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了条视频调侃拼多多男厕,被起诉说致其损失6.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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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站UP主“万能路灯”(左)与他的代理律师逻格斯(右)
口述 万能路灯、逻格斯
编辑 王炜 (wangw@youngcaijing.com)
首发 YOUNG财经(id:youngcaijing)
图由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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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YOUNG财经转时尚先生的报道也被拼多多起诉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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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能路灯”作为B站的一个粉丝量1万多的小UP主,因制作剪辑了一则批评拼多多男厕所事件的视频,而被拼多多起诉。尽管这条视频,在很早前就因拼多多投诉到B站而锁定下架无法观看了,但拼多多还是要求他赔偿100万人民币。
9月6日,万能路灯坐高铁从北京到上海,去长宁区人民法院,与他的代理律师逻格斯一起参加了“庭前会议”,逻格斯解释说:“因为案件证据可能会比较多,所以法庭就把证据交换阶段单独拎出来,搞了一个庭前会议,大概两个多小时,下次开庭就有可能直接进行其它部分,法庭质证意见就能简单一点。”
万能路灯的案子核心点是“拼多多公司厕所坑位数量”的问题。
这次会议,拼多多方面有两位出席会议,一个是委托代理人是公司员工,男性,另一个是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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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上,对于拼多多员工在小便池大便一事的讨论
万能路灯视频内容中提及的“拼多多男员工在小便池大便”一事,曾在微博、知乎、脉脉、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媒体上广泛传播。
以下为万能路灯及其代理律师逻格斯的口述:
拼多多律师耍小心机,而且证据目录做得比较粗糙
逻格斯:今天一开场我们就发现拼多多耍了一个小心机,因为他们的起诉状写得非常模糊。他就说你侵权,但是又不指出来哪里、具体的哪一点。
一直到今天(9月6日)开庭的时候,然后他才拿了一个所谓的补充证据材料给法庭。说这是他们的补充证据,里面列举了他们认为的侵权点。
但是他们证据材料只提供了一份,没有给我们只给法庭,所以我们只是拿过来大致看了一下,并且把补充证据目录拍了两张照片,而实际的我们是没有看到的,而且证据目录我只能说做的还是相对比较粗糙的。
拼多多男厕到底有多少坑位?拼多多员工说:我不清楚。法官很诧异:你什么意思?
逻格斯:我们就非常直接地问他们公司到底厕所有几个坑位。他(拼多多员工)先是说不清楚。他说他不清楚,法官就很诧异——啊?你一个男员工你居然不清楚男厕所是什么情况,这是什么意思?
然后法官就问他,你就大致说一说,到底有几个。然后他就说,他有比较偏好去的厕所,就是比较固定去一个厕所,但是他们公司有好几个厕所,对于其他几个厕所到底加起来什么情况,他表示不清楚。
也幸亏他后面解释了一下,不然一开始我们听到他一个男员工不熟悉男厕所,我们真的是很诧异。
万能路灯:不只是这个男员工不熟悉男厕所,拼多多的代理律师是一个女性,她同样也不熟悉女厕所。
逻格斯:这个很正常,因为她是代理律师,她不是拼多多的员工。
但是我感到比较诧异的是,拼多多在委托她的时候,她居然没有跟它(指拼多多)核实这个基础情况是不是真实的。以至于我们在问她:拼多多有没有跟你陈述过相关的事实,比如说“有厕所只有8个坑位”这个情况是虚假的,她说不清楚。我就很惊讶:你来起诉我们,说我们的传播虚假信息,而你居然就不知道真实信息是什么,你怎么起诉。
甚至我可以这么说,律师的这个做法其实是非常危险的,因为她是高度信任拼多多。假如说拼多多对她做了虚假陈述,而她没有去尽调查核实义务,在法庭上直接转述了,那么最终可能会因为虚假诉讼,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种情况在民间借贷,还有P2P等案件中是很常见的。有些律师案子做着作者,把自己给做进去了,这个情况我觉得是很危险的。
近期不是吴亦凡委托律师起诉网友,说他的什么选妃子虚乌有、都是假的,然后吴亦凡委托律师起诉,说侵害他的名誉权。结果实锤的何止是选妃,说吴亦凡选妃简直是在表扬他,他是涉嫌强奸。结果吴亦凡的某位律师,因为相关情况退了一部分的律师费,作为给被告方的补偿。
我的视频给拼多多带来了6.1亿元的实际损失。法官重复问了好几遍:拼多多你确定要按这个数字来主张诉讼请求吗?
