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墙歪达7厘米,业主维权五年,开发商被判赔27万

刚拿到新房就发现一面墙是歪斜的,业主王某找到房开商要求修复,对方以不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拖延不处理。
4年后业主起诉房开商,要求修复并赔偿。经两级法院判决,涉事房开商被判承担赔偿等费用总计27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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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王某与南通某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78万余元购买了一套位于崇川区深南路的期房。彼时房价不高,随着购房后房价的上涨,王某还庆幸自己当初的决定。
2016年9月,王某按房开商通知接收了房屋,不久后着手装修,其间发现屋内卧室与客厅之间一面墙体是歪斜的,经测量垂直度偏差最大达7厘米。装修不得不停止,担心房屋质量问题的王某多次找到房开商要求检测并维修。该公司却认为墙体歪斜仅是表面粉刷不均匀导致,重新粉刷均匀即可,不同意进行检测。
一年多后,王某将该问题投诉至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后者介入后多次发函、约谈房开公司,要求其尽快拿出处理方案、尽快维修。房开公司也多次承诺按要求处理,却迟迟没有付诸行动。一拖4年后,王某将房开商诉至崇川法院,要求该公司修复歪斜墙体并赔偿空置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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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法院受理该案后,组织双方进行了开庭审理和调解。但房地产公司坚持认为墙体不存在质量问题,对于王某主张的损失也不予认可。为查明事实、厘清责任,承办法官引导双方先后进行了墙体质量、维修方案、维修造价、损失评估共四项司法鉴定,最终确认墙体垂直度偏差不符合相关施工规范属于质量问题以及相关的维修费用、损失等。
2021年11月,崇川法院一审判决房地产公司赔偿王某维修费用2万元、房屋空置五年多的租金损失19万余元等,并由房地产公司承担全部司法鉴定费用6万余元。房地产公司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近日,南通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