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大货车:买不到保险,我太难了!

“我们也不想买车辆统筹,
可我们在保险公司很难投保。”
一位混凝土搅拌车车主无奈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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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以下简称“车辆统筹”)逐渐得到营运货车车主的青睐。
什么是“车辆统筹”?营运货车为“绕过”保险加入“车辆统筹”?面对近千亿元保费的营运货车保险市场,保险公司为什么不愿发力?在监管部门多次发文提示不得拒绝承保营运货车的情况下,为什么有机构依然采取“拖字诀”来应对营运货车的投保需求?究竟如何才能解决营运货车投保难、投保贵问题?这个市场如何才能走上高质量发展的道路?
带着这些问题,《中国银行保险报》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
01
什么是“车辆统筹”
前述混凝土搅拌车车主给记者出具了一份所谓的“保单”,来自一家汽车服务公司。
“‘车辆统筹’对我们来说,暂时起到替代营运货车商业险的作用。上了之后,心里踏实些。”这位车主如是说。
那到底什么是“车辆统筹”?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表示,“车辆统筹”全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并不是一种保险,更像是营运货车行业互助性质的措施。虽然具有一定的风险补偿功能,但不符合保险属性。
2020年11月,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关于防范购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代替车辆保险的风险提示》中明确表示,“车辆统筹”是部分汽车服务公司推出的一项所谓“新服务项目”,一些车主在向汽车服务公司或运输公司办理挂靠手续时,除要缴交一定的费用外,会被要求加入“车辆统筹”并缴纳一定的统筹费用。
部分车主在加入“车辆统筹”后,会误认为这就是车辆商业保险费;更有甚者,某些车主在听信了经办企业“统筹费用比商业保险费用低,具有风险补偿功能,统筹费也将作为事故理赔专用基金,实行统一调剂和经济互助”的话术,从而放弃购买商业车险“裸奔”上路。
记者以投保的名义,致电咨询位于深圳的一家经营“车辆统筹”服务的公司,了解到该公司可根据不同车型提供相应的服务,例如“城市统筹车辆保险、货车统筹保险、机动车统筹保险”等。
记者在该公司网站上发现,其所提供的统筹服务也都被冠以“保险”字眼,并清晰地分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车上责任险、全车盗抢险等。车主可根据需求自行组合购买。
但是,根据企查查的信息,该公司经营范围并不具备经营车辆保险的资质
对该公司的“破圈”经营行为,王向楠认为,“正式保险制度的作用发挥不足时,需要保障的当事人通过非正式保险方式解决遇到的现实问题。这存在多种隐患,包括车主交费后,在出现风险时难以保证充分获得赔偿;由于逆选择,客户风险可能会逐渐攀升;欺诈的发生率高等。”
《中国银行保险报》注意到,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发布风险提示时就明确表示,开展“车辆统筹”业务的汽车服务公司不是经过合法批准的保险公司,不能从事保险业务,所开展的“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不是保险。因此消费者购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存在法律风险。并且,消费者购买“车辆统筹”后,在所谓“退保”以及“理赔”方面也都存在风险。
此外,“车辆统筹”没有专业法律依据及行政法规保障,主要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契约行为;且尚无专业管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仅作为一般企业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管理。
02
为何选“车辆统筹”?
那么,车主为何放弃正规保险却转而选择“有风险”的“车辆统筹”呢?
多位被采访的车主表示:“买‘车辆统筹’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记者调查发现,促使营运货车车主们选择“车辆统筹”的原因归结起来主要有投保贵投保难两方面原因。
一是投保贵
以混凝土搅拌车为例,投保机动车损失安全统筹、机动车三者责任安全统筹、车上人员责任安全统筹这三类最基本的“车辆统筹”只要9200元左右,而若在保险公司投保最基础的车损险和三者险就要2万多元。一家注册地在吉林省的财产保险公司负责人对《中国银行保险报》说:“有公司还是愿意给营运货车投保商业险的,但是即便按照商业险最高折扣,仍有车主觉得保费太贵。”
二是投保难
营运货车商业保险和交强险被拒保、拖延等情况时有发生。近日,福建电视台的一则报道显示,一位男性车主在投保搅拌车交强险时,遭受国寿财险、平安产险、人保财险等多家险企拒保。据了解,该车主从事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出租和二手买卖行业,目前手上有20多部车子,从4月开始,他的车年检陆续到期,但因无法投保交强险,这些车辆既不能买卖过户,也不能上路作业。
对此,记者分别与福建电视台报道所涉及的上述三家公司取得了联系。平安产险福建分公司表示,平安产险已第一时间联系客户安排承保事宜。平安产险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严格执行监管关于交强险承保的相关要求。
截至发稿时,人保财险福建分公司、国寿财险福建省分公司均未对记者的采访予以回应。
前述注册地在吉林省的财产保险公司负责人表示,营运货车过高的赔付率是保险公司一直不愿承保这类车辆的主要原因。不过在操作上,由于交强险的确是不能拒保的,有的保险公司会找各种理由,比如系统不好使、需要总公司审批等原因拖延办理。
针对营运货车投保难的问题,监管部门的态度始终十分明确。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各地银保监局已多次就此进行过投保提示。例如,山东银保监局近日发布的《交强险投保提示》明确表示,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选择具备交强险业务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依法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如遇保险公司拒绝或者拖延承保交强险的行为,消费者可向监管部门反映,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7月13日,山东银保监局接连开出两张20万元的罚单,针对险企拒绝给大型货车上交强险的问题作出处罚。
王向楠认为,从全行业看,拒保或拖延承保是不合理的。这些车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运行所必需的,一旦被拒保,容易出现交通方面甚至生产方面的严重事故和社会纠纷。
03
投保难在哪?
