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庆典:中古时期中国西北民族的生肖纪年

作者:孔庆典
来源:“西域研究”微信公众号
原文刊载于《西域研究》2010年第3期
图片
十二生肖在古代也称十二兽、十二禽,民间称之为十二属相,世界上几大文明古国都有将其应用于历法的记载。一般认为,古埃及的十二生肖上承古巴比伦,下启古希腊;中国与印度的则与前三者截然不同,彼此却颇相类,似属另一个不同系统。
关于十二生肖历法的讨论通常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十二生肖的起源;一是十二生肖历法的内容与传播。在中国,由于对这两个问题的讨论经常与中国文明的起源以及周边民族的关系等问题联系在一起,故而是一个非常重要且倍受争议的话题。
汉语传世文献对十二生肖的可信记录,首见于东汉王充《论衡》的“物事篇”、“言毒篇”及“讥日篇”。宋代王应麟在《困学纪闻》中曾举《诗经·吉日》“吉日庚午,既差我马”为例,认为其中有以“午”为“马”的含意,从而信为先秦已有生肖,清代万希槐在《困学纪闻集证》中又补充了一些例证,但这样的个例不成系统且不能排除巧合的可能,难以取信。清代赵翼认为汉人的属相历法来自匈奴,传入时间当在汉宣帝时期。此说虽缺乏证据,但影响颇大,多为后世研究者所采信。
20世纪上半叶曾经出现过一股讨论十二生肖历法的热潮。1906年,沙畹发表文章认为:“一方面,十二生肖的循环在不晚于公元一世纪的时候为中国人所知;另一方面,十二生肖是来源于突厥人曾居住过的地方。”同时提出问题:“究竟突厥人是其发明者,还只是传播者?”就在同一份刊物中,哈勒威即作出回应,基本支持沙畹的突厥起源说;索绪尔则根据《易经》和《周礼》中的相关记载认为生肖是古代中国星占、天文或宗教的符号,以之为基础的纪年循环应起源于中国。其后,一些著名学者如伯希和、南方熊楠以及郭沫若等人均对生肖(纪年)的起源和演变提出过不同的观点,伯氏推测突厥的生肖纪年方法承袭自蠕蠕,郭氏猜想十二肖乃“中央亚细亚古民族之稍落后者”仿巴比伦十二宫而来,南方氏则旁征博引,似以埃及起源说为主。
近年来的研究多倾向于生肖纪年法源自汉地。路易·巴赞细致地考察了中世纪突厥人的生肖历以及与之相关的占星术观念,认为两者都是对同时代中原汉地历法的沿用和改编。20世纪八九十年代甘肃天水放马滩、湖北云梦睡虎地等地战国《日书》的发现,提供了迄今所知有关十二生肖最早的完整记录,李学勤、李零、林梅村、刘国忠等人对此进行了探讨。这些研究将十二生肖的形成年代上溯至战国。
然而,若至此便将生肖(纪年)判定为华夏民族始创,仍存在若干疑点:华夏民族既已采用天干地支纪年、月、日等,又为何再创制出十二生肖来与十二地支相配?十二生肖若果真为华夏民族始创,为何东汉以前的传世文献中不见记载,其后的普遍使用又在周边民族之中?
笔者以为,欲探明上古时期生肖纪年的起源问题,首先还需退至材料相对较多的中古时期,厘清这个时期内生肖纪年的使用及传播情况。目前学界在这方面的认识颇为混乱,具体表现在将生肖纪年法的几种不同形态不加区别,甚至张冠李戴,由此得来的种种断代和探讨起源的结论也谬误颇多。考虑到中古时期的生肖纪年主要在突厥和吐蕃等民族当中广泛使用,本文标题所谓之西北民族将以此两者为主。此外,笔者根据所见将这个时期的生肖纪年分成三种类型,分别命名为“生肖法”、“纳音生肖法”和“阴阳五行生肖法”,下文即将依此顺次展开论述,如有不当之处,还请方家指正。
一、早期突厥语民族的生肖纪年
就笔者目前所见,最早的十二生肖纪年记载出自东突厥的布谷特(Bugut)碑,这也是现知最古老的粟特文碑铭,其中提到了一个“兔年”,研究者将其考订在公元571年。
传世文献中最早的记录则出现于公元584年,《隋书》卷84中提到,其时的突厥沙钵略汗致隋文帝的国书中有:
辰年九月十日,从天生大突厥天下贤圣天子、伊利俱卢设莫何始波罗可汗致书大隋皇帝。
这是一段颇为有趣的记载,我们可以从“辰年”的使用以及突厥可汗对自己名号的措辞两个方面来分析。
