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依法行善,佛山市民政局举办贯彻落实《慈善法》座谈交流会

为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宣传普法工作,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健康规范发展,佛山市民政局于9月4日上午举办“中华慈善日”普法宣传暨贯彻落实《慈善法》座谈交流会。20多位来自佛山各级民政部门的代表和各慈善组织负责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座谈交流会上,资深律师对《慈善法》进行解读,结合司法实践中的案例,深入浅出地为参会人员分析了慈善活动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并以慈善信托和慈善项目的资产管理为切入点,介绍了慈善组织应如何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防控

规范慈善事业,守住法律红线

“慈善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开展慈善活动要注意防范风险,守住法律红线。”崔铭滔律师在座谈会上,围绕“规范慈善事业,明确界定慈善活动界限”的主题中心点,对《慈善法》进行剖析解读,并通过案例,生动形象地为参会人员展示常见的法律问题,以及如何规避“风险陷阱”。

重视项目审查,避免陷入风险

黄镔律师从慈善项目资产的管理方面进行切入。他表示:“在管理慈善项目资产时,要思考如何证明慈善资金是根植于善意。”同时,慈善活动是有界限的,要平衡好价值冲突,让捐赠人和受益人放心,座谈会上,黄律师还就慈善项目的价值判断进行了举例剖析。

答疑解惑,受益良多

随后开展的座谈环节,各参会人员就贯彻落实《慈善法》过程中的心得体会进行了交流。

“与盈利机构合作进行宣传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对外信息公开时如何保护受助人的隐私?”“在捐赠资金落实与管理中如何规避风险……”慈善组织负责人纷纷提出了在慈善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惑,与资深律师一起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讨论气氛热烈。

佛山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市民政局在《慈善法》宣传普法方面狠抓落实,每年都会举办类似的宣讲交流活动。本次座谈交流会是第七个“中华慈善日”暨“佛山市慈善月”系列活动的重要活动之一,期望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市慈善工作者的专业知识和普法意识,切实做到“依法治善、依法行善”。

来源:佛山市慈善会