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和女友吵架,竟放火烧房,还录视频发朋友圈!结果惨了……

无语!
因感情纠纷心生怨恨
男子一怒之下竟放火
还录视频发了朋友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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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深夜
惠安县一民房发生火灾
所幸扑救及时
火灾未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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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安、消防联合侦查推断
此次火灾系人为原因导致
并很快锁定了
犯罪嫌疑人陈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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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陈某供述
该房子为其女友亲戚供住
近期两人多次闹分手
案发当日再次吵架
一怒之下其便将燃着的香烟扔到床上
并继续用打火机点燃蚊帐
还录视频发朋友圈
其女友发现后随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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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陈某已被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要知道
这里可是住宅区
周围还有那么多住户
若没及时发现火情
后果不堪设想
Q:
什么是放火罪?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Q:
如何处罚
A: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消防部门提醒
纵火!
这是触犯法律了!
不管遇到什么事都不可随意放火
这样的行为害人害己
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