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想入住酒店?没那么简单!还有这些地方不是想去就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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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满一周年。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主力军。深圳民政特推出“同心护未来”系列专题,聚焦未成年人的身边大小事,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保护篇开篇第一条就写明:“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
未成年人的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那么,在未成年人的成长历程中,全社会应当承担哪些方面的责任?一起学学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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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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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禁止未成年人出入网吧
等娱乐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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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旅馆、宾馆、酒店等对未成年人
应尽入住程序询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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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给孩子们一个
更安全、更温馨的成长环境
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
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也对全社会提出了更为细致的要求
摘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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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儿童之家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社区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植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城市公共交通以及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客运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免费或者优惠票价
#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
#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
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是社会组织的责任担当
同心护未来
一切为了孩子
转发学习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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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民政
一审:张珈瑜
二审:郭娟、吕娅
三审:施绍根
统筹:刘畅
编排:杨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