逻格斯:今天在庭审当中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就是原告方为了主张他们损失很大,他们有一个计算方式说:我拼多多有8亿用户,因为被告的一个视频,导致有多少人可能就不想用他们的 APP了,然后每个人的价值是多少,最后算出来我们给他造成了6万万的损失。
万能路灯:6.1万万!少说了不能抹0。
逻格斯:然后法官就很差异,问他们是否要按照6.1万万主张。因为如果按照这个数字去索赔的话,我看一下最后诉讼费要交多少……拼多多光诉讼费就要交掉300多万。
所以当他们说拼多多实际损失可能有6.1万万的时候,法官重复了好几遍,你确定你要按照这个数字来主张你的诉讼请求吗?
拼多多律师:有些人虽然注册了拼多多,但没做实名制登记。逻格斯律师说:“如果属实,我马上向网信办投诉。”
拼多多代理人说,虽然我们拼多多蒙受了巨大的损失,但我们在这个案子里面,我们仅主张100万经济损失,远低于6.1万万。
法官就问他如何去计算,这个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他说他们有8亿的用户,然后这里我就追问了一下,你指的8亿是指有8亿人注册了你的APP,还是说你的APP一共被注册了8亿人次,比如说对吧,我一个人用三个手机注册了三个账户,那么这算一个用户还是说三个用户?
拼多多代理人跟法官说,这个我们不是很清楚。法官说你回去核实一下。
拼多多的代理律师说可能无法核实,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可能有些人他虽然注册了但是呢,没有做实名制登记。
我当时就很诧异。我就问他,你确定吗?你确定你们有用户注册了,但没有做实名制吗?他就回答不出来。我说你赶紧给我回去核实一下,如果你今天跟我说,你们有用户没有做实名制的登记,那么我今天开完庭出去以后,我马上向网信办投诉。
因为网信办的要求很明确,前台自愿后台实名,强制要求实名,而你现在居然在法庭上跟我说,你们有的是没有做实名制认证的。
拼多多指出路灯侵权有5点:1)把拼多多写成拼蹲蹲、2)称小便池拉屎是重大事故、3)说高管有VIP厕所、4)使用“特权阶级”这个词以及5)“女装大佬”程序员。但拼多多律师不清楚男厕有多少坑位,也不知道“女装大佬”侵犯了它什么权利?
最后拼多多整理了侵权点,一共是5点。分别是:
第一个还是法官指出的,他说:拼蹲蹲,你说拼多多应该叫拼蹲蹲,是不是侵权,你是什么意思?
我们给他解释了为什么要叫拼蹲蹲。因为这是一个调侃,没有任何贬低的含义。
第二个是视频标题里面的“特权阶级”,这是指什么?