先来看“辰年”。突厥可汗的致书发生在公元584年,即隋开皇四年甲辰,然而国书中却没有采用汉地通用的“甲辰”这种天干加地支的组合方式。伯希和指出,这种单以地支来表示年代的方式并不通用于汉文中,明显仅是汉地传统的干支纪年的同义词。我们则完全可以从这种以“辰年”代替“甲辰年”的看似不伦不类的用法中,得到两个可能的推论:其一,彼时在突厥社会中,存在着以十二生肖为周期的纪年方式;其二,中原历法已经开始为某些突厥人——至少是突厥汗身边的某些司书录事们——所了解。之所以在这份国书中没有使用“龙年”或是“甲辰年”,笔者认为并不存在巴赞所持的那种技术上的原因——他认为这暴露了突厥人对于汉地干支纪年的无知,而是应该更多地考虑心理因素——突厥人与汉地王朝交往时所怀有的那种出自礼仪方面考虑的谨慎。这种谨慎颇有可能带有两方面的色彩:一方面沙钵略汗的司书录事们懂得,他们所使用的“龙年”这种以动物为标记的纪年具有很通俗的特征,不宜在一份致中原皇帝的正式文书中使用;另一方面,建立在尚不完全了解对方的基础之上的强烈自信,又使得突厥人不甘于完全搬用汉地“甲辰”的纪年方式。
突厥人的这种自信可以从其国书中对可汗名号的措辞中看出。伯希和这样评论道:“(沙钵略)当时对于其势力以及在面对已分裂成周与齐的天朝时所能扮演的角色感到自豪,却尚未理解到隋统一全国所带来的变化和意义。”事实上,随着对中原天朝的认识不断加深以及自身形势的变化,突厥人在此后几年中对汉廷的态度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具体表现在国书中的自称和语气出现了一种明显的变化——“天子”和“致书”变成了“臣”和“上表”,这是政治地位的改变和由独立向内附发展的一种典型特征。
突厥人和中原王朝的附属关系在公元586年得到了公开的昭示。就在这一年的“正月甲子”,“党项羌内附。庚午(2月12日),班历于突厥。”向附属国颁行中原历法是中原王朝显示宗主权的一种惯常做法,我们完全可以将其看作是一场意义特殊的政治秀。
然而,作为笔者认为此前突厥人已经使用十二生肖纪年的有力证据是,在中原王朝颁历之后,突厥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并未采纳汉地的干支纪年。出土资料显示,直到400年后,也就是大约10世纪末左右,干支纪年才首次出现在西州(吐鲁番)回鹘人的突厥文文献之中;而在此期间,操突厥语诸族所使用的几乎都是生肖纪年法。
由于史料的残缺,这400年间的生肖纪年记录分布很不均匀,最早的也只能追溯到蒙古东突厥汗国时期的《翁金碑》、《依赫-阿斯赫特碑》、《阙特勤碑》、《鄂尔浑碑》(《毗伽可汗碑》),以及漠北回鹘汗国时代(744~840)为纪念第二代可汗磨延啜(747~759年在位)而于8世纪中叶勒立的突厥卢尼文《磨延啜碑》、《铁尔浑碑》和《台斯碑》。其中,《翁金碑》标有两个纪年:羊年(719年)、龙年(728年);《依赫-阿斯赫特碑》有一个纪年:猪年(723年);《阙特勤碑》有两个纪年:羊年(731年)、猴年(732年);《鄂尔浑碑》有两个纪年:狗年(734年)、猪年(735年);《磨延啜碑》标有7个纪年:羊年(743年)、鸡年(745年)、猪年(747年)、虎年(750年)、兔年(751年)、羊年(755年)、鸡年(757年);《铁尔浑碑》同样也标有7个纪年,分别为:蛇年(741年)、羊年(743年)、猴年(744年)、鸡年(745年)、猪年(747年)、鼠年(748年)、龙年(752年);《台斯碑》仅有一个纪年——鸡年(757年)。此后生肖纪年的记载在突厥语文献中渐多,即使是在前文所谈及的出现干支纪年后,仍然在操突厥语诸族中广泛使用。而且,这种传统显然也影响到了与回鹘人交往较多的其他民族。汉文史料《太平寰宇记》卷199称黠戛斯“以十二属纪年。假若岁在子,则谓之鼠年;在戌,则谓之狗年。与回鹘同也”。值得关注的还有一则相对比较间接的早期史料。《北史·宇文护传》记载了宇文护的母亲写给他的一封信:昔在武川镇生汝兄弟,大者属鼠,次者属兔,汝身属蛇。这是一段广被误读的记载。的确,这句话中明确出现了生年属相,由此可知当时已有十二生肖纪年;但几乎所有的研究者随后都认为,这种纪年方法当时“(在汉地)民间已普遍使用”。然而,从传世文献中再也找不出第二条汉地有生肖纪年的记载的事实却提醒我们,需要谨慎对待这种推论;也许,将这种生肖纪年的使用推测为具有其特定的行用地域或人群是一种较为稳妥的做法。
