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丨为赚7500元 他转卖“四件套” 两天“帮骗”156万余元

网络时代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也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部分人爱占小便宜或者梦想天降好事的心理四处骗钱。辽宁海城市人民法院3月24日公布的一起案例中透露,多名受害者在接到一条短信后,在手机上安装软件或者听信点赞刷单赚钱、有好工作、天降美女的诱惑,继而成为受骗对象。
200余人被骗之后,警方追根溯源,最终得知是一名男子远赴广东贩卖自己的银行卡,主动成为骗子帮凶。卖卡者不知道的是,这两张为他带来7500元“利润”的银行卡,在两天之内,骗局设置者“获利”156万多元。
天降贷款信息 让他们雪上加霜
小周是广东省高州市人,急需用款之际,手机上收到的一条短信引起了他的兴趣。
短信中称,如有贷款需求,点击链接下载安装一个APP即可很快达到目的。注册之后,发现自己有30万元的借贷额度。“我申请了2万元,提现时弹窗提示我银行卡号输入错误,导致无法下款,要联系客服解决。”小周说,自己把身份证、银行卡等照片提交上去,“对方说为了证明我不是诈骗行为,需要交纳借贷金额的50%作为保证金。2021年8月20日12时,我使用手机银行向对方账户转了1万元。转款后,对方又称我操作过快,导致平台账户被冻结,需要交纳6万元作为资金解冻的费用。”这条短信最终导致小周的4万元打了水漂。
来自天津的俞某同样是想在网上贷一笔款。2021年8月20日上午,俞某接到一条短信,说是可以下载“微粒贷”链接。“我正好需要钱,就下载了微粒贷软件。在软件里,客服给我发了一个二维码,我扫描后又下载了另一个聊天软件。”总之,俞某最终没有借到钱,还交了1万元的“学费”。
无独有偶,湖北武汉的毛某说,2021年8月20日,自己在“微粒贷”上申请贷款1万元,对方说输入错误,要求缴纳1万元认证金。“我转了两笔5000元,但还是不能提现。对方又让交6万元解冻,我又按照要求转了6万元。”
导师说能赚钱还能约美女 充值后他才明白咋回事
浙江新昌的诈骗案受害者王某介绍,2021年8月19日,他下载了一个能够约到美女的APP,网络上的一名“导师”说只要按照要求完成指定的任务——网络投资,赚到钱后就会有小姐姐空降过来。
“之后我按照对方的提示,在一个‘激活窗口’进行投资操作,开始时有现金到账,我也提现了。后来我想,这个东西不但能赚钱,还能约到美女,我的投注金额越来越大。”王某介绍,一直到2021年8月21日,他累计充值22万多元,当天下午账户里显示已经赚到了7万元,“我就想把里面的钱取出来,可是没法提现。我就询问对方,说需要我交纳4万多元提现保证金,好确定是不是我本人。”
判断自己遭遇了一场骗局,他及时醒悟过来,于是赶紧报警。
河南省平舆县的被害人麻某2021年8月18日下载了一个名叫“嗨信”的APP,加入群聊后,有人介绍说在这个软件里面可以买大小。充值1000元后,没想到他竟然买中了。但是无法提现,需要再押一次大小。“之后我充值了5000元,对方说我没有按照他的指示去做,还是不能提现,需要继续充值3万元……”
就这样,麻某总共充值3.6万元,意识到自己被骗后悔之晚矣。
点个赞刷个单能赚佣金 有人真信了
刘某是江西省赣州市人,2021年8月15日在微信群里看到招聘刷单返利广告,信以为真。于是就用微信扫码,加了一个公众号,下载了一个叫“嗨信”的软件。“我注册后,对方说他是某某集团的,给我发了一个账号,我就按照他的要求做刷单任务。刚开始三笔小额的刷单,对方都返现了。后来我陆续刷了1000元、5000元、5000元、7000元、2万元,对方就总让我一直充钱,提不了现。”
截至发现自己被骗,刘某一共向对方账号转入3.8万元。
2021年8月19日,山东邹城的邹某在快手上冲浪时,听信了为他人的视频点赞可以赚佣金的消息,先是赚了几十元钱,继而在诱惑之下,一步步变为向骗子转账约8000元。
河南省南阳的古某2021年8月20日上午接到一条短信,上面是求职信息,加上短信上面的QQ号后,对方给一个“好聊”APP链接。“我加入了后,按照对方要求完成抖音点赞任务,对方陆续给我70多元佣金。之后说做大单挣得多,但需要充值‘福禄寿’,我就先后按照对方要求转账100元、141元、3000元……8月21日14时许,我转账5000元后,对方说操作失误,我就又向对方银行卡转账1万元。”
2021年8月18日,江苏省溧阳市的何某通过一款手机软件接到刷单返现任务,尝试小额的刷单都能兑现,后来就接到了几个大单。“我完成后,对方说我超时了,让我按照要求操作才可以返还,我向指定账户转账7000元、1万元、4万元、12040元……一共被骗129438元。”
远赴千里转卖“四件套” 两天帮骗子“获利”156万余元
警方调查发现,不少受害者的资金转入了一个名叫徐明强(化名)的银行卡中。仅仅在2021年8月20日至21日两天,他的资金交易金额就合计156万余元。于是,顺藤摸瓜,他们找到了徐明强(化名)。
徐明强落网后介绍,他以前就听说有人收“四件套”,也就是身份证、银行、密码器、手机卡四样。当时正赶上缺钱,他就在百度上搜索,加了一个人的QQ之后,准备用这些东西卖钱。
“这个人问能拿几套,我说有两套。让我送到广东省潮州市饶平镇一个公寓,他给我7500元,负责差旅费、食宿费,而且给我买了机票。”徐明强交代。
对方让徐明强把除了电话卡之外的两个“四件套”交给他用于转账,他们在别的地方操作,对徐明强的要求则是接收到银行转账验证码的时候,立即发给对方。
徐明强知道对方不会去做好事,肯定在骗钱,于是在两天之内,住在对方提供的宾馆内,只要接到验证码他就转过去,“8月20日晚上,他们说我的卡用完了,给我订了返程的机票和7500元现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明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他人犯罪提供用于接收、转移资金的银行卡等工具,并通过提供短信验证码等方式,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人员转移账户内的资金,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应予惩处。
徐明强专程飞赴广东省为电信诈骗案分子实施诈骗就近提供结算帮助,犯罪情节较为严重,结合认罪认罚情节,认定徐明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两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7500元,上缴国库。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叶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