我们说这只是一种差异对待的社会现象。
第三个是关于员工重大事故。拼多多主张两点,第一个他们认为“重大事故”夸大其词,第二个他认为“有员工把大便拉到小便池里面”,这个是子虚乌有,纯属捏造。
我们也做了一个相应的辩解,我们说这里虽说了“重大事故”,但是之后我们马上解释了它具体指什么,所以这个不属于夸大其词。
第二个这个是有相应的一个依据的,我们也提供了很多新闻报道,至于最后认不认可,可能就要请法庭来定夺了。
第四点是关于他们高管有单独的特权VIP的厕所这一点。他们表示他们那边不清楚、没听说过。
我们表示会申请法庭调查令去调查的。然后对方的那个男员工就急了,他说我们不同意你们来调查。
那我就跟他说,我们反正向法庭去申请,法庭如果说可以去了,到时候我们来调查,如果你们拒绝调查,那么不利后果应当由你们自行承担。对方的代理律师倒是没有说话,表现相对比较冷静。
第五点他们一开始都不是很清楚。
第一个他说配的那个图,女性排队的图,他们认为这个配的图不是他们拼多多公司的女性员工排队的图。我就具体请他明确,到底是指他们拼多多公司不存在女性员工上厕所排队的现象,还是指什么?
对面的代理律师我记得她说的是:拼多多公司女性厕所虽然存在排队现象,但是排得绝对没有这么长,你配这个图就会很容易让人误解,拼多多公司的女性员工排队也排了这么长。
我说,我们是自媒体的视频。我们的原则是什么呢?如果这个图就是你公司的图,我们会单独指出,如果这个图不是你公司的图,我们是不会单独指出的。
这就是一个示意图,我们只是为了说明女性厕所排队,因此我们找了一个女性所排队的图而已,我并没有说我们从来都没有说这个图就是拼多多的员工,女性员工排队的场景。
我们从来都没有这么说。
反而是后面有一张黄峥去办公室视察的图,我们其实是有专门指出,这个就是黄峥在拼多多视察的新闻图片。
我们想跟他解释说明,如果配的是真的图,我们会专门进行说明,如果配的不是,是一个没有什么相关为了解释的一个图,我们是不会有特殊的说明的,对吧?就好像《半佛**》的表情包他都是真实的吗?肯定不是啊。还有比如说《**财经》等等UP主,他们所有的都很少有说直接找现场的新闻图。
因为我们是自媒体,我们不是新闻媒体,我们没有去采访的权利,我们只能根据现有的一些报道给他去做一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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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能路灯视频中插入了一张穿女装的程序员照片,也被拼多多律师指出侵权了,但她不清楚怎么就侵权了
拼多多律师指出侵权点,但不清楚怎么侵权了,被UP主律师怒怼:也太不专业了,立案至少三个月了,你却不清楚有没有侵权?女装怎么了,拼多多不认同多元的社会取向吗?
第二点他们当时讲的是,我们里面提到女装大佬也是侵权的。
我们就问他具体怎么侵权,然后那个女律师就很犹豫,她先说了一下,我们也不是很清楚到底是怎么侵权。我就有点不开心了,我说你们是原告,你们准备好了才来告诉我们,案子立案之后到现在至少有三个月了,然后结果你跟我说你不清楚这个有没有侵权?!
我当庭就表示了一下不满,你太不专业了,这么长的时间了,你作为原告,结果你现在跟我说你不清楚怎么侵权的。
我想等他说到底怎么侵权。因为他们的那里写得是很微妙,他说这个图上面的女装大佬并不是拼多多公司的女装大佬,拼多多公司并没有女装大佬,所以侵权。
那我说这个怎么侵权?是你拼多多认为女装大佬有贬义吗?你是不同意多元的这种社会取向吗?我们也很期待拼多多能够给一个正面的回复。
结果最后在庭审的口头上面,代理律师说这一点我们就先不提,但是最后落到书面的庭审笔录上面,他们写的是被告方的拼图配了一个女装大佬的图,但这个配图的女装大佬并不是拼多多公司的女装大佬,因此构成侵权。
但他们对这一点也没有进一步的解释,我还专门问了对方的代理律师,你确定这个要保留吗,因为我记得你口头的时候是说先撤回先不提的,对方代理人跟我说,那么我们以书面的为准,我说行。
基本上就是这么五点。
我们将申请法庭调查令,去拼多多公司数数一层到底有几个男厕、男厕又有几个坑位,女厕是否排队,排队到底多长
接下来的话我们将会申请法庭调查令,去看一看拼多多的公司一层到底有几个男厕所,男厕所又有几个坑位,以及拼多多公司的女厕所,排队到底还有没有这么长?
