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5000万元消费券、旅游专列奖6万…鼓励“江西人游江西”,拼了!

日前,我省发布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促进四季度旅游消费的通知》。
《通知》提出,
着力营造安全放心旅游环境,
全力促进四季度旅游消费
鼓励“江西人游江西”。
图片
▲通天岩景区“潮玩通天岩光影之夜”活动
近日,
江西各地纷纷出台优惠政策,
做旺旅游人气,
提振旅游消费。
赣州市发放5000万元消费券,
吉安市奖励旅游专列最高可达6万元,
宜春市发行宜春文旅一卡通
......
赣州市
发放5000万元消费券
据了解,今年“十一”假期的短途游、省内游让市民将消费留在赣州。赣州市发放5000万元消费券,覆盖了景区、酒店、商超、餐饮等全域线下消费。同时,近千场促消费系列活动让赣州迎来了“十一”假期消费高峰。
赣州市重磅出台了《支持促进2021年国庆假期、第四季度旅游商贸消费优惠政策》,提出了发放商贸旅游电子消费券、免大门票、旅行社奖励、开通旅游专线、推动新媒体宣传、景区活动促销等8个方面举措。
全市配套赣州旅游电子消费券5891.5万元(其中市本级2000万元、20个县(市、区)3891.5万元),在国庆期间可在指定的景区景点、住宿、餐饮、商超800余家企业进行消费。截至2021年10月7日21:00时,已派发消费券4640万元,提振了市民的消费信心,消费者消费意愿明显增强,促进了旅游消费市场快速回暖。
吉安市
近日,
吉安市出台旅游大型团队奖励新政
来吉旅游专列最高可补贴6万元!
吉安市出台旅游大型团队奖励新政,2021“万山红遍 重上井冈——冬游吉安”旅游大型团队奖励办法,对2021年四季度组织市外疫情低风险地区旅游大型团队来吉安旅游的旅行社实行奖励。
该奖励实施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奖励对象为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旅行社。奖励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组织市外游客在吉安市入住2晚以上,其中在中心城区及周边(吉州区、青原区、吉安县、吉水县)入住不少于1晚;游览全市3个以上收费景区,其中中心城区收费景区不少于1个。
四类奖励标准
1、旅游包机奖励:旅行社一次性组织井冈山机场进出港包机,游客人数在100人(含)以上,或者同一航班切位50人(含)以上,包机给予2万元营销补贴奖励,切位给予8000元奖励
2、旅游专列(包列)奖励:旅行社一次性组织停靠吉安境内火车站的专列(包列)团队,游客人数在500人(含)以上,或同一列车包列200人(含)以上,专列和包列分别给予6万元和2万元营销补贴奖励
3、旅游大巴团队奖励:旅行社一次性组织旅游大巴团队来吉,游客人数在200人(含)以上的,给予1.2万元营销补贴奖励。
4、自驾车团队奖励:旅行社一次性组织自驾车团队来吉,自驾车在30辆(含)以上且游客人数在100人(含)以上,给予6000元营销补贴奖励。据悉,已享受景区免票优惠政策的不享受此奖励政策。
三步申请奖励程序
第一步,旅行社在上述团队到达前3天,向市文广新旅局报送《引客入吉旅游团队登记备案表》,同时提供游客名单,名单须备注每名游客的身份证号、乘坐车辆编号或车牌号和相应入住的酒店,游客名单确认后不得随意变更。
第二步,旅游包机、专列、大巴车队、自驾车旅游团队到达后,市文广新旅局派人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并填写《引客入吉旅游团队登记确认单》一式二份,市文广新旅局和相关旅行社各留存一份。
第三步,游程结束后2周内,旅行社应向市文广新旅局提供组团社与地接社行程接待确认件(双方旅行社盖章)、《引客入吉旅游团队登记确认单》和组织旅游专列、包机、大巴等团队的相关证明资料以及所游览景区、住宿酒店的现场照片等凭据。酒店须配合市文广新旅局对旅游专列的住宿情况进行核实,提供旅游专列在本酒店住宿的游客名单。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同该旅行社放弃该团队的奖励申报。
宜春市
加大旅行社和在线旅行商
的奖补力度、
发行宜春文旅一卡通
......
