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半年后,8月16日,甘肃省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宋亮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宋亮生于1963年12月,河北辛集人,曾在内蒙古工作32年,历任自治区金融办主任、赤峰市委副书记、交通厅厅长、乌海市委书记等职,2016年11月升任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
2017年3月,宋亮跨省履新甘肃,出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直至2021年2月落马。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于8月16日发布的通报显示:宋亮理想信念丧失,利用职权搞利益交换,捞取政治资本,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
严重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将手中掌握的金融监管职权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攫取非法利益;
利用职务便利在审批成立小额贷款公司、获得融资贷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宋亮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将金融监管职权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曾任自治区金融办主任的宋亮并非唯一一个。
原内蒙古银监局班子曾有5名干部陷入腐败“窝案”。除了原局长薛纪宁,还有内蒙古银保监局原党委委员刘金明,原内蒙古银监局副局长宋建基,原内蒙古银监局副局长陈志涛,内蒙古银保监局原党委委员贾奇珍。
《中国纪检监察报》透露,内蒙古自治区农信社原理事长杨阿麟被查后,纪委监委提审在押在控内蒙古金融系统高管10余人,初步核实了刘金明、贾奇珍收受大额财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