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多地最新通告

海东市乐都区关于8月27日主城区全员核酸检测结果的通告

〔2022〕第29号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乐都区于8月27日7时-13时开展了主城区常态化预防性全员核酸检测,共采样112685人份,检测112685人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海东市乐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8日

海东市乐都区关于公布8月27日阳性人员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第30号

现将8月27日乐都区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该阳性人员8月24日之前一直在西藏拉萨市务工,于8月24日12时左右从拉萨市堆龙德庆区自驾车出发,8月25日21:53分抵达乐都后随即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酒店(24小时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8月26日核酸检测结果也为阴性,8月27日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复核检测为阳性。目前该人员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相关风险人员已闭环隔离管控。

请广大群众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必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切实提高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并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建立人群免疫屏障。

海东市乐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8日

共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41号)

8月27日8时—14时,共和县恰卜恰镇主城区开展常态化全员核酸检测,共采样61086人份,结果均为阴性。

共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8日

共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42号)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全县居民生产生活需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有序恢复开放经营场所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恢复开放范围

自8月28日11时起,有序开放全县各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酒店、加油站、餐饮(禁止堂食)、药店、蔬菜瓜果店、服装店、百货、理发店、文化用品及书店、小作坊、汽车摩托车修理、鞋店、化妆品店、手机店、眼镜店、民族用品、铝合金门窗加工、家具、家电维修及销售、农资、饲料销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裁缝店、金店、洗车行、装饰装潢、彩票销售、便利店、修鞋店、煤炭销售、鲜花店、花鸟鱼虫店、液化气站、打字复印店、废品回收站等。

二、暂停开放范围

从即日起,继续暂停全县洗浴场所(淋浴)、足浴、养生馆、SPA、艾灸、推拿、按摩店、美容美甲、景区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竞酒店、酒吧、歌舞厅(KTV)、火吧、游戏厅、台球室、室内游泳馆、茶艺、体育场馆、健身馆(房)、夜市地摊、商贸市场(三丰商贸城、义乌商贸城、英华商贸城、亚细亚商贸城、百佳商贸城、新华商贸城、益民商贸城、德洋广场、拉萨商店、民族市场、团结市场、恰嘎市场、香巴拉商业广场、赛曲奥美城)、个体诊所等非生活必需场所营业。

暂停举办各类会议、观摩、论坛、演出、展销、促销、体育赛事等活动。喜事一律缓办、丧事一律简办。

暂停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嘛呢康)对外开放和集体宗教活动。

三、有序恢复开放经营场所的相关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各经营单位要加大对经营场所消毒频率,确保场所通风,严禁密闭经营。

2.各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必须规范消杀后再营业,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疫情防控,在入口显眼位置张贴“场所码”“行程码”,对顾客实施戴口罩、设置距离标志线“两米线”、扫双码、测体温措施。重点督促群众佩戴口罩,引导人群不聚集,经营场所内配备口罩、免洗抑菌洗手液等必要的防疫物资,并严格控制进店人数,积极采取错峰、限流措施。

3.各经营单位要加强对所属员工管理,督促员工严格执行“两点一线”作息,掌握好员工及其共同生活亲属身体健康状况、人员交往、旅居史等重要信息,确保底数清。对因员工原因造成疫情感染、扩散的,由经营主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餐饮服务场所一律不得堂食,允许采取打包或美团外卖进行配送。不得举办宴会、庆典等聚集性用餐。

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及时向广大人民群众通告,请广大人民群众随时关注共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发布的相关信息,充分理解,积极配合。

县市监局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巡查力度,确保经营场所有序开放、经营,对未按规定经营或疫情防控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关停。

对违反本通告要求和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定,私自开业经营的、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的,县市监、公安等相关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依法严肃处理。

共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8日

祁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4号)

祁连县于8月26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共筛查样本48261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祁连县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 年 8月 27日

关于强化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通知

县新冠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当前,国内、省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我县“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切实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现就近期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强调如下,请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

