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砥砺奋进,书写湟中民政新篇章——西宁市湟中区民政局五年工作综述

民政事业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五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恪尽职守,励精图治,推动各项民政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被西宁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评为优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2020年评为市级文明单位,2021年2月荣获市级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记功荣誉,2021年5月荣获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更是多次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五年来,我们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织牢织密“民生”保障网,有效发挥了民政部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民生兜底保障功能,为推动湟中宜居宜业宜游新城区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智慧养老服务云平台

南京市慈善总会捐赠衣物发放仪式

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基本民生保障更加牢靠

五年来,为进一步明确民政部门保障基本民生的主责主业,我们严格按照机构改革相关要求,将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医疗救助、老龄工作等业务转隶至其他部门;我们聚焦提升服务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16个乡镇(街道)配备51名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为396个村(社区)按照每村一人的标准配备了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极大充实了乡镇民政工作力量,在此基础上,成功将城乡低保审批权限下放乡镇,极大缩短了审批时限,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我们探索构建科学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了“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为主要内容、临时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我们聚焦多元精准救助新模式,实施“物质+服务”服务类社会救助改革试点工作,按照4大类38项救助服务试点项目开展服务,满足社会救助特殊困难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救助需求;我们坚决推行“扶贫扶志”新要求,在全区16个乡镇81个村建设运营“励志爱心超市”,将扶贫济困、激发困难群众脱贫“内生动力”践于实际行动;我们始终围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心工作,担负起民政兜底保障职责,建立健全防返贫预警监测机制,定期对现有社会救助对象开展家庭状况经济核查,全面监控困难群体生活状况,连续五年及时提标,城镇低保标准由2018年的503元/月提高到675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018年的3700元/年提高到4800元/年,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5.04亿元,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励志爱心超市现场观摩

湟中区婚姻登记中心揭牌仪式

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基层社会治理更加优化

五年来,我们始终按照“区域推进、重点突破、典型引路、形成特色”的总体思路,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基础、社区治理为主导,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综合水平,先后制定出台了《湟中县基层治理提质行动方案》《湟中县农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关于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的工作方案》等文件,形成了区、乡、村(社区)三级共管机制;指导完善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面推行“三议一表决”“四议两公开”村级民主协商议事决策制度,多巴镇双寨村创新推行以“提、议、决、督”为基本环节的村级议事协商工作方法,在2021年底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构建了“众人事众人议”的村级事务民主管理监督新格局;五年来,我们持续加快城乡基层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全力改建金塔、甘河滩等3个社区,我区16个城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平均面积达300平米以上,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达标率达到70%,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五年来,我们始终把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作为抓好基层工作的关键来抓,严格落实村“两委”报酬按月发放,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严格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落实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社区工作经费,落实“4岗17级”报酬体系,全面提高社区工作者基本报酬,社区主任平均月工资增长至5898.6元,副书记、副主任月平均增长至4474.34元,社区委员月平均增长至3599.12元;五年来,我们不断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建立运营16个乡镇(街道)社工站,以“五社联动”(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社会治理模式,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发挥专业特产和资源优势,积极投身社区服务、公益慈善、疫情防控等基层治理工作,“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局面初步形成。

土门关乡坝沟门村老年之家启动仪式

换届选举现场

始终聚焦群众关切,基本社会服务更加贴心

五年来,我们更多关注“一老一小”问题,“老”:我们立足区域实际,建设并运营农村老年之家112个,对全区现有的2个区级福利院、2个乡镇敬老院、4个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进行服务能力提升改造,构建了“2+3+N”(2个区级福利机构、3个区域性综合为老服务中心、N个农村老年之家和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基层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打造了“湟中区医养结合双证双营示范基地”,在全区所有养老服务设施设立康复理疗室,定期为老年人开展医疗康复服务;年均投资1000万元,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及60周岁以上四类困难老人提供助餐送餐、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居家养老服务;建设运营鲁沙尔和多巴地区中央厨房2个、爱老幸福食堂5个,解决了城镇化地区居家老年的用餐需求,揭牌运营湟中区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养老服务的质量监督与管理,初步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小”:我们始终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和儿童优先原则,在全面做好各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依托村综合办公场所、老年之家、群众之家、妇女之家、图书室等资源打造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阵地,实现了村级儿童之家全覆盖;我们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开展贫困儿童先心病免费手术筛查、华联发展集团“大美青海·华联援青助学”项目、万向“四个一万工程”等儿童关爱行动,推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积极构建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儿童关爱保护体系。五年来,我们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撤销15个乡镇婚姻登记职能,打造标准化区级婚姻登记中心一个,不断优化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婚姻登记“市内通办”改革任务;我们有效利用政府购买服务,壮大救助服务队伍,强化部门联动救助工作机制,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早发现、早救助;我们认真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在群众传统集中祭扫日,推送文明祭扫倡议书,努力营造移风易俗良好氛围。

老年人的幸福食堂

贫困先心病儿童救助

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班

五年来,全区民政工作在社会救助改革、婚姻登记规范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乡镇(街道)社工站运营等方面取得了创新发展。成绩来之不易,凝聚着全区各级民政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更得益于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

未来,我们将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基础上,持续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升养老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村(社区)治理水平、增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能力、全面推进殡葬、婚姻登记管理、区划地名等工作,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养老、护苗、扶弱方面“保民生、兜底线、救急难、促和谐”的重要作用,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承担民政责任,贡献民政力量。

来源:微湟中

监制:高照华

责编:刘幸海

编辑:冯丽晨、朱伟林、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