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示了
市区2021年度耕地保护激励受激励单位
名单
根据《中共泰州市委、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泰州市市区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暂行办法》和《泰州市市区耕地保护激励受激励单位评选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开展了2021年度耕地保护激励绩效评价,初步评选出2021年度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海陵区、高港区胡庄镇等5个镇街及姜堰区梁徐街道桥黄社区等30个村(社区),拟分别给予通报表扬、20万元、3万元的资金奖励。
公示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19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发现拟受激励的单位存在存量违法用地未处理结案或仍有新增违法用地情况的,可实名提出书面意见,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处联系。
联系人:丁程
联系电话:0523-86899313
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51号503室,邮编:225300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15日
名单公示如下
区
海陵区
乡镇(街道)
海陵区罡杨镇、高港区胡庄镇、医药高新区野徐镇、姜堰区蒋垛镇、顾高镇
村(社区)
海陵区:城西街道朱庄村、红旗街道南舍社区、苏陈镇北庄村、罡杨镇冯官社区、罡杨镇夏庄村、华港镇许家庄村。
高港区:大泗镇时庄村、刁铺街道大丰社区、口岸街道徐庄村、许庄街道管营村、永安洲镇建安社区、胡庄镇田野村。
医药高新区:野徐镇永新社区、野徐镇老庄社区、明珠街道靳新社区、寺巷街道石桥社区、寺巷街道二桥社区、寺巷街道屠桥社区。
姜堰区:淤溪镇卞庄村、梁徐街道桥黄社区、溱潼镇河横村、梁徐街道双墩社区、娄庄镇先进村、俞垛镇春草村、蒋垛镇兴港村、蒋垛镇界河村、顾高镇顾高村、白米镇甸河村、张甸镇梅网村、张甸镇三陈村。
来源 |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 | 余 盈
责编 | 周 静
主编 | 戚 翔
审核 | 孟海燕
监制 | 朱建珊 冯晨光
【版权声明:除泰州广播电视台自采外,泰州微视听所使用的文章、图片、视音频可能属于相关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如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敬请相关权利人与我们联系处理。】
点赞+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