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办?小店响应号召搬迁需盖公章,奔波四次还没解决!

崇川区天生港街道福利村居民凌先生向南通交通广播《有理走天下》节目求助。
凌先生和妻子均为下岗职工,从2003年开始,在天生港街道副业厂附近开了家烟酒百货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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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2日,凌先生接到福利村村委会通知,因城市集中整治改造工程,小店需要搬迁。
11月14日,凌先生办理了搬迁手续,将搬迁到同属天生港街道的康华苑一商业用房中。11月23日,凌先生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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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凌先生到市行政审批中心,办理烟草专卖经营地址变更手续。窗口工作人员将一份格式表格交给凌先生,让凌先生填写准确内容后到街道办事处盖具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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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凌先生拿着表格来到天生港街办405办公室并说明来意。一位姓倪的工作人员看完表格后说,这个内容不在盖章范围,让凌先生到205天生港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找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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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先生了解情况后对凌先生说:必须把经营地址去掉,才可以盖章,我们只能证明你搬迁属实。于是,按照丁先生的办法去掉经营地址后,盖具了天生港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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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先生再次来到市行政审批中心烟草专卖窗口,工作人员表示不行,必须要盖街办公章,并拿出和平桥街道为搬迁人员盖具公章的证明。
凌先生又一次来到天生港街道405办公室,告知了其他街道盖具公章的事情,但工作人员依然表示不能够盖具这个公章。
为了盖具一个搬迁证明公章,凌先生在市行政审批中心和天生港街道之间奔波四次。一边让盖章,一边不让盖,究竟怎么办?南通交通广播《有理走天下》节目将继续关注!
南通交通广播记者
方越、吴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