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蚂蚁金服客服人员,宝鸡一男子被骗12.6万元

“他自称是蚂蚁金服客服人员,要给我的支付宝账号升级,从学生升成成人。”近日,宝鸡市民李先生向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称,他接到陌生电话称需要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正,将学生更改为成人。多次操作后按照对方转账12.6万元到指定账户,后发现一只不见返还,这才发现被骗。
冒充蚂蚁金服客服人员,多次操作贷款并转账12.6万元
近日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冒充蚂蚁金服客服人员,“声称可以给我的支付宝账号升级,从学生升级成成人,对方还详细说出了我的个人信息,工作单位等信息,而且通过邮件给我发了他的工作牌,还有银监会对我征信报告查询结果,所以我信了他的话,然后要求我下载腾讯会议软件,并在软件上进行会议通话,而且进行屏幕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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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说:“在客服人员指导下,让我在交通银行APP上进行操作,信用卡被套现2万,并该行申请了2.4万的贷款;然后在招商银行客户端操作了招联好易贷,贷款两笔共计8.2万元,将这些资金全部转入对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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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表示,当发现转入对方指定账户的资金迟迟不见返还时,才发现自己被骗。随后向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报了案。
律师:当事人应按约定偿还贷款,可向不法份子追偿
那么,对于李先生被电信诈骗,贷款资金并非他使用,那么需要履行还款义务?记者也咨询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
赵良善认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李先生向银行借款,银行向李先生发放借款,遂银行与李先生形成了借贷合同法律关系,并且李先生已使用该借款,而不法分子未向银行借款,银行对不法分子诈骗李先生一事并不知情,故银行与不法分子未建立借贷合同法律关系。银行通过合法程序将贷款借给李先生,银行有权利向李先生索要该借款,李先生应向银行偿还该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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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良善强调,尽管李先生负有偿还银行贷款的义务,但是李先生偿还后,有权向不法分子追偿,不法分子有义务向李先生承担该贷款,或者法院审理诈骗案中,会判决不法分子退赃,即将该笔贷款退还给李先生。
赵良善解释,只有在银行与不法分子恶意串通骗取李先生贷款时,银行才承担法律责任,届时,李先生不需偿还贷款。
警方:刑事立案,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1月14日,李先生收到一份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七中队的立案回执,目前案件已经受理。同时在1月19日,该局向李先生下发了立案告知书显示,李先生被电信诈骗一案,认定符合连条件,现已立为刑事案件侦办。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警方提醒:冒充“金融客服”要求转账到所谓“安全账户”,是诈骗分子的老套骗招。各位市民要提高警惕,多加防范,请牢记凡是接到电话,要求转账到“安全账户”的,都是诈骗行为。凡是接到自称客服人员的电话,要慎重辨别,以各种理由要求群众提供银行账户、余额、密码等个人信息的,都是诈骗电话。
华商报记者 董晓明 编辑 汶威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