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有这四种方式 赶紧收藏!

央广网深圳7月28日消息(记者 彭艺娑)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要及时调整与本通知不相符的政策措施,确保2022年12月底前同国家政策相衔接;同步按要求调整信息系统,保障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平稳过渡。《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截图(央广网发 图片来源于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截图)

记者从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深圳已经开通微信“粤医保”小程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服务事项,以后掌上办备案越来越方便。记者了解到,异地就医备案业务主要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以及外来就业创业人员、来深就读学生跨省就医直接结算备案、临时异地就医人员备案。

目前能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仅限于: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深圳参保人,在国内市外长期居住的;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即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深圳户籍参保人,在国内市外长期居住或工作的;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也就是深圳市便利直通车企业参保人,单位派驻到国内市外长期工作的;临时异地就医人员,指因紧急救治和抢救需要,在国内省外医疗机构接受紧急诊疗的人员。以上均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临时异地就医人员省内就医无需办理备案,可直接持卡就医;就业创业人员、来深就读学生仍需通过深圳市医保局官网进行跨省就医直接结算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微信“粤医保”小程序办理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有效期默认为一年,临时异地就医人员跨省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有效期为当次住院有效。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业务,异地就医备案待遇生效时间为业务提交当天;临时异地就医人员可在入院10日内且出院之前补办备案,备案有效起始时间为入院日期。

据介绍,目前深圳医保参保人可以通过四种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一是网上办,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办理;二是就近办,前往医保经办窗口办理;三是传真办,拨打各区医保中心电话传真办理;四是掌上办,通过微信“粤医保”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或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

【申请材料】

登录“粤医保”时已人脸识别认证,申请材料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参保人可以自行选择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或个人承诺书(省统一模板),申请材料如下: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户口本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居住证明;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参保单位派出证明或异地工作单位证明或工作合同或个人承诺书;

4.临时异地就医人员:急诊诊断证明(医院出具的其他有效入院证明材料也可以)。

【操作步骤】

1、进入微信“粤医保”小程序,点击“未登录”→选择人员类别→勾选《个人信息处理规则》须知,点击“下一步”采用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备注:未绑定过的,需填写身份证相关信息后,才能人脸识别登录。)

2、首页下滑,在“异地就医”专栏,点击“异地就医备案”,进入业务办理页面。

3、下滑并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阅读完毕后勾选“已阅读以上信息并同意”,再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按照页面要求,填选备案申请信息,包括联系电话、备案类型、参保地联系地址、转往就医地、就医地联系地址以及备案开始时间。

4、根据材料清单,上传备案申请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5、备案申请提交后,可在“我的”→“办理事项进度”查询业务具体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