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这里一公司为无照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被依法罚款5000元

宾馆酒店的多功能大厅、会议室等场所因其隐蔽性和封闭性,是涉老诈骗行为的潜在风险区域,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免费赠送“鸡蛋”、“面条”等方式诱导老年群众在此类区域聚集,从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为防止老年群众权益受到损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将宾馆酒店等单位的闲置场所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的涉老违法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并于近期查处了一起为无照经营团伙提供经营场所的案件。

前不久,以顾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来到中宁县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该团伙在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违法从事净水机及滤芯销售活动,并以虚假宣传的方式诱骗老年人购买产品(该团伙已于2022年7月2日被中宁县公安局依法逮捕)。面对“不速之客”的到来,中宁县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在未审核该团伙经营资质及租赁意图的情况下,收取租金688元将闲置会议场所租赁给顾某某团伙使用,致使数名老年群众财产受到严重损失。

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四条“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相关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对中宁县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88元,罚款5000元的顶格处罚,目前该案已进入处罚告知阶段,正在有序办理推进中。

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对市场流通领域内涉老诈骗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在专项行动期间“顶风作案”的经营主体,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查处,及时公布典型案例,营造专项行动强大声势,全力以赴守护好全县老年群众的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经营主体:规范管理闲置经营场所,切莫贪图小利将闲置场所用作非法活动场所及传销行为的经营培训、集会场所。严格落实大型会议报备制度,认真审查租赁人员的身份及资质及租用场所意图,发现有可疑线索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举报电话:公安机关110、市场监管部门12315)

来源: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