让我们深入地分析一下这段史料。宇文护(515?~572年)是中国南北朝时期的北周权臣,一名萨保,代郡武川(今内蒙古武川西)人,属鲜卑。在其生活年代,突厥强盛,北齐与北周皆仰其鼻息,就连羽毛未丰时的周武帝宇文邕都不得不娶突厥公主为后,可以想见,其时北周的民众应该很容易受到突厥风俗的影响。因此,笔者倾向于将这段史料背后所反映的生肖纪年行为归于其时颇为强盛且具有很强影响力的突厥人——这个推论带有一定的选择性,但是距这段记载时间颇近的布谷特碑可以作为一个有力的证据。
二、回鹘人的纳音生肖纪年
伯希和回鹘文特藏第2号正面写本是一封发自于阗的信函,内容涉及到一桩遗产纠纷案:一名叫作奥格萨古的官吏去世后,遗产为第三者掠走。其中有两处时间的记载:
狗年(it yilin),七月十七日,一名叫作奥格萨古的官吏前来。他卒殁于此处——于阗。
……猴土年(to bicin yilin),秋季第一个月……
这两处时间被众多学者断代为公元938年和948年,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土猴年”的称法。其特征是将生肖分类与五行之一的辅助分类词组合在一起,如此便跳出了生肖纪年原有的12年周期,理论上达到了12×5=60个纪年周期。然而,这里的“土猴年”究竟指的是哪一年呢?如果按照今人所熟知的中国传统数术来分析,这种“五行+生肖”的组合可以方便地转化为相应的干支纪年:五行与天干两两对应,生肖与地支一一对应,于是“土猴年”也就可以转化为干支纪年中的“戊申年”。
上世纪初在高昌故地发现了三条庙柱文,其中两条用回鹘文书写,另一条用汉文写成。1915年德国学者F.W.K.Muller发表了全文及其释文。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在两条回鹘文记载中都出现了“五行+生肖”的组合方式:
因此,在受祝福的和吉祥的土猴年,在经过选择的良辰和吉时,九月二十四日的张宿(purva-phalguni)星座下,即天王前来执政的第二年。天王具有如同海子一样广阔的智慧,是我们如同日月一样的神灵,他众望所归、体美、精明,是天降的和贤明的……
在吉祥年己火羊年,二月,新月三日;当此人获得了日月之神的福祐并处于大福之中时,……我的天可汗作为可汗而即位。……
按照前述“五行—天干、生肖—地支”的对位法,“土猴年”相当于“戊申年”,“火羊年”则相当于“丁未年”。前者可以顺利地断代为公元1008年,后者却陷入了无法解决的时间泥潭。
柏林吐鲁番特藏T.Ⅱ.Y.37号也是一部出土于高昌的文献,系《金光明经》的回鹘文译本,其中有一段如下:
在功德月的意中之日,于经过选择的良时和吉辰,壬(zim)狗水年,从火星支配的第5宫带的中始起,三月十五日,甲申水日,于房宿之下的木星下……
同样地,“五行—天干、生肖—地支”的对位法在这里碰到了麻烦。尽管一个为纪年、一个为纪日,“壬狗水年”与“甲申水日”显然采用的是同一种纪时方法,但是,“壬”在五行中与“水”相对应,我们可以理解“壬狗水年”的说法;“甲”在五行中与“木”相应,“甲申水日”的说法却无论如何也说不通。
让我们对以上“五行+生肖”的纪年方式做一个深入的探讨。关于“火羊年”的断代问题,海外学者早有讨论;“甲申水日”的五行对应问题,却是笔者首次提出。有鉴于“五行—天干、生肖—地支”对位法所遇到的困境,法国学者巴赞参考黄伯录神父的观点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具体见下表:
表1 六十甲子在五行中的划分
表2 六十干支在一个甲子中的排序
图片
可以看到,在表1中对五行的划分不再由天干决定,而是将干支组合置入整个60甲子的大周期中来决定五行的属性,由此前述的断代问题皆能得到很好的解释:
(1)“火羊年”对应“己未年”,不但可以将文献断代在比较合理的公元983年,而且还能够有力地证明原文中“火羊年”前的“ki”就是“己”,而无须将其曲折地附会为“气”;
(2)“甲申”对应的五行为水,因此“甲申水日”的说法也迎刃而解。
此外,注意到两种对干支五行的划分之间共有16处的重合,而前述“土猴”与“戊申”、“水狗”与“壬戌”恰在其中,故也就可以解释为何这两者用天干划分五行的办法断代也能比较合理的原因了。
黄伯录神父与巴赞的研究至此而止,笔者在此基础上尝试继续探讨其背后的“所以然”,拟解答如下的疑问:回鹘人为何采用这样的五行划分方式——亦即这种纪年方式的来源何在?
