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ng听丨428件求助案例背后三个特殊“家暴”受害者样本

22年前,联合国通过了由多米尼加共和国提出的、60多个会员国支持的倡议,将每年的11月25日定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反对暴力最有力的武器当然是法律。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实施的第五个年头,新法中将同居关系纳入到家庭暴力的保护范畴,其中的一些法律条文,对于性少数群体来说也有保护作用。在“同语”负责人徐玢看来,有了法律的完善,性少数群体遭遇暴力和欺凌的情况会逐渐有所改观。
成立于2005年1月的“同语”,是一家关注在性倾向、性别身份与性别表达上遭受歧视和暴力群体的民间非盈利组织。2016年3月1日,《反家暴法》出台三个多月后,彩虹暴力终结所成立。该所致力于在《反家暴法》的框架下,为性少数群体提供针对基于性倾向、性别认同和性别表达的暴力和歧视的直接干预服务,培养社群伙伴反抗暴力的意识和能力。
根据该机构对其成立以来接到的428件求助案例分析来看,原生家庭暴力占比高达50%,超过了亲密关系暴力的20个百分点。数据显示,性别少数群体面临的暴力危险中,精神暴力、肢体暴力和限制人身自由暴力排在前三位。
被迫在家门口的裸奔
跪在客厅地板上,整理着被拽得褶皱的睡衣。陈雯雯盯着眼前的父母:“要我把你们当好朋友谈话,却让我跪在这里吗?”
然后,她一句话都没有说,就这么跪了两个小时。
两小时前,雯雯的父母趁她睡着,拿走了她的手机,发现了她与女友的聊天记录。他们把雯雯从床上拽到客厅,让她跪下,语重心长地说:“有什么想说的就说吧,把我们当朋友一样。”
但面对雯雯的倔强,已经知道女儿秘密的父母,没有再追问下去,撂下了几句让她不要误入歧途的狠话。
“出柜?我不敢。”雯雯说,她至今没告诉父母自己的性取向,因为她怕说出后,自己就直接躺在医院里了。
从小,父母对雯雯的暴力就一直存在。一年级时发生的一件事情,让她无法跟父母和解,也无法与自己和解。
那年冬天,父母让她洗澡,因为南方没有暖气,屋里很冷,她不愿意,母亲强行脱光了她的衣服,“你必须去洗澡,水已经给你烧好了。”
她没有动,吵闹声激怒了一旁的父亲,父亲将光着身子的雯雯拎到门外,让她赤裸着站在楼道里。“咣”的一声,门被用力的关上,“咔咔”的别锁声从门缝中传来,锁在了雯雯的心口。
7岁的雯雯用肢体遮盖着私处,也不知道自己在冬夜里站了多久,上下楼的邻居们的眼神,伴随着寒风冻得她身体发紫,在她已经感觉麻木的时候,楼上的邻居奶奶把她领回家,洗了个热水澡。
这样的暴力并没有随着雯雯年龄的增长而减弱。后来长大了,雯雯喜欢穿偏男性化的衣服,束胸成了她的必备单品。发现女儿穿束胸,父亲多次制止,最后争吵爆发成了暴力。
“我怎么样关你什么事?你有本事就不要生我!”正处在青春期的雯雯叛逆喊道。被激怒的父亲立刻冲到雯雯面前,将她T恤的领口和袖子撕个稀烂:“我是你爹,你穿什么不穿什么,我有权利支配你!”
回想这些往事,雯雯能够想见到她若出柜的下场会是什么。
暴力只有零和无数次
“这算是暴力吗?两个人在一起谁还不吵架,吵架急了就避免不了动手”,李佳并没有将自己和前女友之间的争执定义为“家暴”,她甚至会跟朋友开玩笑说“不是真打”。
但李佳还能记得当时的那种感觉,跟朋友聚会回来后,微醉的她倒头就睡,半梦半醒中似乎有人走到床边,然后脸就被打了一下。李佳将那种感受形容为“躺着玩手机时手机掉到了脸上”。
尚未清醒的李佳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随之而来的又是“啪”的一记巴掌,脸部火辣辣的疼痛让她清醒过来,她捂着脸,对面前的女友瑞瑞大吼“你干什么?”
