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玫瑰少年》:流行音乐中的文化挪用,犯法吗?

不废话,直接开怼呗。
在最新一期的音乐综艺节目《天赐的声音》(又称《天赐的流量》)里,周深与周延(Gai)改编了一首《玫瑰少年》,引起了一部分人的猛烈抨击。其中,以呆若木一老师最为凶猛。他机关枪式地连发数条超长微博,一顿暴力输出,摘录如下:
“原曲里那些为少数人群呐喊的脆弱和悲悯悉数消失,转换成两个事业有成男性在台上细数自己一路走来多么不易、靠奋斗才有今天的励志叙事。”
“比起‘看看我们一路怎么来的’,不如多花一点时间看看在你们世界之外的叶永志遭遇了什么。有的人把流行音乐变成为少数人群呼喊的口号,有的人把少数人群呼喊的口号借来绣自己的华袍。”
“文化挪用是一件严肃的事。作为多数,你们拥有的远比你们想象的多,而少数群体能够捍卫的远比你们想象的少。”
《玫瑰少年》发表于2018年,收录于蔡依林专辑《怪美的》当中。歌曲邀得“两个伟文”基本收山后、华语乐坛最强填词人五月天阿信联合作词,以曾经因为“娘娘腔”而被霸凌致死的少年叶永志为题,写下了这首鼓舞人心的歌曲。在2019年的金曲奖上,它成为了年度歌曲。五月天随后也重新对该曲进行了改编,成为其演唱会中壮阔美丽的一部分。
好了,关于永志的故事不再累述。总之,《玫瑰少年》接过了阿妹《勇敢》、《彩虹》的枪,就此成为了“永志”们心目中的又一首马赛曲。
然后,周深和周延两人,把“永志”删除干净,并由周延在歌曲中加入了一段……嗯反正就是你懂的rap。我觉得吧,这首歌已经不叫《玫瑰少年》了,叫《山丹丹开花红艳艳少年》也许好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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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论舞台效果,两位周老师的改编确实没毛病。邓柯老师也认为,“从狭义的音乐形态上看这是一首惯常的音乐综艺改编版本(其实表演得还不错)”,但邓老师随后也讲了,“这首歌早已超越了音乐文本而成为了一个鲜明的社会议题的艺术具象,所以一定要慎用「半原创式改编」这种综艺常规操作,更不能跑题(但这个版本及后面的解释显然偏移原曲主旨了)”。
至于愤慨的木一则直接使用的“文化挪用”一词,我其实很诧异他会出这么一题,因为文化挪用(Cultural Appropriation)是过去几年中全球颇具争议的议题。迄今为止虽然没有对“到底什么是文化挪用”进行明确的定义,但普遍认为,通过侵占或恶意诠释的方式,这是一种强势的文化族群对弱势的文化族群的压迫。
这几年最广为人知的“文化挪用”事件正好跟中国有关。2018年,一名美国女高中生在推特上发布了自己身穿旗袍参加毕业舞会的照片。
嗯,她穿的挺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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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料,一位华裔美国人Lam林先生跳出来说:你们这些搞霸权主义的白人!你知道自己身上穿的是什么吗?这是旗袍!在我们的祖母们被噤声的时代,我们通过旗袍来展现女性魅力!我们的自信!还有性别平等!这是我们中国人女性解放的标志!这不是你们这些白人可以当做美式消费主义的东西!这是文化殖民!
这事儿当时在推上吵得相当火热,几十万的转发,包括BBC等各种媒体都在报道。到底文化挪用真的是一种文化霸凌吗?就像美国白人一次又一次地挪用了非洲裔美国人的爵士、摇滚乐、饶舌,这才有了现代的流行音乐,这应该是文化互动(Cultural Interaction)?否则按理说,猫王就是罪大恶极的剽窃者,他是第一个像黑人那样弹着吉他扭屁股的白人,也因为“文化挪用”而获得了巨大财富。
Quartz 撰稿人 Jenni Avins则说:“借鉴其他文化本没有什么大不了,就像我每天用咖啡机弄一杯意式咖啡,我不觉得有什么羞愧。但文化挪用之所以被认为不妥是因为这是一种主流群体对边缘化群体文化的窃夺行为,只有单方面获利,而这个窃夺的直接目的是娱乐和时尚,最为关键的一点是——主流群体在进行这个行为时并没有得到任何形式的群体认可,直接造成少数群体的不愉快,他们感觉被冒犯了。”
以上所述则是文化挪用被针对的核心:“主流文化导向下的人或品牌从被主流群体压制的非主流文化中摄取文化元素。文化挪用不合理之处即在于主流群体对边缘化群体的文化窃夺是以娱乐和时尚为目的性的,没有经过少数文化群体的认可,冒犯他人,同时也没有深入这个群体的文化而带来了误导,贸然地将其取之作为商业盈利工具。”
划重点,“以娱乐和时尚为目的,把少数派群体文化当做商业盈利工具”,这是“文化挪用”被抨击的真核。
又比如Dior之前一例,2019年,强尼·戴普代言的那款男士香水Sauvage,在犹他州的红岩上弹吉他,找了一位北美原住民舞蹈演员在远处跳舞,以此彰显此香水“心怀旷野”——你说这怎么行?你是说我们印第安人是野性、野蛮的意思?你用我们印第安赚钱!你在丑化我们印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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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Dior把此广告撤下,并在后面的几季广告里,选用狼等动物而不再用印第安元素做氛围烘托了。
嗯,其实,印第安作为“文化挪用”的重灾区,这种事儿也屡见不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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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玫瑰少年》一案里,在木一看来,周深和周延所选用的是一首代表“少数派”的标志性歌曲,在综艺舞台上,为了舞台效果、收视率等商业角度考量,擅自曲解了这首歌原本的意思,是一桩典型的文化挪用。像他以非常具有感染力的文字说出的那句,“有的人把流行音乐变成为少数人群呼喊的口号,有的人把少数人群呼喊的口号借来绣自己的华袍”。