首先,笔者要明确指出的是,表1所显示的五行在六十甲子中的划分,正是中国古已有之的五行纳音。关于五行纳音的起源至今成谜。宋人沈括曾解释说:“六十甲子有纳音,鲜原其义。盖六十律旋相为宫法也。一律含五音,十二律纳六十音也。凡气始少东方而右行,音起于西方而左行,阴阳相错,而生变化。所谓气始于东方者,四时始于木,右行传于火,火传于土,土传于金,金传于水。所谓音始于西方者,五音始于金,左旋传于火,火传于木,木传于水,水传于土。”清儒钱大昕在《潜研堂文集》卷二“纳音说”中也有详明的解说,兹不详具。近年来,随着出土文献的增加,关于五行纳音的研究又有了新的进展。饶宗颐曾指出睡虎地秦简《日书》799反至795反及864简以“禹须臾”为题的两段文字是五行纳音的结果,并用大量篇幅介绍了纳音的推算过程。刘乐贤也根据银雀山汉简《天地八风五行客主五音之居》中的记载,断定其中确实存在纳音之说。从这两个发现看,通常认为起源于西汉时期的纳音说至少在战国时代就已经形成。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历史颇久,五行纳音的具体内容却始终变化不大。银雀山汉简中有一种叫《天地八风五行客主五音之居》的古佚书,其中有如下数简:
宫·宫风庚子、辛丑、庚午、辛未、戊申、己酉……1198
商·商风庚辰、辛巳、庚……0984
角·角风戊戌、己亥、戊亥、己巳、庚……0931
徵·徵风丙寅、丁卯、甲戌、乙亥、丙申……1475
禹·禹风壬辰、癸巳、壬戌、癸亥……0960
尽管字迹满漶,但仍可看出与下面加入了五行的纳音完全相同:
宫音(土):庚子、辛丑、庚午、辛未、戊申、己酉、丙辰、丁巳、戊寅、己卯、丙戌、丁亥
商音(金):庚辰、辛巳、庚戌、甲子、乙丑、壬申、癸酉、甲午、乙未、壬寅、癸卯、辛亥
角音(木):戊戌、己亥、己巳、壬子、癸丑、庚申、辛酉、戊辰、壬午、癸未、庚寅、辛卯
徵音(火):丙寅、丁卯、甲戌、乙亥、丙申、戊子、己丑、丁酉、甲辰、乙巳、戊午、己未
羽音(水):壬辰、癸巳、壬戌、癸亥、丙子、丁丑、甲申、乙酉、丙午、丁未、甲寅、乙卯
其后,五行替代了五音并被细化,纳音便发展为我们今天所熟悉的表达形式:
甲子乙丑海中金;丙寅丁卯炉中火;戊辰己巳大林木;庚午辛未路旁土;壬申癸酉剑锋金;
甲戌乙亥山头火;丙子丁丑涧下水;戊寅己卯城头土;庚辰辛巳白腊金;壬午癸未杨柳木;
甲申乙酉井泉水;丙戌丁亥屋上土;戊子己丑霹雳火;庚寅辛卯松柏木;壬辰癸巳长流水;
甲午乙未砂石金;丙申丁酉山下火;戊戌己亥平地木;庚子辛丑璧上土;壬寅癸卯金簿金;
甲辰乙巳覆灯火;丙午丁未天河水;戊申己酉大驿土;庚戌辛亥钗钏金;壬子癸丑桑柘木;
甲寅乙卯大溪水;丙辰丁巳沙中土;戊午己未天上火;庚申辛酉石榴木;壬戌癸亥大海水。
可以看到,无论五行纳音如何演变,其对六十干支的五行属性的划分始终与表1完全一样。
还有更直接的例证。让我们再摘引两则14世纪高昌回鹘人的历书,其中1368年的历书写道:
在此情况下,下面就是对于五尊曜于猴年运行的计算,该年的天干分类符号为戊,其五行为山岳之土,其星宿为危宿,由水曜主宰,局第五宫,黄色……
相似地,1370年的历书有如下内容:
在此情况下,下面就是有关狗年五尊曜运行的计算,其天干分类符号为庚,五行为矿中之金,星宿为壁宿,由金曜主宰……
两份历书中的“五行为山岳之土”、“五行为矿中之金”,已经完全是标准的五行纳音用语了。
其次,笔者认为出现于回鹘人文献中的这种纳音生肖纪年方式,很可能借鉴于自唐以降在中原汉地成熟起来的具注历。
纳音何时进入历书目前还有待考证,但可以肯定的是最迟至唐初即已出现。无论是阿斯塔那210号墓出土的显庆三年(658年)历日、1996年发现的永淳三年(684年)历日,还是阿斯塔那341号墓出土的开元八年(720年)历日,在其固定的格式中都将干支与纳音安排在一起,张培瑜将其总结为:“……干支纳音建除,次列朔望、中节、没灭,末注吉凶丛辰名目及用事宜吉事项。”这种捆绑应该颇为深入人心,在高昌回鹘人决定将生肖纪年由12年的循环周期改造为60年时自然成为首选。
