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美好味道|关于申领使用“皖美好味道暨宿州美食地图”市级推荐品尝店、特色菜品相关标牌的通知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市广播电视台、拂晓报社,市餐饮行业协会,各市级推荐品尝店:

根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皖美好味道·百县名小吃”美食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皖文旅发〔2021〕77 号)、《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 年“皖美好味道暨宿州美食地图”评选展示活动的通知》(宿文旅〔2021〕32 号)、《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印发的通知》(宿文旅〔2022〕9 号)等工作安排,现组织各市级推荐品尝店申领使用店铺、菜品相关标牌,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领使用截止时间

2022 年度“皖美好味道暨宿州美食地图”市级推荐品尝店、特色菜品相关标牌,请各市级推荐品尝店于2022 年6 月30 日前完成申领。

二、申领使用相关要求

(一)市级推荐品尝店标牌

(1)申领使用单位,为宿州市“皖美好味道·百县名小吃”暨《风味宿州画册》、《宿州美食地图》推荐美食品尝店已公示店铺;

(2)填写《店铺信息登记表》;

(3)签署《餐饮行业诚信服务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

(4)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省、市相关特色菜品名称的规范使用,统一使用优化设计后的文明用餐桌牌,探索编制使用诚信菜单。

(二)热菜TOP20、小吃TOP20、凉菜TOP10 等特色菜品标牌

(1)申领使用单位,为宿州市“皖美好味道·百县名小吃”暨《风味宿州画册》、《宿州美食地图》推荐美食品尝店已公示店铺;

(2)填写《店铺信息登记表》,每家店铺可结合实际供应情况,申领1-3 款菜品(热菜TOP20、小吃TOP20、凉菜TOP10),作为本店特色菜品;

(3)申领使用特色菜品标牌的店铺,需同步修改店内菜单、电子点菜器中的相关菜品名称,与行业主管部门公示发布的一致;

(4)编写相关菜品的诚信菜单,并探索使用。

三、相关说明

(1)2020 年1 月1 日至2022 年6 月30 日期间,受到行政处罚的餐饮服务单位,暂缓颁发。

(3)2022 年度“皖美好味道暨宿州美食地图”市级推荐品尝店、特色菜品相关标牌由各餐饮企业自行申领,市文化和旅游局统一制作发放,不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通知。

联系人:市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产业科

附件:

1.《宿州美食地图》TOP 系列菜品入选对象名单

2.店铺信息登记表

3.餐饮行业诚信服务承诺书

4.诚信菜单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