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枫名誉维权案胜诉!被告需赔偿七万元

12月1日,张子枫工作室发布了一则关于张子枫女士名誉维权案件进展的说明,说明中表示张子枫名誉维权一案胜诉,被告需在判决书生效七日内刊登致歉声明,同时需赔偿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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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被告“娱乐圈姑婆”自媒体在此前在网上发布了未经证实的文章《好爸爸和妹妹的瓜;……》,其内容严重失实,对张子枫的名誉造成了严重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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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每一个网民都需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明星艺人因为是公众人物,具有足够的热度和话题度,尤其随着近年艺人失德的例子越来越多,网友们对于料的阈值也越来越高,于是有不少不良媒体就开始造谣。而往往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谣言损害艺人名誉,他们也需要因为网上的不实言论不断发表声明,不断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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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谣言对于一个人的影响极为恶劣,尤其像张子枫这样一个刚成年的女孩子,她以童星出道,一直兢兢业业,输送了不少优秀的影视作品,但谣言也没放过她,她也遭受到了来自不良媒体和网络上部分人的恶意猜测。
如今判决已出,事件告一段落,希望网上冲浪的网友们也能引以为戒,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