一、加强“路网”管控。在原有的3个省际交通隘口检查站基础上,分别在省道302峨堡镇、默勒镇(大通河桥头)、茶默公路(萨拉垭口)增设3个交通检查站,所有省际隘口和交通检查站对过往车辆和人员实施精准排查管控。峨堡镇省际交通隘口检查站负责将甘肃方向入青车辆和人员进行分流并要求系统报备、查验双码及核酸阴性证明,对过境车辆在查验“双码”及核酸证明无异常后加贴封条予以放行,县域内不得停车;同时峨堡镇辖区内经营场所暂停营业,进一步降低过境车辆及人员疫情传播风险。央隆乡和野牛沟乡省际交通隘口检查站原则上对所有来返祁车辆及人员进行劝返,因特殊原因确需入祁的人员查验相关证明后严格落实我县管控措施。增设的3个交通检查站对来返祁车辆和人员进行排查管控,严格落实系统报备、双码查验等措施,详细掌握其目的地,对重点涉疫地区来返人员必要时进行劝返。

二、减少区域间人员流动。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提倡非必要不出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看好门、管好人”,尽可能减少人员跨区域流动。劝导已外出的干部职工及群众非必要暂不返祁,未外出的人员暂不离县。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出县的,必须严格落实报备审批制度,同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三、做好人员排查管控。密切关注周边市(州)、县(区)疫情动态,各村(社区)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力量、查漏补缺,各单位联点的小区网格人员全部到位,全面开展排查,摸清人员流动情况,确保安全管控无死角。严格实行入返县人员“到地即查”,即“双码”联查、体温测量、口罩佩戴、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查。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电话随访、入户排查等方式全面掌握纳入村(社区)管理的人员情况,详细摸清流出和流入人员行程轨迹,做到风险人群精准管控、有效管控。

四、加大核酸检测力度。根据周边疫情形势,不定期开展全县全员核酸检测,重点加大对窗口单位、医务工作者、邮递外卖、餐饮服务,以及集中隔离场所等重点人员的核酸检测频次和密度(每周三次);同时,优化核酸检测采、送、检、报等环节,确保检测结果快速、准确。

五、加强社会面防控。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持续强化社会面管控,切实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管理,严格落实扫码验码等措施。督促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酒店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控制公共场所接待规模,强化扫码、测温、一米线、戴口罩等防控措施。零售药店要储备满足群众需求的抗原检测试剂,并积极宣传引导群众使用抗原检测试剂。

六、做好校园防控工作。压实校园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面摸排师生及家长暑期旅居史、活动轨迹,建立管理台账,做到“人数清、位置清、轨迹清、管控清”。所有中、高风险区来祁师生,严格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5次核酸检测(第1、2、3、5、7各检测1次);所有低风险地区来祁师生,实行“3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通过家访、签订承诺书及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严格管理学生及共同居住人,引导共同居住人落实县域疫情防控新要求和防控措施。

七、做好市场保供工作。做好生活必需品等物资保通保畅,对各商超市场米、面、油、肉、蛋奶、矿泉水生活必需品进行精准监测,深入分析市场供求影响,确保主要生活必需品不断货,不断档,同时安排专人专车办理通行证明负责生活物资运输,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八、强化应急处置准备。强化流调、检测、消杀、管控队伍应急调度协作,确保随时拉得出、用得上、能攻坚。工信部门和各乡镇全力做好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备足医用外科口罩、防护服、鞋套等医疗类物资和后勤保障物品等,确保各类防疫物资采购储备到位。同时,强化隔离场所安全防护和规范清洁消毒,按照“三区两通道”规范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严格落实单人单间。

九、限制聚集性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控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邀请、谁负责”,实行“事前报备”制度,落实属地责任和举办方主体疫情防控责任。严禁农村、牧区聚集性活动,减少在密闭公共场所活动时间,不接待境外和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近期曾前往有疫情发生地区的人员。

十、加强监督检查。疫情防控专项督查组重点督查冷链食品、快递物流、各类公共场所、医疗机构、一站一场、景区景点、社区(村)管理等方面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力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对责任不清、任务不明、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同志严肃问责。

十一、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坚决杜绝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等情况发生,确保联络畅通,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确保指挥调度顺畅,一旦发生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到组织到位、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十二、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全方面强化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进一步提高公众对疫情防控的了解度、重视度。不断健全常态化信息公开机制,做好权威信息的发布,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引导处置不实言论、网络谣言,确保社会面舆论风气正、方向正。