事实上,从已知的各种文献来看,回鹘人这种源自历书的断章组合颇具某种随意性。除了“五行+生肖”的组合外,吐鲁番出土编号为TM14(U4759)的回鹘文《文殊所说最胜名义经》中还出现过“壬虎年”——这是“天干+生肖”的组合,以及前文所提及的“己火羊年”——这是“天干+五行+生肖”的组合,显然,相较而言还是“五行+生肖”的组合最简洁也最易懂,这大概就是“纳音生肖法”日后得以不断流传的主要原因。
三、吐蕃文献中的三种生肖纪年法
关于吐蕃民族的纪年方法,一直是学者们关注的问题之一。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严敦杰在《中国大百科全书·天文学》中所写的“藏历”条目:“今西藏自治区拉萨大昭寺前保存有长庆年唐蕃会盟碑,碑文为藏文,碑中有藏历与唐历的对照。碑文中说:‘大蕃彝泰七年,大唐长庆元年,即阴铁牛年,孟冬月十日也。’孟冬月为冬季第一个月。藏历纪年以五行、十干、十二支配合。十干配五行,木以甲阳乙阴,火以丙阳丁阴,土以戊阳己阴,金以庚阳辛阴,水以壬阳癸阴。干支纪年以五行区别阴阳,不用十干之名。十二支则用十二兽名。故上阴铁牛年(铁为金)即为辛丑,与唐长庆元年干支相合。”此外,在诸如叶叔华主编的《简明天文学词典》等书中也持相同的观点。
这种纪年法,笔者称之为“阴阳五行生肖法”。具体说来,即天干对应配合了阴阳的五行,地支对应生肖,其中天干与五行的对应关系为:甲——阳木,乙——阴木,丙——阳火,丁——阴火,戊——阳土,己——阴土,庚——阳铁,辛——阴铁,壬——阳水,癸——阴水。与“纳音生肖法”不同的是,“阴阳五行生肖法”中的五行只同天干有关,而与地支无涉;而前者的“五行”却与一个完整的干支(包含天干与地支)相联,两种方法不能互代。
关于“阴阳五行生肖法”,学界目前研究和争论较多的是它的起源。既然这种方法最早于吐蕃文献中出现,传统观点一般将其视为吐蕃人所创。李树辉对这种看法提出了异议,他认为,阴阳、五行和十二支均为汉族传统文化,阴阳、五行、十二兽相配的纪年法为汉族道家所创,是汉族僧侣所习用的纪年形式。邓文宽撰文批驳了李的观点,并进一步指出,“阴阳五行生肖法”是在8世纪下半叶至9世纪初前后由藏人木雅·坚参白桑创立。
下面,笔者根据以上学者的研究成果并结合目前所能见到的出土文献,拟对吐蕃早期的生肖纪年作一个尽可能全面的回顾与辨析,并提出自己与前述研究者皆不相同的观点。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在吐蕃人的纪年法中并非只有前述“藏历”中的“阴阳五行生肖法”一种。黄明信曾指出:“六十干支纪年——用金、木、水、火、土各分阴阳以表示十天干,虽已见于会盟碑,但在当时未必曾经通行,现在我们所见到的确实可靠的吐蕃王朝时期的文献里,除会盟碑一例外,只有使用十二动物纪年的,而没有表示十天干的阴阳五行的。……尤有甚者,《敦煌古藏文历史文书大事编年》记公元650~763年110余年间的大事,写于金城公主进藏后50余年,纪年仍只用十二动物属肖,没有一处用到阴阳五行表示的天干。”
黄氏仅列出《敦煌古藏文历史文书大事编年》中所记公元650~763年共110余年间的大事编年作为论据,我们在这里可以举出更多的例子。譬如,在公元812年的谐拉康碑铭中,就录有采用生肖纪年的记载。此碑最早由英国学者黎吉生于1952年发表,王尧其后作了重要的修订。碑文内容为赤德松赞对手下一位大臣的一道敕令,其中将812年称为“后一个龙年”(vbrug-gi lo phyi-ma),显然当时是采用十二个生肖轮流纪年的。再如,P.T.1094是一份藏文的购牛契约,王尧、陈践对其翻译如下:
