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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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党工委,郊区党工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在嘉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压紧压实全市各级党组织疫情防控政治责任,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现就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形势,坚决扛牢政治责任
当前,国内多地陆续出现疫情反弹现象,省内部分市州新发病例数激增,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务必树牢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紧盯外防输入这个重中之重,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认真排查疫情防控风险漏洞,持续完善疫情防控机制,严管守牢“点”、排查穷尽“线”、一体化防控“面”,坚决堵住一切可能导致反弹的窟窿和漏洞,以防控工作的精准性有效应对疫情传播的不确定性,持续巩固拓展去年以来疫情防控阻击战决定性成果,全力维护全市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重申纪律要求,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省纪委监委关于疫情防控“八个严禁”纪律要求: 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临阵退缩、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以及增加基层负担、搞“填表抗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漏报、迟报、错报疫情及防控工作信息;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以及在调配使用过程中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行为;严禁从事、参与哄抢疫情防控物资,以及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私利、借机敛财,扰乱市场秩序,干扰正常经营等行为;严禁耍特权、搞特殊、使性子,不配合防疫检测、排查、登记,不执行隔离规定,不如实报告有关事项,隐瞒个人及家属旅居史、接触史等涉及疫情相关情况,或为亲属等利害关系人逃避管控提供帮助,以及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妨碍、干扰、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严禁编造、传播、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或发表有关疫情不当言论,以及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资料;严禁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组织或参加各类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
三、强化执纪问责,坚决筑牢纪律防线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市委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把握监督重点,聚焦核酸检测筛查、防控措施落实、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等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担责担险。要优化监督路径,坚持科学精准,统筹调配监督力量,分类别、分领域、分层次加强监督,有序组织“现场查”,精准点穴“突击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堵塞漏洞。要精准执纪问责,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中共嘉峪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