十三、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针对近期我县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无故不参加政府组织的核酸检测、不如实报备、违反规定参加聚集性活动、逃避疫情防控检查站查验等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祁连县新冠疫情防控处置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代)

2022年8月26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人群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群众团体:

为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关于近期加强各类人员管理相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管严县外入祁人员。严禁跨区域人员流动。凡是县外人员一律不返祁,所有省际交通碍口检查站和临时增设的交通检查站要对入祁人员进行详细排查,对省内外中高风险和涉疫地区入祁人员一律劝返,如有特殊原因确需来祁的,联系所属乡镇进行“点对点”管理,卡口推送信息至乡镇、社区接受后,方可通行,并根据旅居史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二、管好县域内人员。在县人员一律严禁出县,各乡镇、各部门要压实“四方责任”,全面排查本辖区、本部门离县人员,通知所有离县人员暂不返祁。在县域内实行片区管控,严禁县内人员跨乡镇流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看好门、管好人,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持“非必要不出乡(镇)”的原则,进一步降低疫情交叉感染风险。

三、严禁人员跨县流动。坚持车辆和人员“只出不进”,由于周边疫情形势复杂多变,近期所有干部职工和群众严禁跨县、跨市(州)流动,更不得前往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跨域流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进行报备审批。

四、加大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力度。我县将根据疫情发展态势,不定期开展县域内全员核酸检测。此外,所有重点地区来返县人员及窗口单位、医务工作者、邮递外卖、餐饮服务等重点人员要加大、加密核酸检测频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两天一检,确保风险降到最低。

五、管实各类经营主体。各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人员进门扫码查码、规范佩戴口罩、查验核酸证明和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等防控要求,不按要求落实的经营主体一律停业整顿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排查管控重点人员。持续开展和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加强力量、查漏补缺,各单位联点的村(社区)网格人员要全部到位,全面开展排查,摸清人员流动情况,确保安全管控无死角。严格实行入返县人员“到地即查”,即“双码”联查、体温测量、24 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查。特别是近期西宁、大通、海晏、民和等 7 天内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地区的来人要精准管控。

七、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电话随访、入户排查等方式全面掌握纳入村(社区)管理的人员情况,详细摸清流出和流入人员行程轨迹,做到风险人群精准管控、有效管控。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加大对来县返县人员的排查力度,各单位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干部职工如有中高风险旅居史或其家属和亲朋由外省赴祁或从省内疫情发生地来祁人员,需全部按要求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

八、严禁聚集性活动。干部群众要做到不扎堆、不聚集,最大限度减少感染风险。按照“能减则减、能少则少”原则,减少聚集性活动,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邀请、谁负责”,实行“事前报备”。凡疫情防控中措施落实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导致人员管理疏漏,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责、依法依规查处。

九、保障物资绿色通道。大货车运输物资车辆人员持 24小时核酸检测,健康青海报备,双码即可通过,过境车辆不得在县域内停留。入祁车辆人员持 24 小时核酸检测,健康青海报备,查双码并做落地检,点对点对接报备社区,乡镇或单位。经常性出入祁连县的物资运输保障车辆,请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领取绿色通行证入祁。

祁连县新冠疫情防控处置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代)

2022 年 8 月 27 日

德令哈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30号)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定于8月29日上午7时30分至中午12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1.德令哈市市区及柯鲁柯镇、蓄集乡范围内男性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务工人员等)。

2.德令哈市怀头他拉镇、尕海镇范围内全体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务工人员等)。

二、注意事项

1.符合检测范围的辖区居民密切关注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公布的核酸检测点位,按照所在镇(街道)、村(社区)的通知,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

2.辖区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各驻市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在就近的核酸采样点完成核酸采样工作。

3.核酸检测时,请携带手机或者身份证,提前准备好采集码(健康码),采集过程中请自觉服从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

4.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

5.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

6.不参加核酸检测将赋黄码,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请广大群众保持良好心态,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做到不传谣、不信谣。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77—8229757,0977—8229672。

衷心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德令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8日

来源:西宁晚报综合

监制:高照华

责编:刘幸海

编辑:冯丽晨、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