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近的人”加好友,开封2名男子冒充美女“投怀送抱”,结果惨了

陌生美女主动加你好友?还投怀送抱?千万别信!这种都是骗子的套路。近日,12309中国检察网就公布了一起相关案件。
据公开的案件细节描述,2020年03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王某某用头像为女人照片,昵称为“回忆往事”,通过添加附近人,以提供特定服务为由,诈骗他人4400元钱,后王某某怕暴露身份又伙同李某某相互配合再次诈骗该人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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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0日晚上,被告人王某某用头像为女人照片,昵称为“老阿姨的少女心”,在其堂弟王某某手机上登录“老阿姨的少女心”社交软件号,通过移位软件将其地址改为苏州,通过添加附近人,以提供特定服务为由诈骗王某某人民币9300元。被告人王某某家属退赃款11800元,被告人李某某退赃款8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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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兰考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共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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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来源综合:12309中国检察网、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