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新规!不年报,最高罚款1万元!(附:年报流程)

图片
你听说了吗?从现在起,不按时进行年报,最高要罚款1万元啦!
什么?还有这种事?
图片
2022年3月1日起,《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正式施行,根据第十一章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图片
所以
还没有年报的老板抓紧啦!
一、年度报告主体
2021年12月31日(含)前在全市各级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二、年度报告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小编提醒boss们:
建议1-4月份完成年报报送,避免后期扎堆致网络拥堵延误年报。
三、年度报告方式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网址:http://gx.gsxt.gov.cn/index.html)或微信关注“南宁市场监管”公众号进行营业执照年报,逾期未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详询6532012
四、年度报告内容
继续实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海关、商务、外汇等部门“多报合一”。
(一)企业年度报告内容: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8.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9.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私营企业年报中的“企业控股情况”固定为“私营企业”)、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10.海关年报事项(海关管理企业包括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单位、加工生产企业和有减免税设备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信息、经营补充信息、企业自律管理情况、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11.外商投资企业年报事项:基本信息、行政许可情况、投资者信息、实际控制人信息、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进口设备减免税信息、资产负债情况;12.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充装单位需填写相关许可证信息;13.填报特种设备使用情况;14.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
(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2.资产状况信息;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4.联系方式等信息;5.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6.海关年报事项(海关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填报):注册信息、经营补充信息、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7.填报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2.分支机构信息;3资产状况信息;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5.联系方式、成员人数等信息;6.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7.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8.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9.海关年报事项(海关管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填报):注册信息、经营补充信息、企业自律管理情况、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10.填报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五、温馨提示
(一)市场监管部门不会以任何理由对年报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谨防诈骗。
(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企业年报事项和公示系统年报技术问题等咨询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统计部门做好本部门年报信息报送相关工作;各海关单位负责海关年报事项和海关管理企业无法报送“多报合一”年报等咨询工作;各地商务外汇部门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新增年报事项和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无法报送“多报合一”年报等咨询工作。
详细流程如下: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小编提示:
如果不按规定公示年报信息
后果很严重哦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主体,将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企业因未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依法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信用惩戒
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各级行政机关将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中,依法采取限制或禁入的联合惩戒措施。
各位老板,
春眠不觉晓,年报要趁早!
报送年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
也是积累信用状况的过程,
请您一定重视,
及时、规范、准确地报送年报!
来源:烟台市场监管、市场监管半月沙龙
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
图片
隆安融媒体
隆安权威新闻资讯!
快关注,不迷路!
来源/隆安县市场监管局
编辑/陆艳
审核/陆华治
监制/黄艳英
隆安县融媒体中心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