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法先锋”徐文忠
徐文忠,中共党员,现任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从2003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徐文忠先后在基层人民法庭、研究室、办公室、刑事审判庭等多岗历练。“独立思考,表里如一”是他的人生座右铭,他认为,法官这个职业和医生异曲同工,面对不断变化的新型案例,只有基于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职业素养,不被案件表面的现象所迷惑,进行独立的思考和判断,才能最终“药到病除”。法院工作18年,他办理各类案件1200余件,无一错案。
对违法犯罪绝不手软
这些年来,徐文忠审理的案子大部分是刑事案件,面对穷凶极恶的贩毒团伙、狡诈诡辩的诈骗集团和触碰“红线”的腐败分子,从涉案金额达2个亿的自贡市涉案金额最大合同诈骗案到侵吞、骗取公共财物7300余万元李某炳等人贪污、滥用职权罪案,他严守公平正义的准则,严格把握法律适用,将这些案子办成经得起考验的铁案,用法律维护了这一方社会的稳定和平安。
“刑事案件事关重大,在下判决前,我们常常要反复斟酌,讨论。量刑不能过重,但也绝不能对何一个违法犯罪心慈手软。”
在办理一起移送审判的为境外机构、人员非法提供情报案时,该案经自贡中院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上诉至四川高院,四川高院维持原判。就在对罪犯陈某明在执行死刑验明正身时,陈某明提出自己有检举立功等问题,检察机关也建议暂停死刑执行。徐文忠立刻重新组成合议庭,对罪犯陈某明的多次立功及检举等多个问题进行了全案审查,通过连续二十多天的详细审查,翻阅了几十本卷宗,徐文忠将审查结果报请自贡中院审委会讨论决定,之后又重新层报请四川高院和最高法院复核通过,最终对陈某明执行了死刑。
徐文忠还审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自贡市最大毒品海洛因案件,涉案毒品海洛因净重高达21公斤,涉案毒品冰毒4.7公斤。由于案情重大,疑难复杂,审理期间,徐文忠长期“泡”在办公室。他细心翻阅了每一本卷宗,抓住了案件的每一个微小情节,查明案件的客观事实,严谨的依法适用法律,对何某某等三名被告人均判处死刑,使违法犯罪行为受到法律的严惩。对陈某某、刀某、辜某等多名罪大恶极的毒贩执行死刑,有力的打击了毒品犯罪,保护了人民的身心健康。
“也不是没有经历过威胁。有毒贩扬言出狱后要报复我的家人,还有毒贩家属在小区门口拦住我,质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判。但是,法律的准绳摆在那里,他们所犯的罪行摆在那里,不能因为怕,就屈服、就松手。”徐文忠说完陷入沉默,眼神却愈发坚毅。
铁汉也有不太“冷”的时候
刚柔相济是徐文忠的性格,他在办案时始终严把每一起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求真担当,慎断敢断;他也坚持司法为民,把握柔性司法。
被告人黄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其所犯前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二十八万元。在二审审理期间,徐文忠及办案团队了解到被告人黄某有一定的还款能力,且愿意还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导致群众的合法财产受到损害,获罪入狱是必然的。然而又该如何有效的维护群众被侵犯财产权益,挽回他们的损失?”考虑到这一点,徐文忠会同检察机关主动上门听取集资参与人代表的意见,收集群众的诉求。在集资参与人表示支持让黄某尽早恢复经营,归还集资款后,徐文忠迅速组织团队开展相关工作。结合案情,综合考量被告人黄某某认罪认罚的新的量刑事实和情节、履行退赔责任的能力和与同案犯胡某之间的量刑平衡,根据检察机关对其调整量刑建议以及广大集资参与人的迫切诉求等因素,经合议庭、刑事专业法官会议充分讨论,在开庭审理后依法及时对被告人黄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督促被告人黄某在取保候审期间立即启动其任法人的水电公司项目的复工复产,努力盘活资产。
宣判后,徐文忠及其办案团队收到了来自集资参与人代表的锦旗,上面写着“彰显公平正义,维护百姓权益”。柔性司法的力量,在这个案件中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他在对犯罪行为准确定性的基础上作出判决,不仅达到了震慑犯罪的良好效果,也最大程度的挽回群众的损失。
他的柔情,不止在对案件当事人,面对70多岁的扶贫帮困对象,徐文忠尽可能的给予他帮助。除开以购代捐、节日慰问,他还时不时帮着老人干农活,挖红薯。徐文忠的朋友圈,除了帮忙卖农产品,还有各类困难家庭的筹款互助,林林总总给300多个家庭捐了水滴筹。“我也是农村出来的,现在条件相对要好一些了,就想着尽可能的多帮帮他们,也算是对社会的回报。”
积极开展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