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升学宴”不要办

春风化雨育桃李,硕果飘香续华章。又值一年升学季,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纠治“四风”,弘扬新风正气,狠刹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息烽县纪委县监委就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禁操办或委托、授意、暗示他人代为操办“升学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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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禁采取小范围、分批次、多地点等“化整为零”、错峰异地方式操办“升学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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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禁借子女升学、毕业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等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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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升学宴”、子女学习、外出旅游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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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禁用公车公物或者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等物品操办“升学宴”、送子女入学、外出游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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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决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操办或委托、授意、暗示他人代为操办“升学宴”;严禁采取小范围、分批次、多地点等“化整为零”、错峰异地方式操办“升学宴”;严禁借子女升学、毕业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等财物;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升学宴”、子女学习、外出旅游等费用;严禁用公车公物或者借用服务对象车辆等物品操办“升学宴”、送子女入学、外出游玩等。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申有关纪律和要求,逐级传导压力,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有效引导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做到“五个严禁”。同时,要对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子女升学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组织开展提醒谈话,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杜绝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县纪委县监委将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活动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以强监督促强落实,通过持续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向上向善,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强省会”息烽篇章,全面开启产业强百姓富生态美的红色息烽新未来提供坚强保障。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
中共息烽县纪委 息烽县监委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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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息烽县纪委县监委
编辑:张莉佳
编审:王忠平
签发:罗建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