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报|全部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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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通报15起
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全部拆除!!!
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是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的关键
但一些人却总想方设法
顶风违建
将其变为“私家宅地”
还有人不顾安全隐患
违法占地建设大棚
……
全省通报!
6月6日,记者从福建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厅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决定对15起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15起案件如下:
1、福州市永泰县东洋乡周坑村林某等3户违法占地建房案
2020年1月,林某等3户违法占用0.37亩永久基本农田建房。2021年3月,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天地网”动态监测发现该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并下发地方整改。2021年4月,东洋乡政府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2、漳州市平和县安厚镇莲塘村赖某违法占地建设钢结构大棚案
2020年8月,赖某违法占用0.80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钢结构大棚。12月,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天地网”动态监测发现该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并下发地方整改。2021年1月,安厚镇政府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3、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后林村童某违法占地建设临时活动板房案
2020年9月,童某违法占用0.15亩耕地建设临时活动板房。12月,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天地网”动态监测发现该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并下发地方整改。2021年1月,浦南镇政府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4、泉州市德化县葛坑镇大岭村杜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
2020年1月,杜某违法占用0.09亩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同月,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天地网”动态监测发现该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并下发地方整改。2021年3月,经多次催促当事人整改无果后,葛坑镇政府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5、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杏川村杜某违法占地建设仓库案
2021年3月,杜某违法占用0.15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仓库。同月,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天地网”动态监测发现该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并下发地方整改。4月,马甲镇政府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
6、莆田市仙游县龙华镇建华村林某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案
2020年9月,林某违法占用耕地0.22亩动工建设一层住宅。12月,仙游县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2021年1月,龙华镇政府组织相关单位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7、莆田市涵江区梧塘镇西庄居委会朱某违法占用耕地建铁皮房案
2020年11月,朱某违法占用0.27亩耕地动工建设一层铁皮房。2021年1月,涵江区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5月,梧塘镇政府组织相关单位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8、三明市永安市小陶镇美坂村冯某违法占地建设钢结构大棚案
2020年9月,冯某违法占用0.83亩耕地建设钢结构大棚。2021年1月,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天地网”动态监测发现该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并下发地方整改。2月,小陶镇政府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9、三明市建宁县黄坊乡仍田村胜农原家庭农场违法占地建设活动板房案
2020年8月,建宁县胜农原家庭农场违法占用0.34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活动板房。2021年1月,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天地网”动态监测发现该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并下发地方整改。4月,建宁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10、南平市邵武市吴家塘镇行岭村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钢结构厂房案
2020年11月,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违法占用1.74亩耕地建设钢架结构一层厂房。2021年2月,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天地网”动态监测发现该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并下发地方整改。4月,邵武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11、南平市武夷山市兴田镇南岸村王某违法占地建设茶厂案
2021年1月,王某违法占用0.70亩耕地建设茶厂。同月,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天地网”动态监测发现该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并下发地方整改。2月,兴田镇政府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12、龙岩市永定区古竹乡蛟塘村苏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
2020年9月,苏某违法占用0.38亩耕地用于个人建房。2021年1月,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天地网”动态监测发现该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并下发地方整改。3月,古竹乡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对该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目前,土地已复耕。