鸡年冬季十一月初,论可足补卜登与论绮力心热……
日本学者武内绍人认为其中的“鸡年”可以断代为公元832或844年。类似于P.T.1094的藏文出土民间契约为数不少,笔者在此将其中涉及到的生肖纪年大致归纳列表如下:
表3 藏文出土民间契约中的生肖纪年
图片
在上表所列文书中,P.T.1094、P.T.1297、M.I.xliv.7都有吐蕃官员充当证人并签名盖印,可见这类契约应由吐蕃官方颁发,并且往往要由吐蕃官员充当证人以证明其合法性;内容同样较为完整的M.I.xliv.109系原件,其中只有两名证人,从其姓名来看都非吐蕃官员,另外尚留有一个空位等待签名,很可能即是为吐蕃官员充当证人的签名和印章而预留,然而此件契约因为有关手续不够完备而最终未能生效并签署;S.1475v、S.5820、S.5826、S.6233v、V.P.1282、V.P.1435只包括买主、卖主、买卖对象、价钱和保人,缺少相应官府的信息,显然应是私契;P.T.1088为契约抄件,没有抄出证人姓名等内容。由上可见,在大致8世纪前后的吐蕃,仅就契约文书而言,无论是官方或是民间都无一例外地采用生肖纪年方式。
其次,值得特别关注的还有公元704年。这一年位于中原王朝武则天统治的末期,吐蕃的统治者则是赤松德赞。有文献记载黄历历书《暮人金算》、《达那穷瓦多》、《市算八十卷》、《珠古地方的冬、夏至图表》、《李地方的属年》、《穷算六十》等典籍于此年传至吐蕃地区。迄今为止大多数学者都想当然地将这些典籍视为来自汉地,譬如邓文宽就认为:“(在这一年)有一套变异了的《六十甲子表》传入了藏区。这套表格的内容是:以五行(木、火、土、铁、水)各用两次,仍具十数,又以十二生肖代替十二地支。虽然这套方法的原始产生地,我们尚不能指证,但认为它来自汉地,大概不会有错。”然而笔者却以为这种推断有些粗率,理由如下:
(1)“珠古”藏文作gra gu,按赤松德赞时期的记载,其方位当在新疆东部、青海、兰州一带,其时乃是吐谷浑所在之地;
(2)根据藏族学者的研究,《李地方的属年》(1i yul gyi lo vkhor)中的“李”,当时指新疆南部的和阗,同时书中所载的纪年法仅有十二生肖,不与五行配合;
(3)《穷算六十》中的“穷”是“穷部”的简称,“穷部”(byung rtsi)是个姓氏,也不似来自汉地。据藏族学者介绍,“穷算六十”与“李地方”的算法不同,其主要特点是“十二生肖与五行配合算的,每两年配一‘行’,例如去年(指1978年)土马,一九七九年是土羊,一九八零年是铁猴,一九八一年是铁鸡……”从算法的特点来看,“穷算六十”很可能使用的是“纳音生肖法”。
综上可以看到,在公元704年传入吐蕃的这批历书有两个特点:首先,书名所反映的来源地皆为其时的西域地区而非中原汉地;其次,其中已经出现了“生肖纪年法”和“纳音生肖纪年法”。从这两个特点来看,这批历书源自操突厥语民族的可能性要远远大于汉地。
相较于以上提到的两种生肖纪年法,“阴阳五行生肖法”最早的记载直到公元823年才出现。它被雕刻在迄今古代吐蕃遗迹中最著名的唐蕃会盟碑上。此碑用藏汉双语记载了公元821~822年唐蕃会盟的内容。其中有关日期的原文摘录如下:
(1)长安会盟的日期:“……阴铁牛年孟冬月初十日,大蕃彝泰七年,大唐长庆元年。”
(2)拉萨会盟的日期:“……阳水虎年仲夏月初六日,大蕃彝泰八年,大唐长庆二年。”
(3)拉萨碑文雕刻日期:“……阴水兔年仲春月十四日,大蕃彝泰九年,大唐长庆三年。”
在所有的古代藏文碑铭中,此碑是被研究得最多的,但关于其中出现的“阴铁牛年”(Lcags-mo-glang-gilo)、“阳水虎年”、“阴水兔年”的纪年方法,学界的研究者们关注虽多,却无一例外地将其视为吐蕃最早采用甲子纪年法的例证,并相信它是当时吐蕃已经实际行用的纪年法。
