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白”被卖婴儿身份,治理非法收养要疏堵结合

摘要
中青评论
完善收养制度,提高领养的成功率,将有助于减少非法收养现象。
日前澎湃新闻报道了一类怪象:从别处花钱买来孩子,再报假警称捡到弃婴,从而让买来的孩子能够顺利登记户口,最终使“收养”合法化。在报道中,记者根据打拐志愿者提供的线索对两户涉嫌以“捡拾弃婴”的方式报假警,为违法收养的孩子办理落户的家庭进行了暗访,呈现了违法买婴者走合法渠道“洗白”襁褓婴孩身份的过程。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情况并非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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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由新闻报道中可见,购买婴儿的家庭,往往是存在不孕不育或者其他一些问题,遂产生收养孩童的需求,但他们有偿买受的孩子,属于非法收养,自然也无法办理落户,所以才走上了这条违法之路。我国对弃婴的收养及落户有明确规定,但从报道来看,程序漏洞竟然出在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及儿童福利机构的审核环节中,这显然是不应该的。
记者调查发现,公安机关是审核第一关,办案民警负责走访调研与信息评估,后续民政部门、儿童福利机构的判断审核,也依赖公安机关前期作出的事实认定。对报假警的家庭而言,当派出所“捡拾弃婴报案证明”开具后,接下来的事情就变得“顺理成章”。在记者暗访的两个家庭中,正是整个家庭的“默契”配合、各种人情关系的渗透,才使部分办案民警“睁只眼闭只眼”,后续其他部门也未能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有力的追溯查证。
这样的结局或许满足了购买孩子家庭的心愿,但他们绕开现行法律规定,通过请托求情而钻漏洞的做法,既会使自身以及为其提供协助的办事人员,陷入法律风险,更会破坏既有的法律与政策运行体系,使买卖、拐卖儿童等犯罪链条变得更加隐蔽。
这次报道清晰地展示了将非法“收养”合法化的过程,凸显儿童收养制度和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漏洞,也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思考非法买卖儿童背后的动因。
一方面,所有经手的审核部门必须压实责任,对相关材料和信息进行交叉印证,尽量获取一手信息核实孩童身份,必要时可以进行二次排查。比如,我国弃婴收养手续由民政部门办理,除公安部门外,民政部门担负的审核监督之责也应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大法律惩治力度,警示那些暗中协助非法收养家庭的办事人员,提高其知法犯法成本,减少不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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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另一方面,许多非法收养孩子的家庭,往往出于不孕不育或者失独等种种原因,尽管他们的行事方法违反法律要求,但想要领养一个孩子的需求却并非不可理解。
根据民政部的统计数据,五年间全国办理收养登记件数总体而言浮动较小,稳定的收养需求始终存在。完善收养制度,提高领养的成功率,将有助于减少非法收养现象。这既能让那些无力被亲生父母照料的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保障,也能让那些单纯想拥有一个圆满家庭的夫妻,不再因合理合情的愿望而走上非法领养道路。
撰文/白毅鹏
编辑/黄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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