对于周深和周延的改编,我当晚在节目播出时已第一时间表示了反对。但我的不认同不是因为他们对少数派进行了剥夺,而是单纯地认为:他们的改编过于简单化,模式化了。原曲的律动、转音,各种R&B的技巧全被简化掉,使其成了一首单线程条件反射式的歌曲。观众说,要有气氛,于是有了rap。观众说,要嗨,于是有了高音。我把它形容为“投币机式量贩励志表演”,这是粗鄙的。
在《玫瑰少年》的场景中,我作为“多数派”,确实没有办法感同身受。但当我看到某些评论时,我确实觉得愤怒了。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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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我不是“永志”,我看到这种极度冒犯性的言语时,我也感受到了极度的不悦。
像“原曲唱的是没熬过去的玫瑰,所以凋谢了;他们唱的是熬过去的玫瑰,所以怒放了”,这样看起来好像很漂亮的句子,这也不过是听歌费电的傻孩子。
原来,有这么多人都没听懂,到底《玫瑰少年》是在讲什么的呀??
很多人会觉得遗憾,或者有疑问,为什么蔡依林《玫瑰少年》只出了一个舞蹈版的MV?这叫MV吗?我想告诉大家的是:这就是最好的诠释《玫瑰少年》的方式。蔡依林的这条舞蹈MV是我看过的最棒的MV之一,大概率可以等同于蔡依林的《This Is America》(对不住了Jolin,这首歌MV的灵感我相信确实来自于Childish Gambino,但这一点儿也不掩盖其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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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开始的制服、被压抑,到后来所有的舞者解禁,变成真实的自己,然后点出“别让谁去改变了你,你是你或是妳都行,会有人全心的爱你”。蔡依林整首歌曲是无比潇洒的,她一直自信着,微笑着,她想表现的压根儿不是什么“没熬过去的凋谢的玫瑰”,她本来唱的就是盛开啊魂淡。
再深一层,只能说大家都不听歌了,也没有完整地听专辑的习惯了。蔡依林用一张专辑的容量去讲“怪美的”这一主题,从《恶之必要》开始,到《玫瑰少年》、《怪美的》,甚至连情歌芭乐《如果我没有伤口》都要扣这一题,她用了这么多烂梗去自我解嘲,讲她自己遭受到的那么多的批评、恶意中伤;恶的方式有很多种,原因也有很多种,《玫瑰少年》是其中的组成部分,只是选用了“永志”这么一个主题,把我们置于一个特定场景,并让你设身处地地感受“你是你或是妳都行”。就像她在金曲奖颁奖礼上说的,“叶永志提醒了我,在任何情况我都可能成为某种少数,所以我更要用同理心,去爱任何我身边的人。这首歌献给所有曾经认为自己完全没有机会、没有选择的你,你一定要记得选择你自己,支持你自己。”
蔡依林通过《怪美的》全张专辑,讲的都是“任何时候都要选择自己,支持自己”这件事。但光这么讲可不行,这只是喊喊口号。因此《玫瑰少年》里,她和五月天阿信一起,设计的一个“地狱模式难度”,通过“永志”讲了这么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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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现在,周深和周延把故事主人翁永志给踢掉了,确实他们在讲自己,也在讲周深“娘娘腔”,讲周延“小混混”,但最终的效果,我们都听到了,得出来就是喊口号,就是这么廉价与粗鄙的励志。你是你或是你都行,反正他们唱的就不是《玫瑰少年》。
同样是翻唱和改编,五月天自己也有一版的《玫瑰少年》。最开始我早已被蔡依林先入为主,我也不接受五月天之版本,我觉得五月天唱的不够潇洒,远不如蔡依林那般灵动。可在鸟巢看完他们的演唱会,现场感受了五月天版本的《玫瑰少年》后,我完全被震撼到了。如果说蔡依林的《玫瑰少年》是号召我们不同彼此之间的一朵又一朵的玫瑰、无论你身在何方、你虽然是一个人,但你也可以独自盛开,而五月天所营造的氛围是:如果你觉得一个人孤单,那么,让我们一起,我们不要害怕身上的刺会弄疼彼此,我们就这样一起盛开吧!开满整个体育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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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无论是蔡依林和五月天,他们的《玫瑰少年》根本没有凋零,他们开的可好了。真的没有说“周深和周延重新定义《玫瑰少年》、让玫瑰怒放”,真的没有这回事儿……
但,我前面也说了,“文化挪用”并不是一个这样绝对的题。同样是以流行音乐为例,我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就以五月天为例吧。他们曾在服役休团后的复出演唱会上,翻唱了林强的《向前走》(台语音为《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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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位可知,《向前走》其实是一首“动不得”的歌?