此外,“阴阳五行生肖法”还见于人们不太关注的敦煌莫高窟第365窟的藏文题记。此文献在西夏时期(1037~1227年)的一幅壁画剥落后才被发现,为三行水平方向书写的藏文,用墨书写在1米×0.6米见方的黄色基座上,内容为庆祝365号洞窟寺的落成和祭祀开光。马世长最早提到了它的存在,而首先发表全文和汉语译文的是黄文焕,其后美国学者柯蔚南在黄文焕的研究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修订,并将其翻译为英文。其中,用“阳水鼠年”指公元832年(壬子年),“阳木虎年”指公元834年(甲寅年)。
以上是目前在吐蕃文献中仅见的两例“阴阳五行生肖法”记载。黄明信认为此法在当时未必曾经通行;邓文宽虽然相信此法由吐蕃创立,但也承认其“在藏区不很流行”。笔者赞成黄明信的观点,并认为有以下两点可资补充:
其一,“吐蕃纪年法”(“阴阳五行生肖法”)未必为吐蕃所创。仔细分析,尽管邓文宽对于李树辉的反驳颇为有力,但其吐蕃起源论的论据却非常薄弱——仅来自一条藏族学者的记述,转摘如下:
吐蕃赞普赤松德赞点燃了算学的明灯,曾把四名吐蕃青年派往内地,投向塔提里学习算学经典。其中朗措东亚之孙定居在康区。他的后代木雅·坚参白桑从康区来到西藏,居住在玉波扎朗的山洞。坚参白桑对初译汉历的五行推算、黄历等是很精通的。他到西藏后反复研究当地的人文历算、气象和地理。他深入实际,吸取群众的经验,连放羊者、渔民也成为他访问的对象。他根据青藏高原的特点,结合汉历和黄历,以木鼠为年首进行推算,撰写了有关天文和历法的书。后来出现了坚参白桑的后裔,诵持密咒的伦珠白,和许多精通天文星算的学者,并推行了“山洞算法”。
为了证明是“以木鼠为年首进行推算”的坚参白桑创立了“吐蕃纪年法”,邓文中作了两处假定:其一是认为《穷算六十》中所载的“五行+生肖”的搭配当时并未引入历法,“就像六十干支表远在甲骨文中己经出现,但用于纪年却始于东汉《四分历》一样”;其二是证明当时吐蕃人已经吸收了不少汉地的阴阳文化知识,故对于《穷算六十》中五行未分阴阳,“我不知道是催成群觉等先生未表达出来,还是原本就是如此?若果原本未分阴阳,对连续两年使用的一‘行’分一下阴阳,则十分简便。”
然而,仔细阅读藏族学者的介绍便可发现,《穷算六十》的主要特点是“十二生肖与五行配合算的,每两年配一‘行’”。明确地指出了书中“五行+生肖”的搭配是用于纪年的,且五行不分阴阳——坚参白桑“木鼠年”的搭配并非首创,且与“吐蕃纪年法”不同。
事实上,正如笔者所指出的那样,《穷算六十》中所记载的“五行+生肖”的纪年方法非常符合同时代突厥人的“纳音生肖法”,而将坚参白桑的“木鼠年”视为“纳音生肖法”也是较为合理的一种推定。至于坚参白桑为何要以“木鼠年”作为历首?根据“纳音生肖法”的规则,笔者大胆猜测这个“木鼠年”为公元652年(“壬子年”),这个历首与《九执历》中657年的历元以及曹士蔿在《符天历》中设置的660年历元非常接近。进一步说,如果笔者猜测的历元不错,那么坚参白桑所编写的历书必定与《九执历》和《符天历》有着密切的关系。
那么,“阴阳五行生肖法”——也就是学者们所说的“吐蕃纪年法”——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呢?笔者注意到,吐蕃文献中仅有的两处采用“阴阳五行生肖法”的记载,其内容皆是藏汉双语对照的。著名的唐蕃会盟碑自不必说,比较不受关注的敦煌365窟题记亦是如此:在藏文段落下面,其汉文内容垂直地写在红色基座上,与前者刚好构成一个“T”字形,其中残存的文字提到一位9世纪中叶敦煌的僧人洪辩,恰与藏文题记中的“Hung-pien”相符。柯蔚南认为此人就是这篇题记的作者,但新的研究表明,题记所在的石窟是洪辩的私人神龛,也即不少敦煌文献中提及的洪龛,因此将洪辩作为这篇题记的歌颂对象应该更为合理。洪辩本人是吐蕃统治敦煌期间敦煌当地的著名汉人僧侣,在公元848年张议潮推翻吐蕃统治之后,他成为归义军全体佛教徒的首领。由此笔者有一个想法:出现于吐蕃文献中的“阴阳五行生肖纪年”,是否仅仅是文献撰写者对汉地干支纪年形式的一种吐蕃风格的“直译”呢?它没有被实际行用过,只是撰写者为了追求汉藏两种文字内容的“平衡”所“编造”的。
