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防止博茨瓦纳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禽流感是什么?为什么禽流感疫情频繁出现?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71号(关于防止博茨瓦纳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 )
近日,博茨瓦纳官方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通报本国家禽发生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博茨瓦纳输入禽类及其相关产品(源于禽类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
二、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博茨瓦纳的禽类及其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在进境运输工具(如船舶、航空器、国际列车等)上,如发现来自博茨瓦纳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自用禽肉除外,但不得带离运输工具),且在我国境内停留或者运行期间,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启封动用。其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运输工具上如发现禽流感疫情,严格依法对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区域监督实施防疫消毒处理。
四、对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博茨瓦纳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六、各海关、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1年9月14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防止博茨瓦纳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防止博茨瓦纳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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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禽流感大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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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禽流感
No.1
禽流感是禽流行性感冒的简称,是由禽流感病毒所引起的一种主要流行于鸡群中的急性传染病。
高致病性禽流感是一种由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亚型引起的鸡的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被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定为须通报疫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中列为一类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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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病原体的致病特性,禽流感可分为非致病性、低致病性和高致病性三大类。非致病性禽流感不会引起明显症状,仅诱导禽鸟体内产生抗体。低致病性禽流感可使禽类出现轻度呼吸道症状,食量减少,下痢,蛋禽产蛋量下降,出现零星死亡。高致病性禽流感最为严重,通常无典型临床症状,发病急,体温升高,食欲废绝,伴有出血综合征,并随之死亡,死亡率高,给养禽企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禽流感的认识历程
No.2
相对于人和猪流感病毒,禽流感病毒的发现比较晚。作为家禽的一种严重传染病,禽流感又称为古典鸡瘟(Classical fowl plague),1878年意大利兽医学家Perroncito 报道了该病。直到1950年才由Schafer和 Schramm确定其病原为甲型流感病毒。1966年Becker报道了在南非的1961年燕鸥标本中分离到高致病性H5N3病毒,这是首次从野鸟中分离到流感病毒。受Kaplan等人的启发,1967年Pereira等发现,一株火鸡中分离的禽流感病毒,与1957年人流感大流行毒株的抗血清有很强的血清交叉反应,首次从血清学上揭示了人流感病毒与禽流感病毒的亲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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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血清学和病原学证据的积累,野禽中流感病毒的生物多样性逐渐显现出来,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将甲型流感病毒的起源指向野禽。目前科学家们通过主动监测,已在26个科中的100多种鸟类中发现了甲型流感病毒。
对甲型流感病毒而言,生活在湿地或水环境的雁形目(主要是鸭、鹅和天鹅)和鸻形目(特别是海鸥、燕鸥)鸟类是甲型流感病毒在自然界的主要“储存宿主”。候鸟是甲型流感病毒在自然界中的“栖息地”。
流感病毒与禽流感病毒
N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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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病毒属于RNA病毒的正黏病毒科,分甲、乙、丙3个型。其中甲型流感病毒多发于禽类,一些甲型也可感染猪、马、海豹和鲸等各种哺乳动物及人类;乙型和丙型流感病毒则分别见于海豹和猪的感染。
禽流感病毒(AIV)属于甲型流感病毒,病毒颗粒外膜由两型表面糖蛋白覆盖,一型为血细胞凝集素(即H),一型为神经氨酸酶(即N),H又分15个亚型,N分9个亚型。其中由H5和H7亚型引起的禽流感属高致病性禽流感。
禽流感可以传染给人吗
No.4
可以。
至今发现能直接感染人的禽流感病毒亚型有:H5N1、H7N1、H7N2、H7N3、H7N7、H9N2和H7N9亚型。其中,高致病性H5N1亚型和2013年3月在人体上首次发现的新禽流感H7N9亚型尤为引人关注,不仅造成了人类的伤亡,同时重创了家禽养殖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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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预防禽流感
No.5
管理传染源
● 对患者或疑诊患者尽早进行隔离;
● 封锁疫区并捕杀病禽。
切断传播途径
● 尽量不与患者或疑似禽流感患者接触,若与患者接触,应戴好口罩、手套,穿隔离衣。
保护易感人群
● 不在家中饲养禽类,尽量不去活禽市场,避免接触禽类及其排泄物;
● 接触病禽或患者时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和手套;
●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可以使用含酒精的洗手液;
● 食用禽肉时要彻底煮熟,不吃生的或半熟的禽肉或蛋类,生熟砧板应当分开;
● 高风险人群(有与禽类密切接触史者)可试用口服抗病毒药物进行预防。
海关采取了哪些措施
No.6
(1)严格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国家和地区输入禽及其相关产品。
(2)加大对来自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国家和地区寄递物和旅客携带物的检疫查验力度,一经发现寄递或携带禽及其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3)进境船舶、航空器、公路车辆和铁路列车等运输工具上,如发现有来自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国家和地区的禽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且在我国境内停留或者运行期间,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启封动用。其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做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4)对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国家和地区的禽及其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5)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6)各海关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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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济南海关
注: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来源:海关总署、12360海关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