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套路贷”到“套路租车”,这些套路都栽在上海警方手中

经朋友介绍应聘网约车司机,月薪1万,做满3个月还有五险一金。这样的高薪招聘,实际却是诱骗签订隐含“陷阱条款”的租车合同,之后刻意制造违约再强占押金。
日前,上海市公安局通报了近期接连侦破的“套路租车”新型诈骗案,警方成功摧毁19个犯罪团伙,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90余人,涉案金额1500余万元,有力遏制了此类苗子性犯罪的效仿蔓延。
图片
碰擦事故有玄机
2021年10月,市民张先生在网上看到了一则高薪招聘“网约车司机”的信息,即前往应聘,并与该公司签订了租车协议、交了租金和押金后成为一名“网约车司机”。没跑几天,他就在司机群内看到有人反映车还未到期就被公司强制收回或者开了几天后突然无法行驶、公司反馈要回收修理且不退租金和押金等问题。
11月4日晚,为避免车辆被强制收回,张先生索性睡在了车内,他发现有人鬼鬼祟祟靠近车辆,看到有人就离开了。第二天,张先生出车时发现有辆白色轿车始终尾随,并在他将车停在路边时,故意与其车辆发生碰擦,遂向青浦公安分局报警。
这起看似普通的交通警情引起了民警的警觉,最终,王某承认是受汽车租赁公司老板金某委托,故意碰擦张先生的车,以此来回收汽车,金某还承诺将给予500元费用。
图片
为了更好地查明犯罪事实,青浦公安分局在市局刑侦总队的指导下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很快确认这是一种新型的“套路租车”诈骗手法,发现并锁定了了三个相互独立的诈骗犯罪团伙。
套路租车骗司机
经查,2021年初,犯罪嫌疑人金某成立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然后以超低成本、高收入为幌子招揽司机来租车,每辆车收取8000元的押金以及每月6000元左右的租金。
在车辆租出去之前,金某都会在这些车上安装远程控制软件和定位系统,操控软件可以随时断油断电。当这些司机签订合同开了几天车后,金某就会指使同伙利用软件控制车辆并回收,有时甚至直接在晚上偷偷开走,对司机则谎称车辆故障需要维修。
远程控制软件终端
实际上,回收来的车辆被再次租给其他司机,继续骗取租金和押金。
以周某和费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则通过花言巧语、高薪误导、设置“陷阱”条款等方式,诱导司机签订“陷阱”合同,在跑了几天车之后,就以他们违反了合同中一天内平台流水要超过600元的条款为由,强行收回车辆、吞掉押金后再将车辆借给其他司机以此牟利。由于团伙提供的车辆绑定的是小众冷门平台,一般司机很难达到流水标准。
图片
费某的团伙还将本身表面有划痕的车辆租借给司机,利用大多数司机验车时不仔细的疏忽,在收车时要求司机以一个面500元的价格进行赔偿,还会利用合同中“有违法即为违约”的条款,故意谎称车辆有交通违法来骗取租车人员的押金。
目前,犯罪嫌疑人金某、费某等8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依法逮捕,周某等20余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及时预警精准打击
在指导青浦公安分局侦破3起“套路租车”新型诈骗案后,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秉持“同类犯罪集中打、有组织犯罪深化打、新型犯罪攻坚打”的理念,又会同闵行公安分局成立联合专案组,对相似手法的同类案件开展全面侦查。
12月7日,联合专案组开展首轮集中打击行动,成功摧毁多个“套路租车”诈骗团伙。
首轮行动后,刑侦总队立即总结此类新型诈骗手法特征和打击要点,对全市类似警情开展全量多维研判和电话回访。12月10日起,牵头宝山、松江、闵行、青浦等公安分局,深入开展第二轮全市性集中收网行动,变“局部散打”为“全市重拳”。
截至目前,警方已摧毁19个“套路租车”诈骗团伙,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90余人,缴获涉案车辆、话术剧本、合同、电脑等作案工具,涉案金额1500余万元,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
图片
经查,此类“套路租车”新型诈骗犯罪以“公司运作、签订合同”为伪装,呈现出作案手法更新快、隐蔽性强的特点,涉案租车公司内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主要由4个犯罪环节构成:
一是虚假广告引流。在互联网招聘网站以及社交平台中的老乡群、朋友圈内发布高薪招聘司机的虚假广告,吸引务工人员到公司面谈应聘。
二是设套签订合约。精心设计话术剧本,在面谈时诱使务工人员形成“容易获得高收入”的错误认知,并以各种理由催促务工人员在未全面知晓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匆忙签约并缴纳5000至10000元不等的押金。
三是刻意制造违约。通过故意制造划痕、人为制造事故、安装设备断电收车、指责租车人未遵守用车规范、暗藏苛刻营运指标等方式刻意制造违约。
四是强行占取押金。造成租车人违约后,诈骗团伙强行占取“合同约定”的服务费、押金、租金等各类费用,以此非法牟利。
警方提醒
在“套路租车”诈骗中,无论犯罪团伙采取何种方式刻意制造或者迫使租车人主动违约,都是为了快速回收车辆,进而达到非法占取租车人押金的最终目的。
据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如果有意从事网约车驾驶员工作,应该主动了解相关行业从业资质要求,到有资质的正规公司或平台应聘签约,公司或平台的资质可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公开渠道进行查询。
要提高防范意识,应当签订合法合规的劳务合同并认真阅读、全面理解条款内容,尤其是一些附带条件、涉及押金或违约金的条款,要格外留意、做好甄别,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签约后,要注意检查所驾车辆的车况、外观、行驶证记载事项等,遵守交通法规和运营规范。
如果认为自身利益遭到不法侵害,请第一时间固定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10或报警求助。
文字:法治日报记者余东明 见习记者张海燕 通讯员庄莉强
编辑:张海燕
你还想看
图片
图片
图片
督君声明
“法治长三角”(原“三江总督”)是《法治日报》立足长三角推出的新媒体平台,由本报上海记者站具体负责运营。
督君初心: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如需转载请与本公号联系,并标明来源和作者姓名,否则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