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图片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发改基础〔2022〕4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成眉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成眉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基础〔2022〕46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建设地点:成都市、眉山市
2.2项目概况: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线路起于成都轨道交通19号线红莲站,止于眉山市眉山东站。线路约长59.315km,其中地下段长9.85km,高架、地面及过渡段长49.465km,共设车站13座,其中地下站5座,高架站8座。设1段1场,分别为高崩村车辆段(本次招标不含)和眉山北停车场。设2座主变电所,控制中心 1 座。
2.3 招标范围: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项 。
2.4 计划工期:1554日历天,计划 2022年9月30日开工建设,2026年12月31日开始初期运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项目建设工期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招标人保留工期提前3个月的权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合法企业,并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二)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三)资质要求
1.如为独立投标人投标: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按工区划分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土建施工工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轨道施工工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工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供变电系统施工工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一)独立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1条线路建设长度不低于15km的轨道交通工程(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中须同时包含土建、机电等建设内容),且该项目已投入试运营或初期运营(投入试运营或初期运营日期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为项目合同协议书及关于投入试运营或初期运营的业主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同以上“独立投标人” 要求,各联合体成员:
1.土建施工工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合同额不低于5亿元的轨道交通工程(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工程)土建施工项目(合同签订日期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为项目合同协议书)。
2.轨道施工工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的轨道交通工程(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工程)轨道施工项目(合同签订日期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为项目合同协议书)。
3.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工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的轨道交通工程(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项目(合同签订日期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为项目合同协议书)。
4.供变电系统施工工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的轨道交通工程(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工程)供变电系统施工项目(合同签订日期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为项目合同协议书)。
注:如为独立投标人投标,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独立投标人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联合体牵头人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中,合同协议书如不能体现为轨道交通工程的(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工程),需另提供业主证明。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为:土建施工项目包括明挖或暗挖或高架车站、明挖或暗挖或盾构或高架区间、路基、桥涵、隧道等中的一项或多项;轨道施工项目包括铺轨及相关工程等中的一项或多项;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项目包括车站或区间或车辆段或停车场的低压配电、通风空调、动力照明、给排水、消防、站台门、装修及相关工程等中的一项或多项;供变电系统施工项目包括牵引所、牵混所、跟随所、分区所、开闭所、配电所、环网、贯通线路、接触网及相关工程等中的一项或多项。
3.1.3人员要求
(一)项目经理: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担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轨道交通工程(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职务(包括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副总工程师)。拟任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二)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轨道交通工程(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职务(包括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副总工程师)。
(三)项目副经理:6人,土建管理专业2人、机电装修专业2人、前期协调专业2人(成都段、眉山段各专业配1人),均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可为联合体投标人的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11家(不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如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子公司,则仅限于联合体牵头人的一级子公司。(3)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联合体牵头人外,其他联合体成员均须承担对应工区(不含专业工程暂估价工区)施工任务。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27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7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成都 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ep.cdmetro.cn:1443)上发布。
图片
来源:轨道城市
NO.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