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公安局迅速安排部署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和事故防控工作

6月15日下午,大理州公安局召开全州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传达贯彻“6.15”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大理市“6.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分析当前形势和存在问题,对切实抓好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和事故防控工作进行强调部署。

会议由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易茂平主持。大理州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坤同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要求;州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局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交警支队党委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全州12县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党委班子成员和各部门领导在县市分会场参会。

会上,杨坤副州长就贯彻落实好州委政府和省厅、州局党委相关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警种责任,抓实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

一是要认清当前形势,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担当。全州公安机关要深刻汲取弥渡“1.25”、大理市“6.13”较大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自觉地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置于公安工作大局之中来谋划、部署、推动和落实。县市局党委要定期研究事故防控工作,一把手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局领导要具体督抓落实,各警种要协同配合、齐抓共管,交警部门要聚焦主责主业,担当履职尽责,切实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上,真正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二是要正视存在问题,时刻警惕重大风险和突出隐患。全州各级公安机关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判汛期、暑期、旅游旺季“相互叠加”可能带来的交通安全风险和存在的事故隐患,正视大理市“6.13”事故和我州近期发生的伤亡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及管理漏洞,深刻吸取教训,痛定思痛,知耻而后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力抓实、抓细、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三是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一要紧盯责任,着力传导好工作压力。各级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大安全”“大公安”理念,增强“履职尽责”“履职免责”的意识,自觉地将公安交管工作融入到公安工作大局、纳入到公安工作“一盘棋”,进行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要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工作压力,确保上级公安机关和州局党委部署安排的公安交管工作和交通事故预防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落地、抓出成效。紧盯源头,着力消除事故风险隐患。各县市要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下先手棋、打主动战,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贯彻省、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州安委办下发的专项行动方案,聚焦5个方面的10项重点任务,积极向属地党委政府汇报,全面排查隐患、全面提高隐患排查整改的精准性、科学性、系统性。三要紧盯路面,着力强化交通秩序整顿。各县市要抓住工作重点,把管理倾注于路面,将警力、装备投放到一线,想方设法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切实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既要突出城市城区、高速路和国省干道、农村地区三个主战场,又要突出酒醉驾、无证驾驶、超速超员等10类(8+2)严重交通违法查处,加大对事故多发点段、秩序混乱路段和重要交通节点的管控力度,切实扭转城市城区道路堵、交通乱、秩序差,高速路和国省干道事故多发、农村地区违法突出的不良状况,全力遏制我州交通事故高发、多发势头。四要紧盯农村,着力推进派出所履行交管职责。各县市要严格按照州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县市公安机关派出所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要求,逐级压实责任,推动派出所全面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职责。交警支队要加强精确指导,安排专人负责,组织汇编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违法查处工作指引,及时下发各公安派出所,指导基层派出所开展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各县市交警大队要落实好大中队领导挂钩联系派出所制度,加大交管业务培训力度,强化业务指导,为公安派出所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提供必要保障。五要紧盯实效,着力强化督导检查。州局督察支队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公安工作综合督察内容,定期组织开展综合督察,推动县市局党委全面履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交警支队要落实好“领导挂包督战、重点任务督察督办、挂钩部门责任捆绑”三个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重点工作督察督办。各县市局要适时开展针对性的督促检查,及时整改落实问题,补齐短板弱项,推动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深入开展。紧盯落实,着力抓好近期中考安保工作、汛期交通安全管理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各项重点工作。

州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张嘉杰在会上就全州公安机关开展“防风险、除隐患、补短板、强基础”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攻坚百日行动工作作了部署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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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支队办公室

编辑丨杨正宏 杨聿益

审核丨杨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