13、龙岩市上杭县下都镇砂睦村郑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
2021年1月,郑某违法占用0.20亩永久基本农田建房。3月,下都镇政府联合上杭县城市管理局对当事人违建房屋进行拆除。目前,土地已复耕。
14、宁德市屏南县双溪镇下七房村苏某违法占地建设搅拌站案
2020年11月,苏某违法占用1.80亩耕地建设搅拌站。同月,双溪镇国土资源所巡查发现该违法行为,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21年1月,双溪镇政府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15、宁德市福鼎市山前街道南阳村潘某违法占地建设厂房案
2020年9月,潘某违法占用0.30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厂房。当月,福鼎市自然资源局巡查发现该违法行为,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21年3月,山前街道办事处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日前,漳州市自然资源局也对
龙海、诏安、漳浦、东山、芗城等
部分已处置到位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其中,龙海市隆教乡流会村蔡某违法占用隆教乡流会村耕地0.45亩建设地基。2020年7月28日,隆教乡政府对该地基进行了拆除。目前,该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龙海市隆教乡白塘村杨某违法占用隆教乡白塘村耕地0.51亩建设水泥面。2020年10月20日,当事人杨某对该水泥面自行拆除。目前,该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龙海市东园镇东园村甘某违法占用东园镇东园村耕地0.12亩建设地基。2020年10月29日,当事人甘某对该地基自行拆除。目前,该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龙海市东泗村董浦村苏某违法占用东泗村董浦村耕地0.16亩建设地基。2020年10月20日,东泗乡政府对该地基进行了拆除。目前,该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诏安县吴阿某违法占用耕地建设住房。2020年7月,吴阿某违法占用诏安县太平镇太平村耕地0.3亩建设住房(已下地基)。7月,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该地基进行回填,并复耕到位。目前,该违法用地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诏安县吴自某违法占用耕地建设住房。2020年7月,吴自某违法占用诏安县太平镇太平村耕地0.3亩建设住房(已下地基)。7月,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该地基进行回填。目前,该违法用地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诏安县吴某华违法占用耕地建设住房。2020年7月,吴某华违法占用诏安县太平镇太平村耕地0.3亩建设住房(已下地基)。7月,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该地基进行回填。目前,该违法用地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诏安县吴某串违法占用耕地建设住房。2020年7月,吴某串违法占用诏安县太平镇太平村耕地0.3亩建设住房(已下地基)。7月,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该地基进行回填。目前,该违法用地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诏安县吴某周违法占用耕地建设住房。2020年7月,吴某周违法占用诏安县太平镇太平村耕地0.3亩建设住房(已下地基)。7月,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该地基进行回填。目前,该违法用地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诏安县黄某违法占用耕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8月,黄某违法占用诏安县霞葛镇庄溪村耕地0.1亩建设住房(一层在建)。9月,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该住宅进行拆除。目前,该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诏安县黄某违法占用耕地建设猪舍案。2020年8月,黄某违法占用诏安县霞葛镇庄溪村耕地0.35亩建设猪舍(一层在建)。9月,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该建筑进行拆除。目前,该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漳浦县深土镇东庵村林某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猪舍案。2020年10月,林某违法占用漳浦县深土镇东庵村0.6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猪舍,同月巡查发现后予以制止并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深土镇政府责令其整改。目前,该违法用地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漳浦县前亭镇庄厝村庄某违法占用耕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10月5日,庄某违法占用漳浦县前亭镇庄厝村0.18亩耕地建设住房,同月巡查发现后予以制止,前亭镇政府责令其整改。目前,该违法用地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漳浦县前亭镇庄厝村庄某违法占用耕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10月2日,庄某违法占用漳浦县前亭镇庄厝村0.195亩耕地建设住房,同月巡查发现后予以制止,前亭镇政府责令其整改。目前,该违法用地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东山县陈城镇港口村吴某违法占地建房案。2020年7月,吴某违法占用港口村173平方米耕地建设二层房屋。11月,陈城镇镇政府组织拆除,目前,该违法用地上建筑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东山县陈城镇港口村吴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搭盖棚房案。2020年7月,吴某违法占用港口村95平方米耕地搭盖住房附属铁皮棚房。11月,陈城镇政府组织进行了拆除。目前,该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东山县康美镇西崎村许某违法占用耕地进行简易搭盖案。2020年7月,许某违法占用60平方米耕地搭盖简易棚顶。11月,康美镇政府组织进行了拆除。目前,该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芗城区南坑街道岱山村村民杨某违法占地建设彩钢棚案。2020年8月,杨某违法占用南坑街道岱山耕地0.27亩建设彩钢棚。2020年11月,南坑街道办事处组织对该彩钢棚进行拆除复耕。目前,该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芗城区浦南镇浯沧村村民蒋某违法占地建设菜市场案。蒋某违法占用耕地33.06亩建设菜市场(处于地基建设阶段)。2020年11月,浦南镇人民政府组织对该建设项目进行拆除复耕。目前,该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已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发现一起、拆除一起
坚决遏制这种歪风!
来 源/东南网、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局
编 辑/陈吟秋
监 制/程 序
小编嗷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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