“我叫你好几声你为什么不搭理我?”瑞瑞大声质问李佳为何在微博上给漂亮女生点赞,但没有得到回应,气急败坏的她便动了手。
李佳跟瑞瑞争吵起来,随后瑞瑞开始哭泣。见女友流泪,李佳逐渐冷静下来,向瑞瑞解释自己并不是装作没听到,而是真的睡着了。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这句话在李佳第一次被打的冬天应验了,李佳在朋友聚会上说错了话,让瑞瑞当众觉得没面子,回到家后挨了第二次打,李佳也还手反击。
“我是真的无奈了,被逼急了,太气人了。”李佳解释自己的反击,“她是不是打人上瘾?”像第一次一样,瑞瑞再一次用哭泣结束了暴力。
李佳说,最后她和瑞瑞分手,并不是因为这两次挨打,而是两个人的感情走到了尽头。但是她回忆起来还是觉得,瑞瑞爱动手打人的习惯很让她受不了。
李佳记得,她们两人曾谈论分手的事情,坐在靠厨房一侧沙发上的瑞瑞听完李佳的分手要求,冲进厨房,拿出了一把刀说:你现在就杀了我吧。
一个90后社工眼里的反暴力
两次动手,都是以瑞瑞的痛哭终止,李佳自己也说不清为何作为施暴者的瑞瑞最后反而会先崩溃。
作为彩虹暴力终结所的一名反家暴社工,杨阳不愿意给施暴者贴上标签,他坚持用社工专业术语将施暴者称为“相对人”,同时认为他们也是反家暴工作中的服务对象。
“当父母打了孩子之后,他们也并不舒适。伴侣之间吵架,动手的一方往往也不好受。他们会有内疚,会有负罪感:我居然打人了?我是那种人渣吗?”杨阳说,在他们接触的很多案例中,即便是在某次事件中遭受暴力的一方,其实也是有对抗的,相当多的家暴事件,其实是相对人和受害人双方相互施展控制对抗博弈的结果,比较典型的是一方给予精神控制,而另一方忍无可忍最后转化为拳头暴力。
杨阳是一名90后的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他在2017年就加入成为社工,其目的只是单纯的因为他将这个鲜有人关注的群体作为自己的专业研究方向。
杨阳说,彩虹暴力终结所成立时的初衷很简单,从名字就可以看出,是有一种“惩恶扬善”的感觉,但随着工作的开展,专业性的提高,大家都意识到为相对人提供服务的重要性,而对于暴力的终结又过于理想化。“很多人想象着我们的社工能够从天而降的保护他,但这其实不太可能,我们又不是警察,而即便是警察也未必能达到这样的效果。”
目前,彩虹暴力终结所共有约十余名工作人员在从事性少数群体的家暴服务工作,其中为求助者直接服务的社工基本都是杨阳这样的90后。他们的工作,主要是接受性少数群体有关遭受暴力和歧视的求助,求助的方式主要来源于线上,前台将求助信息进行筛选后,会把案件分配给具体的服务社工,社工会通过官方账号与求助者联系。
在服务中心,社工往往会先对求助者进行情绪疏导,帮助他们找到身边有哪些人和资源是可以提供援助的,再帮助求助者寻找到可实施的安全计划,最后由求助者选择执行。其实质是让暴力的受害人暂时摆脱暴力,并寻求在未来尽可能的避免遭受暴力袭击,或采取暴力方式反抗。“不管引发暴力的原因是什么,一切暴力行为都是我们应该去制止的。”
这一系列工作,都是求助者在社工的分析后自主完成的,绝大部分情况下社工会遵循“案主自决”原则,不为求助者做任何决定,除非求助者已经达到高危级别,例如有自杀倾向或危及生命,社工才会选择帮助报警。
“能够帮助求助者的其实就是他自己,社工对求助者所处的困境和支持系统并不如其了解的多。我们社工会帮他理清思路,会提醒他,比如要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卡和身份证,帮助他认识到暴力的发生点是什么,不要激怒相对人,避免再次遭受伤害。”杨阳介绍。
在这个过程中,社工会在约定的时间内对求助者给与服务,当求助者不再需要服务时,工作便会结束。但现实中,一个案例往往是因为求助者已经无法再联系上而终止。
暴力终结的阻力在哪儿?
