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特药业折戟创业板IPO,45个月花掉超51亿销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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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差临门一脚,倍特药业的上市却按下了暂停键。
资产负债率高
近日,证监会正式向倍特药业下发创业板股票发行注册程序终止通知书,宣布正式决定终止其此次IPO的发行注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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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证监会官网显示,2022年1月4日,倍特药业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关于撤回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主动要求撤回注册申请文件。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条的规定,倍特药业公司发行注册程序被终止。
2020年7月,倍特药业递交上市申请,拟在创业板挂牌上市,历经两轮问询,同年12月,公司上会审核获得通过。从提交到完成IPO过会,倍特药业仅仅用了五个月的时间,但不料,倍特药业的上市下半场却走得磕磕绊绊。
2021年3月,倍特药业提交注册,2021年9月,倍特药业因IPO注册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程序一度中止,2021年11月,倍特药业公司完成了财务资料更新,程序得以恢复。然而没过多久,2021年12月,倍特药业再次因IPO注册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导致程序中止,直至2022年1月4日,倍特药业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就提交了撤回申请,主动要求撤回注册申请文件,IPO上市就此折戟。
招股书显示,倍特药业成立于1995年,主要从事高端仿制药、创新药、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产品涵盖抗感染用药、生殖系统用药、心血管系统用药、血液和造血系统用药、呼吸系统吸入给药等多个细分领域,拥有超过210个制剂产品和60个原料药产品的注册批件,在销产品品规超过140个,目前,倍特药业在成都、海口、广安等地共拥有6大生产基地,包括4个制剂生产基地和2个原料药生产基地。
此外,倍特药业还是全国第一批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单位,与中国医药集团、上海医药集团并列成为3大联合体的牵头组建单位,其原料药生产基地拥有目前国内唯一同时通过欧盟及日本GMP认证的氨苄西林钠原料药车间。
财务业绩方面,2017年-2020年前三季度,倍特药业营业收入分别为11.25亿元、25.31亿元、32.36亿元、24.8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为1.3亿元、2.64亿元、2.05亿元、1.37亿元,仅从公司营收来看,倍特药业近三年营收呈持续稳定的增长态势,然而良好的营收增长背后隐藏着“高负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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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股书显示,2017—2020年一季度,倍特药业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8.4%、56.67%、57.12%和60.62%,同期可比公司均值分别为37.71%、36.99%、33.56%和28.41%,不难看出,倍特药业的资产负债率处于可比公司均值的1.53—2.13倍。
除了资产负债率较高,倍特药业高额的应收账款同样引人注意,2017—2019年末,倍特药业的应收账款分别为9841.21万元、23945.83万元和24674.42万元,2018年末和2019年末,倍特药业的应收账款较2017年末分别增长了143.32%和150.73%,而应收账款迅速攀升,会占用一定规模的营运资金,进而增加企业的坏账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而这些或许还不是影响倍特药业IPO的“拦路虎”,巨额的销售推广费或许才是。
销售推广费用更高
招股书显示,2017年至2020年前三季度,倍特药业的销售费用分别为4.17亿元、13.87亿元、18.34亿元、14.84亿元,分别约占营业收入的37.03%、54.79%、56.67%、59.68%,这也意味着报表可追溯的45个月内,倍特药业累计投入的销售费用已高达51.22亿元。
销售费用中,大头是业务推广费,分别为3.51亿元、12.75亿元、17.08亿元、13.75亿元,分别占同期销售费用的84.23%、91.92%、93.11%、92.65%,合计为47.09亿元。
而Choice数据则显示,与此同期,A股上市的220家制药企业平均销售费用率约为29.92%;同指标中位数则更低,仅为28.42%。换言之,倍特药业的销售费用率,约为制药行业均值的两倍。
问题来了,倍特药业行业高于行业均值的销售费用去哪里了?
根据长江商报的报道,倍特药业的业务推广主要通过推广服务商来完成。巨额推广费的诡异之处在于,倍特药业招股书里出现的报告期前五大推广服务商,多家已经注销,多家刚刚注册就成为前五大推广服务商,多家参保人数仅为1人等异常情况。报告期150家推广服务商中,已注销的家数分别为78家、66家、34家、3家,注册时间较短即成为推广服务商的家数分别为91家、61家、64家、21家。
与此同时,倍特药业的学术推广费之高也令人咂舌,以去年前三季度为例,疫情影响之下,倍特药业采用网络视频方式开学术推广会议,单场会议的费用高达8.99万元,这样的会议,前三季度开了3757场。2019年全年,公司进行学术推广开展的科室会、学术会合计28474场,平均一天开79场会。
医药行业的商业贿赂是监管审核的重点,巨额推广费的流向,极有可能涉及贿赂。
此前,就有举报信称倍特药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涉及金额是千万级。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川2002刑初83号的刑事判决书显示2018年1月,被告人周勇安排被告人陈雪、肖震峰借用他人身份信息,在资阳市雁江区注册成立资阳盐宸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资阳西成丰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2018年1月26日、2月16日,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上述5家公司以票面金额1.2%的手续费,通过被告人赵晓军向哈尔滨市阿城区富强农副产品加工厂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101份,价税合计1100万,品名玉米然后以票面金额3%的手续费销售给倍特药业及其他公司增值税普通发票364份,品名广告推广费,涉及倍特药业的金额为1092万元。
另一份名为《吴雄伟、朱建忠等虚开发票一审刑事判决书》((2020)川1525刑初43号)显示,2017年10月,三位自然人吴雄伟、朱建忠、李正玲等人共谋利用国家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改革的规定,共同出资成立了推广公司高县鼎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随后在高县注册了82家小微公司,经查,在2018年2月至10月期间,吴雄伟、朱建忠、李正玲、翟福广及鼎硕公司业务人员,在没有开展真实推广活动的情况下,采用模板、虚构会议等方式编制虚假推广资料,利用上述注册的82家小微公司的有关证照,到税务机关领取增值税普通发票,为20家药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共计908份,其中涉及倍特药业的共计400余份达3600万元。
针对以上情况,倍特药业在对证监会注册环节的问询中回复称自己也是也受害者,辩解称自己亦是被相关推广公司所“欺骗”,公司并无同相关被告人和推广公司合谋从事虚假学术推广进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主观故意。
此外,倍特药业还曾因生产销售劣药被监管部门点名,与一起葡萄糖酸钙原料药垄断事件相关,旗下子公司曾因安全生产和环保问题受到行政处罚,并在报告期内还有三起重大诉讼缠身。
文 | 医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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