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烟花燃放最新消息!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先锋961
1月26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今年我市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时间为2022年1月31日—2月15日
“市民燃放烟花爆竹要远离易燃易爆场所,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燃放。同时,购买烟花爆竹要做到‘四看’。”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李建军介绍,“四看”包括,看经营者证照:“应在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场所购买,不要到无证摊点、骑车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看产品含量:“应选购药量相对较少的烟花爆竹,不要购买具有伤害性的礼花弹等大型烟花爆竹”;看产品外观:“应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无变形,无漏药、浮药的产品”;看产品标志:“应选购标志完整、清晰的产品,即有正规厂名、厂址,有警示语,有中文燃放说明等”。
此外,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室外燃放,应选择空旷场地或指定燃放点燃放。远离法规规定的禁放区域,如棚户区、楼梯口、加油站、变电站、高压线、燃气调压站和草场山林附近等;在农村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应远离工厂仓库、农贸市场、易燃屋区、粮囤、柴垛等易燃易爆场所,燃放后仔细检查,发现余火残片碎丝应及时清理;严禁用烟花爆竹对向人或其他易燃物,以免引发火灾。
燃放烟花爆竹产品要保持警觉、清醒的头脑,如果喝酒过量,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产品。
燃放鞭类产品不要拆开包装纸,点燃引信后应即刻离开;燃放礼花时,场地要平整,点燃后必须离开100米以上,当引信中途熄灭时,至少在20分钟以后才能上前查看,头要离开弹筒。
教育孩子最好不要燃放爆竹,观看时有家长在场。
目前
乌鲁木齐主城区范围内
设置67个临时零售点
远郊乡镇设4个销售点
此外
还设置了5个长期零售点
注意
购买时需带身份证实名登记
天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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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依巴克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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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磨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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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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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头屯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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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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