在5年的工作中,彩虹暴力终结所的社工大多数只能做到帮助求助者暂时避免暴力,而所谓的“终结暴力”其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社工们还记得那个令人遗憾的少年自杀的故事。
求助者是一个家在内蒙古的未成年男生,他是个跨性别人士,一直希望变性成女生,但遭到了家人的强烈反对,他与家人之间产生了非常激烈的冲突,父母把他关在家里,甚至扬言要把他送到精神病院。
后来,这位求助者自己从家里逃到了北京,想打工赚钱做变性手术。那年十一假期时,其父母要来北京与他见面,似乎态度缓和了很多。社工帮助求助者分析了见面的危险性,求助者并不想脱离和父母之间的关系,所以选择在一名朋友的陪同下,在公共场所与父母见面。
但没想到的是,见面当天,父母带着几个人冲了进来,二话没说就用绳子将他绑了起来,还给他打了一针,然后就塞进了车里,强行带回了内蒙老家,直接送到了精神病院。求助者的朋友吓得目瞪口呆,直到心态平复下来后才向社工求助。
后来,徐玢计划由社工、心理咨询师、律师和一个跨性别伙伴组成团队,去求助者的老家开展工作。临行前,他们听说这个求助者在接受了精神病院的检查后被放了出来,回到家继续遭到了囚禁,最后就自杀身亡了。
这件事给徐玢和同事们的打击很大。在事发过程中,他们曾试图找到内蒙当地的社群组织帮忙,但发现因为地处偏僻,没有这方面的组织。“这其实凸显了一个问题,就是我们服务的资源覆盖面其实很有限。”徐玢说,在北上广深等相对开放的大城市,社群资源丰富能够起到不错的效果,但相对偏远地区的案例,往往因为多元性别的意识较弱,对性少数群体还存在很大的歧视、偏见和污名化,所以案例反而更加高危。
“这种高危风险,父母往往是意识不到的。父母肯定不希望孩子去死,但他们会对孩子采取控制,这种控制的暴力程度表面上看起来不如肢体暴力,但如果造成当事人严重的精神抑郁,最后的结果也是很可怕的。”徐玢说,理解和沟通可能一时无法达成时,转化为暴力只会产生更不愿意让人看到的后果。
反家暴的救赎与自我救赎
在反家暴的过程中,终结所的社工常常会感觉到力不从心。杨阳认为,这种原因主要是无法充分发挥公职部门参与的作用。比如对于一些施暴案例,求助警方或者妇联是个很好的办法。可除了严重肢体暴力、性暴力或自杀行为外,其他的一些暴力行为警方也很难办。社工并不是当事人,代为报警后很难得到重视。而警方往往也只是以家庭纠纷来看待案件,但效果不佳。更何况,民警对性少数群体也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可能还会站在家长的角度批评求助者。
徐玢也同意这一点,但他也认为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民警也能够平等的看待性少数群体并且尽责处理类似问题。
徐玢记得,有一次他们社群在浙江召开跨性别群体研讨会,会上接到了一个紧急求助案例,一个当地的跨性别孩子被家人囚禁,因为矛盾比较激烈,孩子非常绝望,有自杀倾向。
当时研讨会上除了社群成员外,还有律师和心理专家,他们马上组成了小组前往事发地。律师首先找到当地的派出所,将情况告知民警,没想到民警对这家的情况很了解,也知道这家因为孩子想要变性经常发生矛盾,于是民警和他们团队一起登门,要求家长注意沟通方式,要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避免产生暴力行为和不可预知的后果。
这起成功的干预案例,让社工们更认识到公职部门的作用。因此,这些年来,”同语”一直在致力于与公安和妇联等机构的合作,让公职部门能够了解性和性少数群体可能会遭受的暴力,并且让他们知道更适合的处理方法。
同时,这种做法也会让社群组织更有安全感。过去几年,包括彩虹暴力终结所在内的社群组织,都曾发生过因为提供帮助而遭受到攻击乃至威胁的情况。网络上会有人质疑他们是将人家孩子引入歧途,现实中也有求助者警告他们:我知道你们的地址,你们小心一点。
2016年,《反家暴法》出台,这部法律对于夫妻之间的家庭暴力行为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在《反家暴法》实施5年后,“同语”负责人徐玢仍会问社群伙伴这样的问题:同居的同性伴侣之间的暴力行为,算不算家暴?
“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暴力行为,他们可能只会觉得这是一个糟糕的关系。尤其是在同性伴侣中的暴力行为,他们的关系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定和保护,又缺少家人的支持,遇到矛盾后往往会比较偏激。”徐玢解释说。
《反家暴法》出台后,对于性少数群体来说,最大的帮助在于能够让反家暴社工的工作有法可依。《反家暴法》中明确定义了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的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并将同居关系纳入到保护中。
“法律的作用除了惩戒和保护之外,还有一个很大的作用其实是防范。如果一个法律的出台能够减少案件的发生率那才是最好的。施暴者会认为他不应该用暴力的方式去解决,受害者也能有更多的办法规避风险。”徐玢认为,最好的防范措施是每个人头脑中的法律意识,即便一时不能认同和接受性少数群体,但也不能诉诸暴力来解决,暴力的方式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而且还会把事情推向极端,更何况暴力行为本身是触犯法律底线的。
实习生 丁冬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子渊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