日前,
宜春市出台20条措施
提振旅游消费。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促进
四季度旅游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明〔2021〕17号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促进四季度旅游消费的通知》(赣府厅明〔2021〕63号)精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旅游产业发展,做旺宜春旅游人气,提振旅游消费。结合宜春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科学精准疫情防控
1.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加强文化和旅游场所疫情防控管理,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升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各地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应允许人员在省内自由流动,不得出台限制性措施,安全有序推动“本地人游本地、周边人游周边、江西人游江西”。要严格落实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引导文化和旅游企业安全有序生产经营。加强对文旅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提高其科学防范意识和能力。认真总结和用好疫情防控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防止简单化、“铁桶式”“一刀切”。(牵头单位: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各县市区政府[含“三区”管委会,下同])
二、丰富提升文旅产品供给
2.塑造和提升旅游品牌文化内涵。各地要依托文旅特色资源禀赋,根据游客需求和市场导向,不断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深挖月亮文化、禅宗文化、温泉文化和中医药文化,在旅游产品设计开发、旅游服务设施提升上赋予更多的文化元素,打好月亮之都、禅宗圣地、温泉之都、康养胜地等旅游品牌。(牵头单位:市文广新旅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史志办、各县市区政府)
3.开展喜闻乐见的文化旅游活动。鼓励开展文化和旅游惠民等活动,针对当地特点举办有特色、有影响、有吸引力的文化和旅游活动,各县市区至少推出1场大型文旅活动。支持万载、铜鼓、靖安、高安等地打造凸显当地文化特色的旅游演艺产品,扩大全市文化和旅游有效供给,凝聚人气,促进消费。(牵头单位:市文广新旅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各县市区政府)
4.支持“旅游+农业”特色旅游产品。依托丰富的农业资源,大力发展农业休闲游、乡村游,促进农业和旅游深度融合。推出游客参与度高、体验性强的农业旅游项目。丰富特色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全方位满足市场需求。(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各县市区政府)
5.推出特色精品旅游线路。完善研学游、红色游、生态游、深度休闲游等旅游线路产品内容,推出建党100周年红色之旅、康养度假之旅、明月山深度休闲之旅、学生假期就近游等精品线路,不断提升游客出游品质。(牵头单位:市文广新旅局;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各县市区政府)
6.做靓夜间文旅消费街区。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开展夜间游览项目,做精“夜间演艺+主题街区”项目,重点打造明月山古井泉街、宜春明月千古情景区特色街、万载古城景区、铜鼓汤里文化旅游度假区特色街、樟树三皇宫历史文化街区等,丰富宜春本地戏曲、非遗展示、美食小吃等元素,打造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牵头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7.促进城市消费升级。开展各类美食节、促销节、体育赛事、演艺娱乐等活动,丰富消费业态。引导支持经贸、商超、餐饮企业提高商品和服务品质。创新“互联网+”消费体系,利用当下热门的“平台直播”+“网络红人”等形式,孵化一批网红品牌,培养一批网红带货达人,提升消费吸引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市监局、市文广新旅局、市行政审批局)
三、推出系列优惠政策
8.出台促进旅游消费奖励政策。修订奖励政策,加大旅行社和在线旅行商的奖补力度,出台《宜春市促进旅游消费奖励办法》,各县市区在此基础上出台配套奖励政策,以更大力度推动市内外旅行社和在线旅行商组团来宜旅游。(牵头单位:市文广新旅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9.开展“宜春人游宜春”活动。开展“宜春人游宜春”活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带头旅游消费,增强市场信心,鼓励更多的宜春人就近旅游消费。(牵头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0.发行宜春文旅一卡通。整合“吃住行、游购娱”关联度高、有特色的旅游景区和文旅企业,结合相关优惠政策,发行宜春文旅一卡通,为游客提供多样化性价比高的旅游组合产品。(牵头单位:市文广新旅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11.引导文旅企业让利消费者。鼓励全市重点文化旅游企业在景区门票、温泉消费、住宿餐饮价格、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购买上给予游客更多让利。(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做好旅游宣传推广
12.强化旅游氛围营造。各地要加紧制作高水平的系列旅游宣传资料,让旅游宣传片、旅游折页、旅游画册等宣传资料进当地AAA级以上景区、三星级以上酒店、加油站、车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当地商圈、重要交通要道、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投放旅游广告,强化旅游氛围营造。(牵头单位:市文广新旅局;责任单位:市市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
13.开展线上旅游宣传。围绕宜春特色旅游资源、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与百度、抖音、腾讯、12306、携程、同程、马蜂窝等国内头部线上企业开展精准旅游宣传营销,到重点客源地市场定点推送线上旅游广告,打造宜春爆款旅游产品和网红打卡地。(牵头单位:市文广新旅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14.加大线下广告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发挥线下媒体可视性强、辨识度高特点,鼓励各地到江西、湖南、广东、上海重点客源地市场的重要交通站点投放灯箱、视频等旅游广告,加大线下广告宣传推广力度,提升宜春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牵头单位:市文广新旅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15.开展重点客源地旅游推介会。继续组织相关县市区和景区到重点客源地市场开展多渠道旅游推介,不断提升游客对宜春旅游品牌认知度,增强异地旅行社的合作互动,相互引客。(牵头单位:市文广新旅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五、落实惠企政策助企纾困解难
16.加大惠企政策力度。推出有利于激励文化旅游消费增长的文旅项目支持政策。为文化和旅游消费项目提供规划和土地保障,鼓励利用老旧厂房、闲置民宅开设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在用地政策上予以支持,落实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用水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
17.落实奖补政策。各地要全面准确地向文化和旅游企业宣传中央、省、市支持文旅企业的政策,切实扩大政策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做到企业应知尽知。对符合《关于加快文化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宜春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全市促进商贸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促进民宿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奖补条件的文化和旅游企业,加快完成奖补拨付。(牵头单位:市文广新旅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18.强化金融扶持。认真落实《关于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省文旅厅产字[2021]7号)精神,积极帮助当地文旅企业申报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进的“文旅贷”。金融机构对文旅企业银行贷款到期还款困难的,予以展期或续贷,并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引导文化和旅游中小微企业通过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一站式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申请贷款。(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旅局、各县市区政府)
19.鼓励文旅创业担保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创办旅行社、乡村旅游、民宿、文创等文化和旅游企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旅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严守文旅安全底线
20.严格落实文旅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安全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层层压实责任,坚决防范遏制文旅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做好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重点加强景区内观光车、索道、缆车、游乐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强化文旅市场日常监管,确保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稳定有序。加强与公安、交通、市监、消防、林业、卫健、应急、气象、水文等部门协调联动,做好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牵头单位:市文广新旅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监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林业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各县市区政府)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