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全面推行房企资质电子证书,与现行纸质版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海南日报记者6月4日
从省住建厅获悉
我省全面推行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电子证书
不再核发纸质版证书
电子证书与现行纸质版证书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原纸质版证书在有效期内
可以继续使用
据悉,我省行政审批部门做好改革政策衔接,原持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三级、四级和暂定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因受近期疫情影响,为保障房地产企业生产经营,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和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2年8月31日。有效期限到期后,相关资质证书自动废止,企业需要重新申请。
申请企业可通过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实名认证后申请房地产企业资质核准,审批部门网上受理审核办结后生成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电子印章,在线完成电子证书签发。
各市县住建部门将对各自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条件进行动态核查,对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满足资质条件的,行政审批部门将根据住建部门书面意见依法撤销资质证书。
来源:海南日报
记者:孙慧
值班主任:戎海
值班总监:黄敏
内容审核:林叶
责任编辑:周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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