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印发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规范(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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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印发
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规范
(附全文)
近日,市应急管理局为全面加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我市关于深化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和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相关要求,印发了《西安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明确,全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按照标准人员配置、标准标志标识、标准功能布局、标准制度建设、标准系统应用“五标准”要求,利用3年时间,到2025年底,全面实现执法队伍标准化对标达标。
《规范》指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制度”基本要求,高质量、高效率、高标准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
《规范》要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工作将纳入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考核,确保全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打造全国、全省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西安经验”。
西安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
标准化建设规范(试行)
为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陕办发〔2021〕4号)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市办发〔2021〕4号)要求,加强和规范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现制定西安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规范(试行)。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执法基础建设,扎实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为西安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全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按照标准人员配置、标准标志标识、标准功能布局、标准制度建设、标准系统应用“五标准”要求,利用3年时间,到2025年底,全面实现执法队伍标准化对标达标。各开发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同步对标“五标准”要求建设,既要充分体现应急管理综合执法职能特点,又要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的准军事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二、建设标准规范
(一)标准人员配置。
各级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实行人员“按编配备、专岗使用、专家支持、辅助支撑”配置原则。
1.按编配备。严格按照机构组建和人员划转方案规定,组建本辖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开发区结合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规模,结合实际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综合执法机构。综合执法队伍在编人员按照编制核定数全员在岗,到岗率达到100%。不得存在长期缺编、空编情况。执法队伍内设机构按照编制部门核定运行,明确执法队伍和内设机构负责人。
2.专岗使用。严禁借调执法人员从事非执法岗位工作,因“局队合一”原则从事人财物工作及其他执法工作的,人员比例不超过总执法人数的20%。开发区必须确保有足够的执法力量从事执法工作,能够承接开发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事项。所有执法人员必须全员取得执法资格,执法证持证率达到100%。
3.专家支持。深入推进“三位一体”执法工作模式,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专家库,将专业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专家纳入兼职技术检查员范畴。各执法队伍专家队伍或兼职技术检查员队伍储备人数不低于执法队伍编制数。深入推进专职技术检查员使用管理工作,报请同级政府批准,按照辖区实际合理聘用综合执法技术检查员辅助工作,原则上一个执法内设机构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技术检查员。
4.辅助支撑。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考试,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和不同岗位特点,依托党校、行政学院、高等学校等开展岗位培训。新进执法人员必须接受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为期3个月的跟岗培训,其他执法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不少于2周的业务轮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履职能力和政治业务素质。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在隐患排查、案卷管理、系统维护等工作中,鼓励采取第三方服务模式,加大执法队伍的辅助支撑力度。
(二)标准标志标识。
1.徽章性标识。采用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制式服装臂章样式,用于车辆标志、形象标志、装备标志及其他各类展示类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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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标识:C:97,M:96,Y:58,K:39
2.门头牌匾及墙贴类标识。采用应急管理综合执法蓝色宽窄条形设计,既体现严肃庄重,又有别于公安及其他执法部门样式。用于独立设置的执法队伍门头牌匾设计,和执法队伍集中的区域性外墙装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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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贴式样
3.门牌贴类标识。与墙贴设计相对应,整体配套效果较好。主要用于“三室一库”外房间的标识、门牌标识和部分需要在门框上方张贴的各类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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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牌贴式样
4.资料类细节类标识。用于档案室、器材室大、小标签贴,档案盒标签、桌牌、装备贴等,旨在统一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各类文件资料,做到整齐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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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签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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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贴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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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标识贴式样
5.背景墙式样。综合执法队伍可在案件管理室、调查询问室、会议室或其他功能性用房中设置背景墙。背景墙文字结合实际,可设置为:“XX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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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员公示栏式样。综合执法队伍必须在醒目位置公示执法人员情况,包括照片、姓名和职务。式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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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准功能布局。
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应当加强“三室一库”(执法办公场所、调查询问室、案件档案室、装备器材库)建设,鼓励使用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要合理布置各类用房,有条件的可分内部工作区和案件办理区。接待室、询问室等,应规划在案件办理区,其他用房布置在内部工作区。“三室一库”建设要按照《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推进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标准化、数字化、精细化”三室一库建设方案的通知》要求实现目标功能,具体配备规范如下。
1.执法队伍办公场所。办公场所面积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执行,不得随意提高或大幅缩减。
2.调查询问室。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应当设置独立的调查询问室,具备条件的应设置不少于2间。每间询问室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满足以下要求:
(1)内部应当做软包或隔音处理。
(2)应当使用防盗门禁,具备条件的可安装智能门禁系统。
(3)宜选择无窗房间,如确有窗的,应当设置防护围栏和隔音设施,悬挂全遮光窗帘,保证询问安全。
(4)应配备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专用,不得与办公电脑混用)、全景摄像、特写摄像、温湿度显示屏、数据存储及刻录设备等保障全过程记录的设备。
(5)具备条件的,可选配示证显示器、数字对讲终端、语音采集转写等设备,应与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案件办理中心平台对接,实现同步使用管理。
3.案件档案室。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应当设置案件档案室1间,根据需要设置,一般不少于15平方米。满足以下要求:
(1)应当加强温湿度检测,确保档案环境安全。
(2)应配备档案柜、档案盒,档案整理桌,有条件的设置密集架、电子档案柜保管档案。
(3)应配备台式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必备办公用品,有条件的可选配电子档案系统。
4.装备器材库。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应当设置装备器材库1间,可与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共同建设使用,装备器材库根据需要设置,一般不少于30平方米。与防汛、救援等物资共用的,一般不少于50平方米。满足以下要求:
(1)应当设置防火、防汛、防鼠、防虫等措施。
(2)应配备装备架、出入库登记、装备标签等。
5.其他功能性用房。具备条件的执法队伍,可设置:
(1)接待室。用以询问人员等候,送达执法文书和接待来访人员。鼓励各执法队伍内设机构单独设置接待室、接待区。
(2)技术监控室。用以进行技术鉴定,查阅询问视频资料,及在询问过程中同步监听和管理,提升执法取证效能。
(3)更衣室。配备制式服装衣柜.