拼多多律师说“虽然我们排队但是没排这么长”,这句话我是记得的,那么对此我也负法律责任,如果拼多多来告我的话,我也只能去应诉。因为我觉得厕所排队是一个蛮正常的社会现象。
万能路灯:那个女律师,她也承认了拼多多的女厕所存在一个排队的现象。
逻格斯:所以她说没有这么长,而且配的这个图绝对不是他们公司的。
最后法庭还问了双方有没有调解意愿。
拼多多公司说有调解意愿,具体方案的话,可以先听听被告的意见。然后我们就给他提了一个很合理的调解方案。
我说:只要原告拼多多公司把路灯同学的律师费和差旅费给付掉了,并且从此撤诉,那么案子就和平结束。
拼多多代理人一听这个就很生气、很惊讶,说:你搞搞清楚啊这里谁是原告,谁是被告,你就提这么一个调解方案。
关于这一点,其实我觉得很多法律人到最后都会陷入到技术当中,为了打官司而打官司。你打官司的目的是什么?你有的时候太注重于赶路,结果忘了自己出发的目的是什么。
你打官司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拼多多公司的商业形象,如果这样下去,这个案子最终结果会达到这个目的吗?
律师说黄峥应该聘请UP主万能路灯作为特邀监督员,拼多多员工、代理律师如果继续阻碍拼多多高层言路,拼多多将走向疯狂并最终灭亡。
逻格斯:拼多多那边今天抵触很大,他觉得路灯发了一个批评拼多多的视频,因此路灯是拼多多的敌人。但其实我觉得路灯他对于拼多多是爱之深,责之切。
一个正常的消费者,你们真的是爱拼多多吗,不是,你们只是图便宜,你们谁会花那么长的时间去做这么一个视频,就为了批评一个公司,为了让他发现他们公司存在的一些问题,让他变得更好?
如果他愿意花这么长的时间去做这么一个视频,他收到一分钱了吗?没有。今天我们这一点法庭也确认了。甚至于他做完那个视频之后,他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再去做新的视频了,这还不够说明路灯他对拼多多是一片赤诚之心吗?
恰恰相反,拼多多内部的某一些员工,包括今天的代理人,我很想跟你们说一句,如果说你们继续去阻碍拼多多的高层,收听到消费者的意见,阻碍拼多多的高层,听到与之相反的声音,拼多多内部的某一些人,阻塞了拼多多高层的言路,让拼多多的高层活在虚幻的一个构建出来的世界当中,以为自己天下无敌,我觉得这样子才是对拼多多真正有害。
只有这样子的员工,这样子的行为,才会最终导致拼多多无法听到他们消费者的声音,无法听到外界的批评,最终一步步的走向疯狂,以至于走向灭亡。而只有像路灯这样子的声音越来越多,并且能够被拼多多的高层听到,拼多多才能够进一步地去改进,然后做得越来越好。
拼多多公司它存在一些问题,我觉得也是要承认的,哪怕你拼多多公司广泛出击,最后抓住他们不专业的这种自媒体人的一两个漏洞,打赢了一两场官司,最终能够否定你存在的这些问题吗?你这不过是掩耳盗铃而已,最终没有解决问题,你只是解决了这些发现问题的人,仅此而已。
我觉得从长期来看,拼多多还是应该要听取消费者听取广大网民的声音,特别是像路灯这样子,对拼多多爱得深沉的人,我建议将他聘为特邀监督员,然后直接跟黄总去谏言。
法官要求我们在10天之内补充提交证据,包括调查的申请。根据举证情况,法庭也不排除会组织第二次的证据交换,具体的话以法院的通知为准。
如果大家有一些拼多多厕所的什么证据材料,也可以发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