学界对同样出现于唐蕃会盟碑中的“(大蕃)彝泰”(Skyid-rtag lo bdun)年号的认识,也许可以作为笔者想法的一个旁证。有学者认为,这个目前所见唯一的一个吐蕃赞普年号,并非吐蕃当时实际采用的年号,它只是在汉藏建立邦交时临时提出的,目的在于强调这两个政权的地位平等。
当然,并非所有汉藏合璧的题记中,藏文部分的纪年都采用“直译”干支纪年形式的“阴阳五行生肖纪年”。大英博物馆斯坦因藏品32号是一张观音画像的题记,文字已经严重地褪色,通过红外线照片能够辨认出其中汉藏两种文字记载的日期,汉文的内容为:“丙辰年九月十五日,月盈日……”藏文的内容为:“龙年……”在这个例子里,汉文内容为干支纪年,藏文日期就使用的是具有吐蕃风格的“生肖纪年”。
综合以上三例,我们似乎可以这样认为:制作敦煌365窟题记的应该是一名受过良好教育的汉族僧侣,他习惯于使用正式的纪年法记录日期,并将这种习惯带到题记的藏文部分;斯坦因藏品32号的作者则一定是个吐蕃人,习惯于使用当时藏人通用的纪年法标明日期;而最早的唐蕃会盟碑的情况则有些复杂,与其说藏文部分的作者是一位精通汉地文化的吐蕃人,倒不如将其视为一名粗通吐蕃文化的汉人来得更合理,因为前者不会无视自身的习惯去“创造”一种纪年,而“彝泰”的年号也更像是一个汉人的“作品”。
在即将结束本文的时候,笔者想再一次以突厥和吐蕃为例,廓清一些直到今天依然笼罩在中国中古时期生肖纪年问题上的迷雾。
首先,“生肖法”的简单易用使其在生肖纪年法中最被广泛运用,然而这种简单易用也使其最容易被忽视。我们一方面有必要在谈论生肖纪年时还予其应有的地位,另一方面也必须质疑那种将突厥人视为生肖纪年法创造者的观点——笔者倾向于认为突厥人和吐蕃人所继承的乃是先秦藏缅语族生肖纪年的传统,关于此点,笔者将另外撰文论述。
其次,将“五行+生肖”的“纳音生肖法”视为“天干+地支”的对位,是目前在研究者中最泛滥的错误。就笔者目前所见,几乎所有的“五行+生肖”结构的纪年方式都是“纳音生肖法”;而从已知的材料来看,这种借五行纳音将十二生肖周期扩大为六十甲子周期的方法,似乎是借鉴于自唐以降在中原汉地成熟起来的具注历,并最先由汉化程度较深的回鹘人所采用,随后更被传播到吐蕃等地,并反过来成为颇受汉地民间欢迎的纪年方式。
再次,形如“阴阳+天干五行+生肖”结构的“阴阳五行生肖法”,尽管所受关注最多,实际却未必实际使用过。有趣的是,与广受误解的“纳音生肖法”不同,它倒是标准的“天干—五行,地支—生肖”的简单对位。在中国边地的少数民族中,很久以来就存在着对十个天干进行包含阴阳的五行划分,这使得“阴阳五行生肖法”在形式上明显表现为一种在生肖纪年的基础上对干支纪年的比附。同时,从几处相关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古时期吐蕃文献中的“阴阳五行生肖法”似乎总是出现于那些有着汉藏两种文字记载的“双语”文献中,这让人不禁怀疑它是否曾经得到过实际行用。此外,与目前学界中有人主张这种纪年法始创于吐蕃,并力主将其命名为“吐蕃纪年法”不同,笔者倾向于它是一种干支纪年的“生肖直译”,与古老的“岁阳+岁阴”纪年法无关,而且很有可能的是,它的始作俑者是一位略通吐蕃风俗的汉人。
作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中国传统思想研究所暨哲学学院
注释从略,完整版请参考原文。
编辑:湘 宇
校审:水 寿
中国历史研究院官方订阅号
历史中国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