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维权姿势,为何从发律师函纷纷转向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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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尘4x/图)
近日,多位明星采取报警等方式维权,先是林俊杰、潘玮柏因被实名举报“吸毒”而发律师函,后是何炅、井柏然、包贝尔、范冰冰报警,称被“谣言中伤”,还有黄磊因女儿黄多多怒而报警。那一周,被形容为“内娱集体报警周”。
这一轮报警行为,发生在“吴亦凡事件”发生之后,有人称“吴亦凡进去之后,爆出许多猛料”,于是,上述多位报警人,被当成了“猛料当事人”。观察这一系列报警行为,会发现一个现象:明星发律师函已不足以“证实清白”,唯有“报警”才能显得身正不怕影子斜。
明星报警此番密集出现,其实有被网友“逼迫”的成分在。以往明星捍卫名誉权,多采取发律师函的形式,作为第二选择,报警的几率要低得多,但律师函发多了,也给网友留下“拉大旗作虎皮”的印象。尤其是吴亦凡在被刑拘之前所发的律师函,让明星律师函的空洞性再次被强化,如果不报警约等于默认谣言属实,就给明星们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一些明星滥用律师函,导致了其他明星维权难度的提升。对于普通的个体来说,收到律师函是一件令人紧张的事情,再加上过去的生活氛围与社会文化当中,一向有劝导人远离官司的传统,所以过去的律师函,是有很强的严肃性与威慑力的。
但明星的律师函发得多且滥,降低了这一带有警告性质的维权方式,格式不对,内容含糊,措辞情绪化,使得明星律师函时常被当成笑话,使得网友对明星律师函见多不怪,时间长了,甚至会将此当成明星的一种公关手段,这大大影响了民间对于律师函的认知态度。
和律师函一样,被一些明星当成口头禅的“不想占用公共资源”,也使网民对明星口是心非频繁上新闻、上话题、上热搜“占用公共资源”产生不满,这也是产生网友督促明星报警的原因之一。因为报警是处理问题最直接了当的方式,它简化了程序,避免了网上吃瓜制造的信息混乱,无论多复杂汹涌的舆论状况,往往都会随着警方的通报而得到结果。
在这个“明星报警周”过去之后,娱乐圈人士在处理类似事件时,也许能够真正寻找到理性、冷静的应对办法。
以明星报警渐成趋势为标志,娱乐圈将有可能进入一个由浑浊变清朗的阶段。网络造谣成本太低,而造明星的谣又更容易带来流量,这使得一些人躲在账号的后面肆意而为。但与此同时,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前些天某女子造谣央美确诊教师出轨而被抓,便是当事人单位报警之后迅速得到的一个结果,这表明只要造谣行为属实,被查清也是很简单的事情。如果明星的报警行为态度更坚决,针对性更强,则会大大改善明星成为造谣主要目标的状况。
明星被造谣,中间掺杂有不少复杂的因素:有粉丝为了保护偶像利益去造竞争对手的谣,有传言也有偶像为了排挤对手而指使别人造谣,更有一种传言是,经纪公司会主动造谣、自己辟谣来抬升签约明星的人气,还有张恒对郑爽式的操作……这一切,在报警之后,都会显出原形。
“吴亦凡事件”给饭圈文化与粉丝文化带来的冲击是巨大的,除了少数“脑残粉”还在抱团“救哥哥”,不少粉丝开始反思自己的追星历程,主动脱离饭圈,不再追星。再加上各平台更为重视对病态追星行为的清理,娱乐圈的乱象开始有了被遏止的迹象。在此基础上,明星应该更为慎重同时也更为大胆地使用报警手段,把自身从一地鸡毛的造谣土壤中择出来,把时间与精力更多地用于专业方面,以作品而非流量说话。
此外,如果明星自己成了明星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的牺牲品,一味屈从也不是办法,报警是解决之道,虽然这过程中如果有私德问题,大概率会导致星途黯淡,但一味屈从的后果是奸邪之徒欲壑难填、索取无度,最后总有爆的一天,所以长痛不如短痛。吴秀波固然失去了星途,但他到最后确实满足不了小三越来越大的金钱胃口,也只好玉石俱焚,其实损失也就那样了。这个问题提醒明星要洁身自好,否则到某个阶段自己不得不求助于警方。
最后,之所以说报警要慎重,是要提醒明星不要重蹈覆辙,把报警也变成了发律师函那般的草率行为。虚假报警是要担责任的,而把报警当成回避真问题的办法,则是愚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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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浩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