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项罪名100多名被告人!视频直击海南吴氏家族黑恶势力团伙落网记

2019年12月12日
根据海南省扫黑除恶雷霆4号
集中收网行动部署
在省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和省公安厅的指挥下
海口警方组织1千余名警力
对吴氏家族团伙在境内境外的犯罪嫌疑人
同步展开收网行动
吴宗隆外号“补六哥”
坊间也称“补”家
吴氏家族团伙有100多名成员
那么,这么多的团伙成员
警方究竟是怎样将他们一一抓获的呢?
一起看下去
以吴宗隆等吴氏家族成员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
人数达数百人
2018年底,海口警方对公安部和海南省扫黑办移交的,以吴宗隆及其家族成员为主的犯罪团伙实施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举报线索,进行查核。经初步查明,该团伙是以吴宗隆等吴氏家族成员为首,纠集其他前科劣迹人员构成,人数达百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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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警力1000余人
    对该团伙境内外的犯罪嫌疑人同步展开收网行动
2019年12月12日,根据全省扫黑除恶“雷霆四号”集中收网行动部署,在省、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和省公安厅的指挥下,海口警方组织1000余名警力,对该团伙在境内境外的犯罪嫌疑人同步展开收网行动。在公安部的指挥协调下,犯罪团伙主要成员吴宗隆、李平等3人在境外落网并被押解回海口。
专案组在海口等地陆续抓获吴宗谦、吴宗倚、吴宗恒、张正洪等团伙主要成员。扣押、冻结资金人民币2200余万元,查扣高档汽车28辆,名贵实木家具及金银首饰、玉器等贵重物品200余件套,名烟名酒一批,并已初步查明吴氏家族成员大量土地和房产。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吴宗隆黑社会团伙案
1 
1992年开始
被告人吴宗谦通过入股开设赌场为吴宗隆发展手下成员、购买作案工具等提供经济支持,使团伙势力不断壮大。为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团伙成员多次实施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致使多人伤残,该团伙由此恶名远扬。
2 
1993年底
吴宗隆出狱后为进一步扩大该团伙非法影响力团伙成员多次实施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致使多人伤残,该团伙由此恶名远扬
3
1994年
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吴宗隆组织、指挥团伙成员多次以持枪威胁、殴打、恐吓等方式强占罗王溪,逼迫附近的村民小组与其签订承包协议,禁止附近村民到溪内捕捞鱼虾,并将罗王溪分段交由组织成员经营以牟取利益,严重影响当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至此,吴宗隆、吴宗谦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式形成。
04
2020年11月6日
该团伙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受审。一百多名被告人被带入法庭,接受法律的审判。
为快速获取财富,该组织开始开设赌场,并继续网罗社会闲散人员甚至是刑满释放人员,快速扩大组织规模。该组织人数众多,层级分明,还有明确的帮规要求成员遵照执行。组织领导照顾下属饮食起居、分发工资、甚至帮其购买房屋、照顾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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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组织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打压竞争对手,利用在当地业已形成的强势地位对海府地区的赌场和土石方工程项目、土地使用、流转等多个领域、行业形成非法控制;通过开设赌场、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大肆敛财。
该组织长期在海府地区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大量违法犯罪活动,肆无忌惮,手段残忍。此外,还把持基层政权,大肆圈占土地等等,严重干扰、破坏了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的生活、生产、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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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在其组织成员实施犯罪后,指使、安排他人投案、顶罪,还拉拢腐蚀一批领导干部,严重扰乱司法秩序。该组织为寻求非法保护以非法收益拉拢腐蚀政府基层干部及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充当保护伞导致相当数量的违法犯罪活动长期不被法律处理严重干扰破坏了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的生活生产经营秩序。
吴宗隆表示,一开始,他们只是生意上的关系,但公诉机关对其说法予以驳斥。
案件——
01
1992年3月2日,吴宗隆在原琼山市与甘某(化名)发生口角,其持枪追打甘某并开枪恐吓村民,被恐吓的村民将此事告发警察后,吴宗隆被捕入狱。
1995年1月,吴宗隆出狱后再次遇到甘某时准备报复,被吴某东阻拦,过了几日,当林某吉、海某文再次遇到吴某东,便拔枪追杀吴某东与同行人吴某贵,致两人死亡。
吴宗隆以自己不知情为由,对罪名提出异议。而在其它的故意伤害案中,吴宗隆对罪名提出异议的原因,也依然是不知情。
02
吴宗隆从90年代开始,就已经与林某奇海某文交往密切。
在30年间,多次通过威胁、恐吓的手段争夺工程。开设赌场,用各种手段掠夺钱财。而这些非法获得的钱财,最终也都属于组织共有。除了在自己赌场附近抢劫,组织成员还一度把抢劫范围发展到海上。
还曾经持枪到海上抢劫采砂船抢到的钱也都分给同伙剩下的给组织或者开赌场被害人慑于该组织的影响力,不敢报案,只能忍气吞声。对于公诉机关列举的种种罪状,几名组织成员却一致表示,自己不知情,不应承担责任。
吴宗隆团伙近30年的违法犯罪行为,20多项罪名,100多名被告人,20个亿的涉案金额。
被告人吴宗隆、李平
一审被判死刑
    2021年7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吴宗隆、李平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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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以下不等刑罚。宣判后被告人吴宗隆、李平等人不服提出上诉。目前,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对该案进行了二审。
来源:海南新闻频道《法治新海南》栏目
编辑:王北
视频制作:冉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