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布!六安银柜爵士娱乐会所等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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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导读
3月24日,记者从市社局获悉,该局公布《2022年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一)》,对六安市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予以公布,多家公司被处罚和联合惩戒。
违法主体:六安市金安区银柜爵士娱乐会所
法定代表人:蔡英宇
违法事实:该单位在经营银柜爵士娱乐会所过程中,存在招用童工行为。
处理情况:当地人社行政部门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时间:2022年1月11日
处罚单位: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违法主体:安徽共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格飞
违法事实:该单位在霍山县高速时代华府工程项目中,拖欠71名农民工计177万元工资。当地人社部门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后,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未改正。
处理情况: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当地人社行政部门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移送时间:2022年1月24日
处理单位: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违法主体:霍邱县爱家装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金龙
违法事实:该单位在从事家庭装修工作中、拖欠38名工人计871289元工资。当地人社部门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今书》后,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未改正。
处理情况: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当地人社行政部门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移送时间:2022年1月26日
处理单位: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违法主体:天一消防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负责人:邬长春,项目实际负责人:徐军
违法事实:该单位在承建六安紫御府消防工程项目中拖欠陈俊等26名农民工计894716元工资,未按时足额支付。当地人社部门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后,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未改正。
处理情况: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当地人社行政部门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将该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列入时间:2022年1月27日至2025年1月26日
处理单位: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违法实际承包人:王朋
违法事实:在承包金寨县金龙公馆和嘉悦新能源二期项目,拖欠数十名农民工计100余万元工资。当地人社部门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后,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未改正。
处理情况: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当地人社行政部门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将王朋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列入时间:2022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12日
处理单位: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违法主体:六安市森联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勇瑞,主要负责人:谢磊
违法事实:该单位在六安市恒大御景湾分包工程中,拖欠78名农民工工资530万元,造成班组农民工到政府有关部门集体讨薪。
处理情况:当地人社行政部门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注》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将该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列入时间:2022年2月25日至2025年2月24日
列入单位: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违法主体:江苏驰合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池
违法事实:该单位在裕安区新安镇新安中学运动场工程项目中,拖欠潘家如农民工班组计142000元工资,当地人社部门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后,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未改正。
处理情况:当地人社行政部门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将该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列入时间:2022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3日
处理单位: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违法主体:安徽博景服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梅
股东:黄思勇股东:徐业武股东:刘锋
违法事实:该单位因股东之间争议,拖欠员工工资。当地人社部门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后,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未改正。
处理情况: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当地人社行政部门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将该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列入时间:2022年3月3日至025年3月3日
处理单位: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违法主体:安徽康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学余实际负责人:张六荣
违法事实:该单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拖久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时限内,再次发生在江山赋工程项目中,拖欠84名农民工计196万元工资问题,当地人社部门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后,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未改正。
处理情况: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将该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列入时间:2022年3月9日至2025年3月8日
处理单位: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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