其实,保险公司不愿给营运货车投保的现象由来已久。
针对营运货车投保难的问题,记者还问询了2家在车险市场份额占比位于前10名的保险公司,但对于这个问题,上述公司都明确表示“暂时无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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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向楠认为,造成大货车等营运货车投保被拒的原因,主要是风险高且个体差异较大导致的。
一是车辆使用频率高,造成各类承保责任的出险频率均高;
二是容易出现严重事故,对路人的人身和各类财产造成大额损失;
三是不同车辆在承载情况、行使道路、司机行为上的差别很大,保险公司缺乏定价所用的数据;
四是个别特种车辆的配件价格和修改费用很高。
针对营运货车存在的投保难、投保贵的问题,王向楠也提出了四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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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应对拒保交强险的公司给予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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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应鼓励各家公司加强承保这些车辆,例如,要求一家公司承保这些车辆的保险金额的增幅不低于某个值,该值是该公司车险整体保额的增幅、这些车辆整体损失的增幅等因素的简单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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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将车辆风险相关数据向保险公司充分披露,更客观和精确地衡量车辆风险,有效拉开车辆之间、驾驶员之间、路况之间的费率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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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发挥行业平台、再保险公司、大型保险公司、该领域数据服务公司的作用,结合传统精算技术和新型大数据技术,加强对特殊车辆风险定价的研究。
目前营运货车投保问题已受到高度重视。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配合监管部门召开会议,召集部分行业主体就社会反映的营运货车投保难问题,了解情况,研究对策。
04
不应放弃的蓝海
交通运输部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末,全国拥有公路营运汽车1171.54万辆,其中营运货车1110.28万辆,包括普通货车414.14万辆,专用货车50.67万辆,牵引车310.84万辆,挂车334.63万辆。
据行业交流数据,保险行业承保营运货车保费收入已突破千亿元,在整个车险市场占比已达13%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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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长期以来,不同于家用车险市场已成为竞争激烈的“红海”,营运货车保险无论是交强险还是商业险都一直是险企经营中不愿触及的“蓝海”。
一方面,由于营运货车保险风险差异度大、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导致赔付率居高不下、较难盈利;另一方面,营运货车运行行为波动较大,很多保险公司难以建立精准的评估系统并落地。
然而,这并不应成为险企放弃营运货车保险市场的理由。随着车险综合改革的推进,险企更应加强精细化管理,切实按照银保监会要求,实现 “降价、增保、提质”的阶段性目标,让广大车险消费者享受到更多改革红利。
营运货车有明显不同于私家车的特点,核心就是其营运性使用性质导致的高风险性。因此,险企更应重新定义营运货车保险在识别、定价、管理、理赔等方面的经营模式:在风险识别方面,构建风险识别数据平台,筛选识别市场上营运货车的风险等级和质量情况,更客观和精确地衡量车辆风险,做到有目标的营销和市场开发;在定价方面,结合传统精算技术和新型大数据技术,加强对特殊车辆风险定价的研究,实现精准定价,一车一价;在风险管理方面,应利用各项先进技术实现动态监控车辆使用状态,精准主动提供风险管控工具,真正将保险这一风险管理工具落到实处;在理赔方面,要从人伤、通赔、定损等各个环节重新优化货车理赔服务流程,有效降低赔付率水平。
虽然其中蕴含的风险和困难较大,但这更说明险企需要秉持服务消费者的基本原则,不断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风险识别、管理模式,赋能创新实用的技术手段,不断推动营运货车保险市场高质量健康发展。
记者 仇兆燕 房文彬
制表 李梦溪
编辑 李梦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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