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误农时不负春——自治区政法系统护航春耕生产纪实

3月以来,天气转暖,全疆各地陆续进入春耕关键期。各地各级政法单位主动出击,组织干警开展普法宣传进田地、农资产品专项检查等活动,高效办理涉农案件,为全年农业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加强监督 助力春种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种子优劣、化肥好坏,关乎农民一年的收成。
连日来,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联合该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重点检查当地农资市场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的进货渠道,要求销售人员规范经营,自觉抵制虚假农资,同时做好台账登记,确保农资产品来路清、去向明。
伊宁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伊宁市农业农村局对当地农资市场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时,恰好遇到农户与商家起争执。原来,该农户购买的肥料存在结块现象,影响播撒。农户要求退货,商家不予理会。了解情况后,两家单位工作人员现场办公,对商家进行告诫。最终,农户拿到2925元肥料费和100元运输费。
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既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又全方位监管辖区农资经营户,切实保障春耕生产安全。
国门场站乌北物流园是乌鲁木齐市最大的铁路专用货场。3月3日,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乌鲁木齐公安处北站派出所民警走进该物流园,对工作人员开展法治宣传,严把农资运输渠道,从源头杜绝假冒伪劣、不合格化肥(农药、种子)进入场站。
“师傅,这车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不能载客。”3月3日,在乌什县阿恰塔格乡布干村,乌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对农机驾驶人王某说。当日,乌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成宣传小分队,深入田间地头向村民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有针对性地讲解无证驾驶、面包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以及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引导村民遵守交通规则,拒绝违法行为。
为民办事 不误农时
人勤春来早,百事农为先。面对走访入户时了解到的劳动力不足、部分矛盾纠纷久拖不决等情况,我区各地各级政法干警和法律工作者一方面卷裤腿、挽衣袖,和农民一起“春争日”;另一方面运用法律法规知识解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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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初,博湖县公安局乌兰再格森派出所民警在唐文生家的大棚里帮忙。道尔加拉 摄
博湖县乌兰再格森乡居民唐文生的丈夫因病住院,两个儿子也不在身边。眼看育苗最佳时间快要过去,她心急如焚。博湖县公安局乌兰再格森派出所民警得知后,立即组织8名民警和4名热心村民,到她家大棚义务育苗。“点种太密会降低出苗率,看,这样的间距就行。”面对育苗这一技术活,民警们虚心请教,认真点种。几个小时后,看着2亩地里整齐划一的育苗盘,唐文生感慨地说:“要不是你们,我肯定错过育苗最佳时间,谢谢你们。”
3月18日,哈密市花园乡的一片农田里,几名民警正挥着锄头干农活。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老爷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民警得知辖区一农户因家中劳动力不足,田地无法“翻新”后,主动前去帮忙。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哈密边境管理支队伊州边境管理大队沁城边境派出所民警开展农资产品专项检查时,积极协助商户卸载物资。
连日来,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司法局组织基层18个司法所的普法志愿者,在该师15个团(镇)开展“普法宣传护航春耕春播”活动,重点讲解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种子法等与春耕生产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此外,有效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对春耕备耕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实行“调解优先、非诉援助”,成功调处涉农涉地纠纷9起。
叶城县公安局伯西热克派出所阿亚克也依克村警务室民警将警务设到田地,积极开展涉农安全宣传,在化解纠纷的同时,不忘帮农民干农活。村民买买提依明的妻子常年患病,两个孩子还在上学,家里家外全靠他一人。春耕期间,买买提依明家的农田里,翻地、铺膜、施肥、播种,处处都有民警的身影。伽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则将主题党日活动开在田地里,为大型拖拉机等农用车粘贴反光标识,向村民介绍出行注意事项。
柔性执法 审案高效
3月7日14时52分,和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314国道克尔古提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轻型货车的驾驶室塞了5个人,车斗里还有3个人,涉嫌严重违法载人。民警当场责令该车所有人员下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扣留该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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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为农民的大型农机车辆粘贴反光条。通讯员 高坤摄
春耕期间,新疆各地各级交管部门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对轻微违法的春耕春播物资运输车辆,以教育警告为主,不罚款、不扣证,纠正后立即放行。3月20日, 阿克苏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到该市依干其乡例行检查,看到一辆农用车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民警本着柔性执法原则,现场批评教育驾驶人,随后协助其粘贴反光标识。
不仅如此,各级交管部门强调,运输春耕春播物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要迅速出警,在事实清楚、不影响行车安全的前提下,启动快处快赔程序,确保道路安全顺畅。
不久前,兵团第七师127团居民陈某报警称,某农资店业务员孔某以促销活动为名,骗取其1万余元。第七师车排子垦区公安局刑警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查明孔某以预定农资赠送优惠为幌子,诱导农民交付定金,收到定金后,孔某玩起失踪。经多日调查和蹲点,3月2日晚,民警将孔某抓获。
民丰县人民法院对涉农案件特别是涉土地承包、土地权属、农用生产资料及涉农雇佣关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等相关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审理、优先执行。该院2个人民法庭、5个法官工作室成为化解涉农纠纷重要阵地,专门成立涉农案件审理团队,依托巡回法庭车,到农家庭院、田间地头开庭审案。截至目前,该院已受理涉农案件11件,全部调解结案,执行到位案款5.1万元。
来源:新疆法制报
编辑/田佳琦
主编/师雪玫
总编/王定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