林区转型项目210个。特别是2020年,拿出5600万元作为绩效资金,扶持14个林场发展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和食用菌、中草药产业,林区转型呈现出破题加速的良好势头。目前,林下特色种植面积近百万亩,森林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年产值达4.58亿元。在册职工年均收入由工程实施前的4000元,增长到2020年底的5.7万元,增长14.25倍。
三是社会效益倍增放大。天保工程成为国有林区改革的有力支撑,在职工安置、社会保险缴纳、金融债务化解、政企分开、转产项目开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导向和保障作用,构建了有利于保护和发展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新体制机制。天保工程对吉林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保护好黑土地使命担当功不可没,得益于森林保持水土、调节气候功能,吉林省的粮食连续实现稳产高产,全省粮食产量稳定在700亿斤以上的水平。
Q:
《实施意见》出台后,对吉林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将带来哪些新变化、新趋势?
《实施意见》从践行“两山”理论的高度,从天然林保护修复新的历史起点出发,未来吉林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将呈现四个鲜明的新趋势新特点。
一是从管理角度看,由工程化管理向常态化、制度化、法治化转变,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将作为一项长期的公益事业;二是从保护范围看,由天保工程区向全省所有天然林扩展转变,保护面更宽了、任务更重了;三是从实施内容看,从侧重保护向保护和修复并重转变,要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四是从保护措施看,由过去泛泛保护向分级管理、分区施策转变,保护措施更精准、针对性更强、保护效果会更好。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要牢牢抓住国家天然林保护修复政策调整的有利契机,坚决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制度方案》和吉林省《实施意见》,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将所有天然林全部保护起来。一要编制好天然林保护修复省级规划和县级、局级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好国家下一阶段天然林保护修复政策。二要划分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实施更加严格的保护政策和更科学的修复措施。三要结合省情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做好政策储备,为天然林保护立法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Q:
新时期天然林保护修复应该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进一步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一定要本着生态、民生双保障,保护、发展双兼顾的宗旨开展,也就是要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一是坚持全面保护,突出重点。把所有天然林都保护起来,将重点国有天然林、地方国有天然林、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林全部纳入保护范围。根据生态区位重要性、物种珍稀性等多种因素,确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实行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加快构建以天然林为主体的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二是坚持尊重自然,科学修复。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以自然恢复为主,以人工促进为辅,保育并举,改善天然林分结构,不断提高森林质量,全面提升森林生态服务功能。
三是坚持目标导向,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林区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民生问题。积极推进林区转型发展,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努力促进就业,增加职工收入,不断提升林区职工幸福指数。
四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天然林保护修复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必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合力。各级政府承担天然林保护修复主体责任,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主体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共抓天然林保护修复的新格局。
Q:
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吉林省将采取哪些政策措施?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在我省已经实施了23年,在此基础上我们要总结好经验,研究制定好新阶段的保护修复政策,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一要健全完善森林管护体系。保护好森林资源,最重要的就是加强日常管护,要重点从四个方面推进管护体系建设。第一,要加强天然林管护队伍建设,建立适度规模的专业管护队伍,强化管护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能力、法律素养和政策水平。第二,要进一步加强天然林管护站点建设,科学合理布局,配套通讯、交通、照明、监控、生产生活等设施,做到卡口监控到位,执法威慑有力。第三,要全面落实管护责任,把管护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头、落实到林班地块,做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实现管护责任全覆盖、无死角。第四,要加强高新技术应用,建设智能化森林管护指挥系统,促进人防技防相结合,提高管护效率和应急处理能力,构建卫星监控、无人机巡航、管护人员巡山相配套的天空地一体天然林管护体系,形成天上看、地上巡、网上查的森林管护新模式。
二要加强天然林修复。天然林经营国内外有比较成熟的技术和经验,但受成本、管理、基础数据不详细等限制,目前,还没有广泛应用于生产实践。未来将加快推动人工促进天然林修复技术向生产实践转化,提高天然林碳汇能力。《实施意见》提出开展应用试点,总结技术路径、政策投入、管理方式等方面的经验,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开,形成固定政策,加快森林正向演替,培育高价值木材,提高林地生产力。
三要优化天然林保护补助政策顶层设计。打破以往天然林保护财政补助项目分散,导向作用不明显的弊端,《实施意见》提出在全面总结天保工程二期各项补助政策实施效果的基础上,根据后续国家天然林保护修复政策,探索更符合吉林省实际的资金分配方式,充分发挥资金导向作用,激发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单位积极性、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
Q:
按照国家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要求,吉林省在制度建设和加强管理上有哪些举措?
一是建立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按照新时代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划目标,《实施意见》明确了要加强四个制度建设,即建立天然林分级保护制度、完善天然林管护制度、健全天然林修复制度、建立天然林用途管控制度。
二是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政策体系。按照新形势、新任务,对标国家天然林保护修复政策,《实施意见》明确了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支撑、财政支持、金融支持、多元化投入、转型发展六个方面的政策措施,是天然林保护修复的有力保障。
三是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落实体系。为防止重工作部署、轻工作落实,《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强领导、建立责任制度、推进法制建设、编制规划、提高全社会保护意识五个方面的工作落实体系,建立起省、市、县紧密衔接,实施主体与林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衔接顺畅、高效有序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天然林保护修复政策落地落实。
四是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绩效评价体系。为强化天然林保护修复目标导向和绩效导向,《实施意见》明确了监管制度、效益监测评估制度、绩效管理三个方面的绩效评价体系,建立起有针对性地天然林保护修复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吉林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取得实效。
记者:李奂锐
编辑:陈昕 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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