1990年,林强横空出世,唱出《向前走》。那一年,距离台湾省结束长达38年的戒严只不过短短三年,所有的年轻人都在急切地希望走上一条崭新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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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的林强来到了台北车站(真巧,跟《玫瑰少年》、《This Is America》的MV画面都一样,都是引领群像),此刻他根本不在乎罗大佑唱的什么“台北不是我的家,我的家乡没有霓虹灯”,去他的,老子现在就要来去台北打拼,兄弟们跟我一起向前走!也曾一度被当做是愚昧、落后、乡下来的才说的台语,在这里也变成了充满了自省与批判的流行时尚,林强以一己之力,开创了“新台语歌时代”,林强从此也成为全台湾省年轻人的偶像,包括年轻时候的周杰伦,也剪了一个跟林强一模一样的发型。林强在《向前走》中MV的特写,也代表了台湾省人民坚毅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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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之后,《向前走》已经不再是一首普通的流行歌曲。它变成了类似“God Bless America”的护身符,当台湾省人民遇到苦难之时,定会大吼一声:让我们一起继续向前走!
包括在菜菜子所主持的一些重要场合里,《向前走》都会是指定表演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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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首代表了群体意志的歌曲,在五月天这儿却被“文化挪用”了。他们在发行完第三张专辑《人生海海》后,一度休团两年,重新站上舞台时,阿信用同样坚定地口吻跟大家说:“五月天要永远陪大家向前走。”接下来唱出此曲。可以说,《向前走》的版本有许许多多个,除了林强不可复制、并成为华语流行音乐最重要的符号之一,就要数五月天的《向前行》最行。
我觉得吧,这就叫做“文化自信”。
我很赞同木一说的,“文化挪用是一件严肃的事”,它不是一个简单的加减乘除算术题,也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见解。我在跟樱太聊这个话题的时候,她是这么说的:
我跟你讲,你说的什么文化挪用,说什么印第安人冤不冤,玫瑰少年冤不冤,要我说,最冤的人就是——玄奘。
我中学的时候看了一部关于玄奘的纪录片,我当时大受震撼。原来玄奘根本就没有跟皇帝老哥结拜,皇帝根本不支持他西行;玄奘自然也没有什么通关文书这种看起来很威风的东西,很多时候他都是昼伏夜出的偷渡客,更加别说什么礼宾VIP通道了。这样一个圣人,全凭自己信念,足足走了十七年,不断在生死之间徘徊,最后搬回来这么多佛经,成为中国佛教史上这么重要的翻译家——这可好了,你《西游记》把玄奘丑化成什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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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位大师的某篇文章里,他是这么说的:
“对比小说《西游记》与《大唐西域记》、《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等历史著述,我们发现,唐僧与玄奘大师这两类人物形象有着天壤之别。庸俗叙事的《西游记》将玄奘大师彻底解构、彻底丑化了。”
“《西游记》随意篡改和抹杀玄奘大师西行求法的重要史实和伟大价值,将其西游意义影射到暴力恩怨、凡夫性情的无尽纠缠中,玄奘大师被赋予了一副软弱多疑、无能俗气的面孔。而叙事则虽名「西行」,实非「求法」,仅借一「四人同行」外壳讲人间俗事而已。”
“小说中,唐代佛教的背景、玄奘大师的修行品格与佛法造诣、大师西行求法的真实愿心只字不提。大师乘危远迈、虔诚坚定、爲求法不惜生命的伟大西行完全被「唐僧反复被妖怪陷害,不断束手就擒,等待徒弟、菩萨与各路神仙相救」的雷同情节所取代。大师在印度求法的卓越经历更被彻底歪曲,所谓的「取经」完全只是唐僧师徒与小说中「如来佛祖」及诸大尊者间的闹剧。「高僧」、「圣僧」在整部小说中只是串联起诸妖魔故事的空壳名头。而被读者津津乐道的女儿国故事中,唐僧直接充当了「佛教清净戒行与世俗情爱故事」的噱头。僧人被打造出的形象,除了暴力,只有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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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如此,自明清以来,《西游记》广为流传,像《大唐西域记》等历史著述的传播与影响力显然不敌通俗小说和曲艺。只有极少数人才能分得清玄奘与唐僧的区别,历史上的玄奘在大众文化的传播中就这样被小说曲艺里的唐僧所“文化挪用”,成为了一个世俗化、扁平化、苍白化的脸谱型角色。
樱太说,她中学时候得知了历史上真正的玄奘所吃过的苦头,为他的高尚人格所感动,一度非常厌恶《西游记》。你说,要比冤,能比玄奘更冤么?
正所谓有诗可证:
悄悄问圣僧,女儿美不美。
大胆问天赐,周延周深怼不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