(4)准军事化训练场地。用于准军事化管理及训练,训练场地用地面积宜为400㎡~600㎡。
(四)标准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各项规章制度。
(1)应急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相关制度与业务流程图,明确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审批环节。
(2)举报投诉奖励、办理、移送等各项规章制度。
(3)案件移送制度、联合执法制度等执法队伍与应急管理部门间沟通协调类制度。
(4)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
(5)执法队伍内部工作职责、工作规则、内部控制、党务财务、日常管理等制度。
(6)调查询问室、装备器材室、案件档案室使用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
2.制度张贴与上墙。
(1)执法队伍办公室必须张贴工作职责。有条件的宜张贴工作流程图、禁令要求和宣传标语。办公场所面积较大的,可按照统一标志标识设计墙贴。
(2)调查询问室必须张贴使用管理制度和权利义务告知书,应当张贴八字标语“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宜增加其他标语口号及制度。
(3)案件档案室应当张贴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
(4)装备器材室应当张贴执法装备或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5)其他功能用房宜张贴使用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图,便于当事人及时掌握应急管理执法程序及规定。
3.综合执法队伍外观形象
(1)应在醒目位置展示执法队伍名称及统一标志标识。
(2)应当张贴或悬挂执法人员公示栏,公示执法人员姓名和职务,执法人员照片应采用制式服装照片,禁止使用便服照片。
(3)具备条件的,可公示综合执法队伍职责职能、执法流程、举报投诉办理流程及其他便民事项。
(4)可设置意见建议箱,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五)标准系统应用。
1.统一应用执法系统。统一使用部建“互联网+执法”系统进行移动执法。对于部建系统存在不适应我市具体执法流程及实际的,以“区县需求、市级统筹、合作开发”的原则,以年度为单位由市级统筹对接省应急管理厅,开发本地化应用模块,新增人员管理、数据分析、调查取证等模块,使执法检查系统应用更顺畅、便捷、高效、实用。
2.整合各类数据平台。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统一数据平台,加大各类行政执法数据填报类平台资源整合。以“互联网+执法”系统为数据基础载体,对接各填报平台自动推送相关数据,解决多头填报、多项汇总、多元统计的杂乱现状。实现所有执法类数据填一次、一张网。
3.应用案件取证管理模块。由市应急管理局统筹开发集案件调查、智能询问、远程取证、电子认证、实时管理的案件取证管理功能模块,与“互联网+执法”及统一数据平台对接。实现全市各区县、开发区执法案件办理的全过程记录,调查询问室的全流程管理,案件会商的全时段应用、各类执法设备的全链条融合,案件档案室的全方位提升,达到市委提出的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要求。
4.创新利用在线远程执法。推进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60条具体举措,积极构建与城市安全预警平台相对接的执法平台,加大预警平台监测成果运用。智能对全市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远程监督检查,实现自动违法行为预警、自动违规证据截取、自动输出执法文书。远程实现用水用电监测、电子封条等信息化手段,创新数字化执法模式,规范执法全过程。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力推进。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示范创建是贯彻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的有力载体。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统一思想,深刻领会综合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确保2025年年底前全面达标,全部完成任务。
(二)示范先行,强化指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主动争取示范创建,着眼改革创新新要求,本着实用、好用、耐用原则,把补齐辖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短板作为示范创建的突破点和着力点,分阶段、分步骤、分任务逐个实施。前期示范先行的区县,如有与本规范不符的,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可继续使用,待进一步更新调整时予以统一。市、区县(开发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沟通,争取财政支持,市应急管理局将积极协调省应急管理厅及时给予资金奖补和宣传推广,并给予实地建设指导。
(三)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制度”基本要求,高质量、高效率、高标准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各区县、开发区落实“五标准”总体方案要报市应急管理局预审备案、确保全市统一标准一盘棋。标准化系统应用建设意见建议和涉及数字化改造的执法类项目要及时对接市应急管理局,确保数据互联互通。达到标准化的区县、开发区,要本着立足长远、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各类达标要求适时调整,确保全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外观标识统一、功能布局合理、智能应用先进、硬件设施完备,5年内不落后。
(四)加强督导,务见实效。市应急管理局将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考核,对示范效应明显、主动推进得力、创新方式多样的,及时召开现场会观摩会给予加分鼓励。对思想认识不重视、任务推进不得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采取工作警示函和通报批评形式,确保全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打造全国、全省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西安经验”。
END
编辑:罗莹
校对:何欣
初审:玥桐
终审:马明
文章来源:西安应急管理官方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